甄乾剛想張嘴話,門外書童王友的聲音傳來:“大郎,酒坊剛才又抓住兩個,是不是明天送官!”
王友的父母是部曲,家生子一出生就是部曲,后來生母回母家探親見王友機靈就讓他跟在自己身邊做一個書童,屬于甄乾私人財產,自然經常跟在身邊,就算這樣知道甄乾和二女在房間里享用大餐時,也只能在屋外匯報事情。rg
“還是那些胡人?怎么抓到的?”
門外的王友口吻中帶著不屑道:“還不是那些胡人!仗著和節度使的關系密切,在河北為所欲為……。兩個胡人一到村子里就被二管家發現,在潛入酒坊時,一個被捕獸夾夾住大腿,另一個被漁罩住,現在人都扔在地牢里……”。
“打斷他們一條腿,讓二管家明天一早送官,今晚抓捕有功之人每人賞百錢,順便給我安排一輛馬車,明天下午去鹿泉縣拜訪父母官!”
王友諾了一聲消失了。
真不知道這些胡人為什么陰魂不散,兩個月時間先后有六伙強人窺視酒坊,還真是賊心不死。都匹夫無罪、懷璧有罪,自己不過是弄出來燒刀子和白蘭地收斂錢財,要是把琉璃拿出來,還不捅破了天。
唐代可沒有什么蒸餾酒,酒大都是低度“濁酒”、“甜酒”,什么郢州富水、烏程若下、河中桑落、袁州宜春、滎陽土窟春、富平石凍春、劍南燒春、河東乾和葡萄、嶺南云溪博羅、宜城九醞、潯陽湓水、齊地魯酒……,度數高一點的國宴三勒漿也都出自宮廷滋補秘方(類似藥酒,有抗疲勞、免疫調節、耐缺氧作用),度數也就二十度上下。
唐早期百業凋零糧價飛漲,先是十八路反王,然后是突厥、高句麗,朝廷頒布禁酒令,禁止民間釀酒。
到了唐中期,糧食充盈,酒肆從繁華的城鎮到鄉村僻野,大大的酒肆星羅棋布,呈現一片繁榮景象,這是前代所不曾有的。這也正佐證了唐朝時期非但經濟鼎盛,也是酒文化的豐富時期,民間的釀酒業一片欣欣向榮景象。
韋應物在《酒肆行》中極力鋪陳長安新建酒樓的豪華富麗:“豪家沽酒長安陌,一旦起樓高百尺。碧琉玲瓏含春風,銀題彩幟繳上客……”,當時的酒肆常以飄揚的酒旗作為醒目的標志。皮日休《酒旗》云:“青幟闊數尺,懸于往來道。多為風所揚,時見酒名號”。劉禹錫、陸龜蒙等都寫了形容酒旗的名句:“酒旗相望大堤頭,堤下連檣堤上樓”;“唯有日斜溪上思,酒旗風影落春流”。
當時還有不少的酒肆由女子做掌柜,如李白的詩《金陵酒肆留別》:“風吹柳花滿店香,吳姬壓酒喚客嘗”;《送裴十八圖南歸嵩山》:“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李商隱的詩:“美酒CD堪送老,當壚仍是文君”,以上都是描寫女子做酒肆掌柜的佳句。
唐代酒業是既抽稅,又有地方性的官賣制度。唐代的酒稅相當可觀,特別是安史之亂以后,軍務開支巨大,更加重了稅收。據《文獻通考·征榷考》記載:唐代宗廣德二年,規定“隨月抽稅”;唐德宗貞元二年規定了賣酒的稅率,賣酒人每賣一斗“榷百五十錢”。以唐文宗太和,作為京官的俸錢。能按時送利者,滿一定年限,可參加吏部銓選,授予官職。太宗時一度廢罷,至貞觀二十一年又恢復。當時京師共有七十余司,有捉錢令史六百余人。諸司公廨錢總數在二萬四千貫至三萬貫之間。
地方州縣和折沖府也設置公廨錢,以典吏主之,以供佐史以下吏員的常食費用和各官員的俸料。據敦煌縣博物館藏燉煌地志殘卷所載州縣公廨錢和《新唐書·食貨志》所記州縣公廨錢數額推算,開元時國州縣公廨錢總額在八十萬貫至一百萬貫左右。
在唐朝前期,公廨息錢一直是百官俸料的主要來源之一。
唐后期公廨錢制度繼續實行,息錢主要用于官府公食、祠祭、蕃夷賜宴、諸項雜用及館驛、病坊、教坊等。諸司公廨錢有顯著增長,又稱食利錢。
公廨錢的利率,武德、貞觀時皆月息八分生利,開元初七分生利。
唐初公廨錢由諸司令史主掌。永徽以后均由高戶即百姓中的富戶主掌。主捉錢的高戶在唐早期被稱為“捉錢人”、“捉錢戶”或“捉利錢戶”,可免除徭役,有罪須牒送司使科責,府縣不得擅有決罰。捉錢人常有用私錢添入官,廣求私利的活動,遇到逋欠,就以官為名,無理逼迫債務人。
公廨錢有嚴格的管理制度,諸司每季、州府年終要向尚書省申報一次,并由刑部比部司勾覆。元和時,秘書省等三十二司食利錢,委御史臺管理,每至年終,勘會處分。
朝廷借貸的月息是七分,民間借貸的月息自然也不會低于這個數字,如此高的月息成為錢莊最大的收益。
開元六年秘書少監崔沔上書:“收利數多,破產者眾……在于平民,已為重賦”,成為唐中后期的毒瘤,遇到災年,破家者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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