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的艷詞其實并不算什么事情,最關(guān)鍵的是他的侄女寄宿在他的家中,而且好死不死這時恰好他的外甥女張氏與仆人私通一案在北平府審理
歐陽修在趙禎的授意下進行科舉和文道的改革,這是一場全新的改革,也涉及了許多的既得利益者,甚至是在推翻儒家學(xué)說獨尊地位的舉動。
朝天上下有多少人都不希望歐陽修成功,但要想攻訐他實在太難了,幾乎所有人都知道歐陽修有著君子的品格。
要想讓他放棄改革幾乎沒有可能,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他從禮部尚書的位置上扒下來,但怎么樣才能把他一舉拿下?
諸多的手段都被施展出來,好看的,不好看的,此中種種都讓人不恥,甚至有人情愿上疏請求把他調(diào)任到中樞,作為僅次于范仲淹副宰執(zhí)。
但歐陽修這個人就是鐵石心腸,死活不愿挪動自己的屁股,死死的坐在禮部尚書的位置上不挪動。
他當(dāng)然知道這些人的別有用心,一旦離開禮部尚書的位置,他將失去改革的根基,也等同于被人收買一般。
于是明的不行就來暗的,光明正大的不行就來陰損的,這是政治上最常用的手段,也是莫須有的典型。
造謠詆毀不需要花費多大的成本,證據(jù)也不用確鑿,只需要讓歐陽修的名聲受到重創(chuàng),讓歐陽修自己引咎辭官就行。
于是反對歐陽修改革的政敵們抓住這歐陽修的家務(wù)事大做文章。
單單是利用審案就算了,他們甚至誘導(dǎo)張氏招供說與舅舅歐陽修關(guān)系曖昧,諫官錢明逸還煞費苦心找出一份證據(jù),就是歐陽修的一首詞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陰。人為絲輕哪忍折,鶯憐枝嫩不堪吟。留取待春深。
十四五,閑抱琵琶行。堂上簸錢堂下走,恁時相見已留心,何況到如今。”
趙禎自己是不會寫艷詞的,畢竟這東西是文人墨客閑暇之余,狎妓賞玩的“技能”,他根本就沒有這樣的機會,但趙禎卻能讀懂歐陽修曾經(jīng)風(fēng)騷的心。
作為文人,作為正常的男人,寫寫艷詞就就算了,最關(guān)鍵的是你寫就寫了,不要到處招搖啊!
這首詞寫的是一位美麗少女在他心目中的美好印象,時隔多年想起來還是令人難忘。
但就是這樣一首詞卻變成了錢明逸控告歐陽修的證據(jù)。錢明逸振振有詞地在朝堂上說,歐陽修這首詞里的小女孩就是張氏。
至于原因居然是,張氏跟著母親來投奔?xì)W陽修的時候就是十四五歲的樣子,可見歐陽修在那個時候就盯上了還是孩子的張氏了。
描寫少女青春的小詞,居然讓錢明逸推理出一樁十多年后的大案,這個邏輯簡直荒謬到了極點。
但偏偏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百口莫辯,而且那種氛圍之下也沒有人敢站出來替歐陽修說話,最后越描越黑,以至驚動了遠(yuǎn)在蘭州的趙禎。
朝堂上的大多數(shù)人都知道歐陽修是趙禎派遣執(zhí)行文道改革的,即便是太子趙旭和身為宰執(zhí)的范仲淹都不敢把這件事以尋常辦法私了。
留中不發(fā)更是不可能,錢明逸,字子飛,錢易子,杭州臨安人。繇殿中丞策制科,轉(zhuǎn)太常博士。
制科出來的人官運本就不好,能得授一個太常博士已經(jīng)算是不錯的了,誰知道他被呂夷簡看重。
經(jīng)過呂夷簡的推薦最后擢右正言。剛剛坐上諫官的位置,首劾范仲淹、富弼:“更張綱紀(jì),紛擾國經(jīng)。凡所推薦,多挾朋黨。乞早罷免,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
雖然這樣沒有證據(jù)的諫言趙禎連采納都不會采納,但卻讓他成為諫官中出了名的“入骨三分”。
連宰執(zhí)和相公都敢彈劾的人,顯然就沒把自己的官運當(dāng)作一回事,這樣的人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出名。
你要用常規(guī)手段打擊他,他非但不生氣還會高興的把自己的臉遞給你,為的就是讓你抽打同時讓他出名。
錢明逸根本就沒想過升官發(fā)財,或者說大部分的諫官都沒有這個打算,他們得罪的人實在太多了,而且又不敢去得罪皇帝,所以在百姓眼中他們是真正的清官,在皇帝眼中他們是卑鄙的小人,在同僚面前他們是避之不及的禍害。
詳細(xì)的案情趙禎已經(jīng)知曉,從神都城傳來的消息不光有朝堂的公文,還有北平府辦案的文書,以及黑手收集到的情報。
在蔡伯俙的“積極”整理之下,趙禎手中就得到了一份又丑惡又真實的事情發(fā)展過程。
原來歐陽修有個妹妹嫁給了張龜正當(dāng)續(xù)弦。人都說千年的烏龜晚年的王八,可張龜正不到三十就去世了。張龜正去世也就罷了,還留下一個原配的女兒,才四歲。歐陽修雖是文道大家,可為人不但不迂腐,還很開明,這也是趙禎任用他進行文道改革的原因。
歐陽修自然不會讓妹妹為丈夫守節(jié)。可是,張氏家族無人,歐陽氏不得不帶著丈夫前妻的女兒回到娘家。歐陽修父親早死,母親也已經(jīng)去世,作為兄長的歐陽修主動承擔(dān)起撫養(yǎng)妹妹和名義上的外甥女的責(zé)任。
而一晃就是十多年,等到張氏年滿十五,到了婚嫁年齡,歐陽修又給張羅婚事,把外甥女嫁給了自己的族子歐陽晟。
不想張氏嫁過去沒幾年,不知道是歐陽晟性無能還是張氏太風(fēng)流,竟然和家中男仆搞上了。不但搞上了,事情還被丈夫歐陽晟給發(fā)現(xiàn)了。歐陽晟大怒,也不顧什么家丑不可外揚,把妻子張氏和男仆扭送到北平府。
于是事情就鬧大了,而且是在歐陽修主持文道改革的時候鬧大的
當(dāng)聽聞外甥女被拘押到開封府接受審查,罪名還是最不堪的通奸,歐陽修恨不得找個地縫鉆下去。
作為右正言的錢明逸有權(quán)過問北平府的案件,而且這還涉及到禮部尚書這樣的高官,他這樣的諫官最為適合。
妹妹在歐陽修面前日夜啼哭,要求歐陽修出面營救。歐陽修不答應(yīng)。此時前去求情,只會被加倍羞辱。只是,歐陽修再也沒有想到,錢明逸遠(yuǎn)遠(yuǎn)比他想象的更加奸詐。
到了那天,諫官錢明逸親臨審案現(xiàn)場。一件奇怪的事情發(fā)生了。
此前,張氏已經(jīng)承認(rèn),自己和家奴某某通奸。可今天,張氏卻翻供,說和自己有奸情的并非家奴,而是舅父歐陽修。
原本,張氏和家奴通奸,雖然已經(jīng)犯下大罪,可再怎么樣,也不比不上外甥女和舅舅通奸罪孽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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