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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風華 正文 第七百六十四章 肝膽(三十三)

作者/天使奧斯卡 看小說文學作品上精彩東方文學 http://www.nuodawy.com ,就這么定了!
    說話間,三道人影從黑暗中走出。

    三人身上都穿著皮甲,外著錦袍下著革靴,身上并沒有什么礙事的配件,又都是滿身武藝的豪杰,腳步輕盈行路無聲,是以之前并未被發覺。這三人中右手之人身材適中體形壯碩,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移動的寶塔。他的個子其實不如秦瓊、程咬金這些人高大,可是走過來的時侯,卻給人以一種莫名的壓迫感。仿佛自己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座會移動的山丘,哪怕是膽大如程咬金又或者狂傲如羅士信者,面對此人時都會產生一種莫名地壓迫感,就連呼吸都不由自主變得混亂

    。左手之人也不算如何高大,走路之時固然腳步輕盈迅捷看得出身懷武藝,但是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此人的武藝絕比不過右手那位無名上將,也比不上秦瓊、程咬金這

    些以勇力聞名于世的豪杰。

    可是當下以左為尊,此人明明武藝不算特別高明,卻能位于那等猛將之上,自然有著過人之處。

    而方才開口說話的,則是位于正中的男子。此時三人已經走到篝火旁,火光下映照出正中男子的面孔。他年紀不大,也就是三十幾歲,方面大耳濃眉闊目,相貌很是出色,眉眼五官儼然是個俊品人物,更有一種儒雅氣度蘊含其中。不需通報姓名出身,但是看他的氣度以及那光潔的面孔,便知此人必然出身高門大戶,從小不曾受過風霜之苦更不曾操持過苦役,所以才能一直保持這

    種上位者的優容氣度。

    他并未蓄長須而是留著短髭,唇上短髯又特意上了油,保證胡須上翹,這又是昔日關中世家子最流行的風儀。其身上裹得外袍乃是用上好織錦制成,所值怕不在百金上下。可是有經驗的綠林人都知道,在這等山高林密的地方摸爬滾打熬上一兩日,再好的衣袍也都會糟踐得不成樣子。是以大家每逢進山鉆林,都會找一件舊衣袍穿上,免得自己的好衣衫受損。只有不拿錢財當回事,使錢如泥沙得世家子,才會不管開銷費用以及實際情形,不管去哪

    都要保持錦衣華服的風度。此人從氣度到穿戴,都和程咬金等人格格不入,站在瓦崗諸將面前一如鶴立雞群。按說這等人在瓦崗軍里面注定難以立足,更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支持。可是隨著他的出

    現,山谷里的氣氛陡然為之一變,所有人都主動向他靠攏過去。來人卻是沒理會雙方,而是來到篝火旁邊,也不顧自己的錦袍何等昂貴,尋了塊石頭坐下,將手放在篝火上方取暖,口內道:“入娘的!若不是親身走過一遭,真不敢相信山中居然如此寒冷。都是這月份了,晚上還凍得人手腳冰涼。若不是懋功思慮周全,提前準備了烈酒又配了藥湯,只怕要被凍個半死。到時候別說打仗,就連站都站不穩

    了,白白便宜了破野頭那狗東西”說到這里來人抬眼看去,見眾人全都站著,不耐煩地揮手招呼:“坐下,全都站著做甚?你們個個都時大個子,某這里坐著你們站著,就像是兩列人肉屏風。偏偏又不是俊

    俏小娘而是滿臉胡子的大漢,實在煞風景。快快坐下講話。”隨后他又自顧說道:“宇文化及膽小如鼠偏生帶的輜重又多,嚇死他也不敢走小路,只會延著山間馳道而行。就算是斥候再多,也走不到這地方。也莫說在此烤火說話,便是尋十幾面大鼓一起擂,他也聽不著動靜。不過程大你也是,就你那叫驢也似的嗓門,某聽了也覺得厭煩。別人說你兩句也是理所應當,你咋還能跟人翻臉?難不成你這

    大嗓門還有理了?要我說,你這就是欠拾掇,著實打你一頓老拳,你便知道聽話。羅大,下次程咬金藥是再跟你羅唣,你便只管捶他,誰不服讓他尋我說話!”

    他這番粗俗不堪的言語加上臟話,和他的形象大相徑庭,但是并不惹人討厭。相反,對于瓦崗軍來說,他這種言辭行事,反倒是更得這些人擁戴。

    眾人這當口紛紛坐下,程、羅兩人都是性如烈火的性子,可是挨了這位幾句數落非但不惱,反倒是都露出笑容,全都朝著來人所在的位置靠近。經過這一番折騰,大家坐的位置已經發生了變化,再落座之時便沒法找回自己之前的位置,都是尋個地方要緊就坐,顧不上其他。如此一來,之前那兩個距離明顯的小團

    體徹底被打亂,大家彼此毗鄰而坐,從之前的兩個小團體,變成了以來人為中心的一個完整隊伍。

    來人正是那位以才名聞于世,曾為楊玄感謀主,后兵敗逃亡投奔瓦崗,如今卻又鳩占鵲巢乃至取翟讓而代之的蒲山公李密李法主。自瓦崗軍起事以來,規模始終有限。主要兵馬來源都是嘯聚山林的綠林好漢再加上部分饑民,兵力適中沒有超過兩萬之數。直到李密、徐世勣等人加入后,才讓瓦崗改變

    策略,從流寇轉向義軍,攻城拔寨開倉放糧招募饑民為軍。同時又收編隋朝降卒潰兵,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讓自己的兵力規模達到二十萬之數。短時間內迅速擴充實力,必然帶來諸多隱患,瓦崗也不例外。像是程咬金與羅士信這種沖突,并非偶然情形,而是各山頭之間積怨的反應之一。類似這種矛盾并非一處,

    如果不是有人在中間彌縫,整個瓦崗軍怕不是早就亂成一鍋粥,而這個彌縫者就是李密。他靠著自己的人格魅力,強行整合諸軍,讓這些武藝高強但是性情各異且彼此不能相容的豪杰,可以暫時和睦相處。不管這些人私下里有多少過節,彼此看對方是否順眼

    ,在李密面前的時候他們都會忘掉不快親如手足。李密就像是眼下眾人圍攏的那團篝火,并不能真的驅散山間嚴寒,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得到同樣的溫暖。但是只要這團篝火在,就意味著希望存在,大家就會主動向著篝

    火靠攏,這就是他的過人之處。在李密身旁的兩人,則是如今瓦崗軍一文一武兩根擎天玉柱。那壯碩的漢子名叫裴行儼,乃是降將裴仁基之子。其實裴行儼還是個少年,其年紀與徐樂差相仿佛,一張紅

    撲撲的面孔,配上那平實無華的眉眼,一眼看去就是個再尋常不過的莊稼少年。但就是這個貌不出眾的少年,曾經一度在戰陣上成為瓦崗群雄的噩夢。即便是豪勇如秦瓊者,也在他手下吃了苦頭。直到李密用計收降其父,才讓這位勇猛少年不得不下

    馬歸順。裴行儼正值少年血氣方剛,雖然從小被父親嚴格約束,又在軍營里受軍法約束,可是心中總歸還是有幾分叛逆心思。對他而言,死氣沉沉的朝廷官軍顯然不如瓦崗軍這種

    綠林草莽軍隊如意,是以他歸順時雖然不情不愿,但是歸順之后不久就心悅誠服,主動為瓦崗軍沖鋒陷陣。憑借其一身堪比鬼神的勇力,裴行儼闖出了“萬人敵”的名號,也讓瓦崗軍的對手吃足了苦頭。單以名號論,裴行儼的名頭可能比徐樂還要更響亮幾分,畢竟他打得仗更多

    ,又是在中原之地,名聲傳播速度快范圍廣,神武、云中乃至馬邑那些地方總歸是邊陲苦寒之地,在這方面天生就處于下風。可是不管裴行儼名聲如何響亮,一身藝業如何驚人,對于瓦崗軍來說,他的地位最多也只能排在第三位。排第一的自然是瓦崗實際主人李密,而排第二的則是李密左手的

    那位俊朗少年:徐世勣!徐世勣出身高平上房徐氏,也算是名門之后。只不過到了他父親那一代,家業便已經殘破得不成樣子。隨著大隋朝政日非,徐家的日子也就愈發艱難,走投無路的徐世勣

    最終只能選擇帶領鄉兵部曲高擎反旗加入瓦崗軍麾下。他雖然學過武藝,但并不擅長廝殺,其心性也確實不在于此。比起披堅執銳白刃交鋒,他更喜歡運籌帷幄決勝千里。在徐世勣看來,一個人再如何能殺善戰,對于戰事的

    影響也總歸有限。如何指揮這些善戰斗將,把他們的本領用在合適之處,以猛將豪杰為爪牙供自己驅使,這才是真正的豪杰。這話倒也不是空吹大氣,徐世勣行事心思有前朝白袍陳慶之風范,手段亦不遜色。其加入瓦崗之后出謀劃策無有不成,指揮作戰亦是有如神助。瓦崗軍斬殺張須陀、擊破

    裴仁基,又成功攻陷大隋幾個糧倉,得以控制了海量糧草。這些堪稱神跡一般的大捷哪個都離不開徐世勣指揮運籌,瓦崗眾人也把他當成自家的諸葛看待。若是將瓦崗看作一個巨人,秦瓊、裴行儼、羅士信等人組成了巨人的手足,徐世勣便是巨人的頭腦,李密則是這個巨人的心臟,瓦崗大軍作為軀干。這些器官單獨擺開,

    并不具備什么殺傷力,可是當這些器官組合一處,便組成了一個強大的戰斗機器,足以摧枯拉朽掃蕩群雄。如今這架戰爭機器已經準備完畢隨時可以發動攻擊。只等頭腦與心臟傳達命令,軀干四肢就會發揮各自的職能,把驍果軍轟得灰飛煙滅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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