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好端端的為什么要染發啊?”留姬穿著馮雪提供的女士道袍,不滿的摸著自己已經被一根玉簪束成相當復雜發型的長發。rg
其實發型倒是無所謂,但是硬要她把一頭褐中帶金的長發染黑,這就成了少女不滿的源頭。
“拜托!種花家古代清一水的黑發,你的發色太顯眼了!難道你想多一個金毛魔女之類的外號嗎?”馮雪也很無奈,穿界門的穿機制類似于替代存在而非單純地外表模擬,簡單舉例,就是不是把你變成誰誰誰的模樣,而是讓別人覺得你就是誰誰誰。
但這就產生了一個很實際的問題,那就是外觀。
比如西方系場景,大家都是白種人黑種人,你卻一個黃種人扎進去,顯眼程度不用多。
而更令人厭惡的則是滿清時代的劇情,在那個時間段里,即使是穿者也只能按照當時的法律弄一個金錢鼠尾——即使是假的。
當然了,你要是已經有了一人能擋百萬兵的能力,不剃頭也沒什么,當然就是麻煩點而已,比如二不讓你住店,到哪都有追兵找麻煩之類的。
不過馮雪此時是在宋代,這方面問題到不算是太過嚴重,而且作為種花家古代史上經濟文化最發達的時代,這年頭也不少外國人,但問題是,江湖人總是第一時間用外表作為一個人的代號,接觸的久了才會慢慢換成武功、兵器之類,如果武功兵器統統比不上外表顯眼而具有代表性的話,就會像金毛獅王那樣,剃頭之前都還是外貌級別的代號(金毛獅王剃了毛,就不是獅王了……)。
也許是“金毛魔女”這個代號的槽點著實太多,留姬還是點了點頭。
找了一家號稱種花家最大連鎖產業的悅來客棧,令人就這么穿著道袍走了進去。
至于為什么要穿道袍,主要是因為這個時代國教就是道教,穿一身道袍的話,至少不會被人隨便欺上門來,更重要的是——
“壯士,我見你骨骼驚奇,今日便送你一場緣分。”馮雪打了個稽首,拿出一枚怪莫怪樣的二十面骰子攤在手心,就這么對著正對門那張桌子上坐著的大漢道。起來,北宋的官話和普通話完不同,反而更偏向于粵語的發音,這讓馮雪起來十分的不習慣,好在巴別塔時代各種方言都是要掌握的基課程,雖然有些走音倒也沒什么大礙,畢竟種花家是出了名的十里不同音,口有有些偏倒不是什么問題。
不過到這里,馮雪又不免想起了前世那大批的文抄流前輩,真不知道他們回到古代之后究竟是如何適應口音的,另外,種花家古代可是有五音十二韻之,而現代普通話只有五音,換句話,到了古代他們連書都不會讀,就算能抄詩詞,人家讓你讀一下你都讀不了,還敢是自己寫的?
腦中思緒雜亂間,那大漢卻已經將頭扭了過來,只見他口闊鼻方,太陽穴高高隆起,桌上放一把環首大刀,雖然看似隨意,但卻隨時能夠拿起,看他虎口處的繭子,想必是一個用刀的好手。
雖然前世經常吐槽太陽穴高高隆起的都是龍套,但這卻是由外而內的征兆,要知道古代江湖散客(指沒有高級傳承的普通游俠,江南七怪就是典型)大多是沒有高深內功的,憑借粗淺的吐納功法修出足以在體內形成循環的內力之時,內力便會于周身穴道經脈游走,而太陽穴這個沒多少肉的地方自然會高高鼓起。
因此但凡太陽穴隆起,便已經是江湖散客中最高的那一層次了。
只見那大漢將右手放在刀柄之上,卻也不曾起身,就這么用銅鈴般的雙眼盯著馮雪——“兀那道士!秦爺我今天有件大買賣,你最好幾句好聽的討個吉利,不然……哼哼!”
著,那大漢還浮夸的瞄了一眼手邊的大刀,其中含義自然不言而喻。
“壯士稍安勿躁……”馮雪并沒有在意大漢的無禮,反倒是壓下準備發火的留姬,輕輕邁前一步,卻是將距離正好維持在雙方都能夠接受的限度之內,“禍福天定,貧道也不好妄自揣摩,不過貧道手中恰好有這么一件寶貝……”
著,馮雪遞出手中的二十面骰子,就這么展示在大漢面前。
看熱鬧是人類的天性,一聽到“寶貝”二字,瞬間便有**道眼神朝著馮雪掃了過來,甚至還有一道來自于樓上雅間,以馮雪之前話的音量,那絕對是個高手!
“不就是個面多一點的骰子嗎?什么寶貝不寶貝的?”大漢面帶不爽的看著骰子,“一個骰子十九個面都是大吉,拍馬屁也不是你這么拍的!”
“壯士請聽我細。”馮雪微微一笑,拿起骰子放在桌上,“這寶貝可是氣運所鐘之物,只消投出大吉,便會心想事成,但若投中大兇嘛……”
“投中大兇怎樣?”壯漢好不在意的露出一個狂放的笑容,在他看來,這八成又是江湖騙子的新把戲來著。
“投中大兇,便會有極其兇險之境遇,十死無生,十死無生啊!”馮雪的語氣像極了江湖騙子,連帶著留姬都不免笑出聲來。
“你這廝怎能胡亂吹牛,你看你那跟班都忍不住了!”這聲音卻并非大漢所,而是看熱鬧的群眾發言。
“是否吹牛,壯士可敢一試?”馮雪瞇了瞇眼睛,就這么看著壯漢。
這壯漢也是被馮雪逼到了墻角,若是連投一個骰子都怕,他闖蕩江湖多年攢下的名聲可不就砸了?
不過轉念一想,這骰子二十個面,十九個都是大吉,自己好不容易查到那對頭近日正要路過此地,不如事前討個彩頭!
想到這里,壯漢拿起桌上骰子隨手一拋,果然是大吉朝上!
“兀那道士,灑家出了大吉,好事呢?”壯漢話音未落,便有一中年男子忽然撞破客棧窗戶,就這么砸在了壯漢面前,眾人向外望去,竟是由于驚了馬而被甩了進來!
那大漢不怒反喜,抄起大刀便朝著地上摔蒙了的中年男子砍去,口中卻是大喊道——
“王大春,你這嗶——嗶——嗶——的,還我妻兒命來!”
話音落下,地上那叫做王大春的便身首異處,二倒像是見慣了似得,招來幾個同行將尸首扔了出去,順便牽了那受驚的馬匹算是補償。
而那壯漢卻是仰天大笑三聲,便丟下一大錠銀子:“灑家今天報仇雪恥,在座的都算見證,今個大家的賬都算在灑家頭上!”
客棧里立刻沒了命案帶來的寂靜,陷入了歡鬧的海洋之中,只有馮雪注意到那壯漢的是報仇雪恥,而非報仇雪恨……
也許是自己想多了吧?畢竟這貨文化水平看起來不高,用錯了詞也沒啥……恩,那死了的姓王也一定是巧合吧?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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