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太陽剛升起的時候……
“噗”的一聲一只手從一片古老的森林地下伸了出來,緊接著是另一只手,然后是頭,最后則是一整個人從地下爬了出來!
如果秦荒在這里的話一定會被嚇得半死的,因為這個從地下爬出來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昨晚還剛剛被他葬下去的老魔法師!
老魔法師明顯是神情委頓,雙目中沒有神采,顯得有些空洞。老魔法師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自己,喃喃道:“我是誰?我怎么會在這里?”
不過任憑他如何努力回想就是想不起自己的一切了,頭腦中一片空白。
是的,我們的老魔法師失憶了,而且是徹底的失憶了!在昨天被小敗強大的精神反噬后他的精神世界收到了極大的創傷,導致了他自己記憶的崩潰,也是老魔法師底子深厚,不然的話他現在恐怕早就已經是一個白癡甚至真的死掉了。
我們可憐的老魔法師魯道夫縱橫天下大半輩子,可是現在卻落得個如此下場,不僅失憶了,而且一身寶貝也被偷光了,還被活埋,就連那件可憐的魔法袍也被人給扒走了,也幸好老魔法師的身上還有一件貼身衣服,不然的話可就要在這老山林中光著屁股裸奔了
當秦荒帶著小敗終于走進他們出來后的第一座城——比丘城時已經是正午時分了,老大個的太陽掛在天空的中間,不過太陽雖然很大,可是這里確是沒有燥熱的感覺的。
因為比丘城位于大陸的北部方向,在這里的冬天當然是很冷的,刺骨的寒風從北部的大平原呼嘯而至,往往伴隨而來的還有連續的暴雪,這種大雪是只有北方才有的,雪下之時外面是遮天蔽日,根本看不清二十米以外的地方;甚至有些時候降的特大暴雪人根本無法出門,因為那是伴隨著強烈的大風的,在風雪中人根本站立不住,只會被風吹走,然后被大雪掩埋,而且在這種風暴雪中人是很難呼吸的。不過只要等到來年天氣漸漸轉暖就好了,強烈的冷空氣漸漸停止,變成了徐徐的暖風,因此在這里是沒有夏季的,只有春季和冬季,而一年中這里的冬季時間卻是長達七個多月之久,春季雖然暖和卻只有短短的五個月不到。所以現在太陽老高反而是很好的天氣和季節,暖暖的太陽光照在人身上只讓人有一種昏昏欲睡的感覺,似乎身體里的骨頭都酥麻了。
人類并不像北部大平原中的冰雪狗熊,經歷了一個長長地冬眠后就活動機能旺盛,四處狩獵進食,以便為再一次的冬眠準備充足的脂肪。剛好相反,這里的人在冬天活動劇烈,因為大雪雖然會造成出行的困難,可那也是他們打獵的好時候,這種時候的獵物是最沒抵抗能力的,只要你能找到它的藏身之處,那么一切就簡單了。
但是要想在春季去打獵那卻是要冒好大的危險的,因為春季氣溫回升,動物們在這種時候都出來活動了,它們已經餓了一個冬天了,此時早已瘦的皮包骨了,肚中空空如也,所以這種時候的動物往往是極為危險兇殘的,一個不注意就會成為它們的獵物,所以這里的人民在春季是不會跑到北部大草原上去打獵的,除非是一些傭兵。
這種時候人們往往是在城外的農田中抓緊播種一些糧食,種一些蔬菜瓜果以便為冬天做準備,不然的話吃一個冬天的肉類就算是圣人也會不耐煩的。而在冬天他們則會做一些肉干、腌肉之類的食物以備來年春天食用。
秦荒慢慢的走在大街上,他可一點也不著急,東看一下西摸一下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雖說已經來過好幾次比丘城,不過基本都是為了一些急事,出售獵物啊購買物品啊啥的,并不能像這次一樣優哉游哉的欣賞這里的東西。
東逛西走的看了好一會兒直到自己的肚子開始不干了,秦荒才停下來找了一間飯館走了進去。別看他在外面逛了那么久,可是卻一件東西都沒有買,原因嘛自然是因為他手頭緊,雖然他有三十來個金幣可那是他往后幾個月甚至幾年的生活費了,他可舍不得亂花。所以雖然他在城中轉了半天手頭上卻也還只是有一根干枯的魔法杖,再加上背上的一個包裹而已。
飯館中的人還算多,其中很多都是傭兵裝束的人,所以里面也算是生意興隆了。很多傭兵都在大著嗓子講述自己的冒險經歷,一手一只酒壺,另一只手則在不斷比劃著,說到興起處往往是唾沫橫飛,手腳亂舞。而看的人也是笑聲不斷,還是不是的插嘴問幾句。
秦荒對此種環境可是一點也不感冒,反而覺得很是興奮,只覺得它們的那些冒險經歷很是刺激。以前來比丘城最喜歡做的事也就是在酒館里聽傭兵們講他們的冒險故事了。
當下秦荒就暗暗決定吃晚飯以后自己也去當傭兵好了,不僅可以去冒險,而且還有錢拿。
向伙計要了幾個菜,秦荒就開始聽那些傭兵的演說了。
這家店的效率很高,秦荒還沒聽幾分鐘菜就上齊了,又叫了一壺麥子酒就開始大吃起來。走了好幾十公里的路他早就已經餓了,此刻一口麥子酒下肚頓時覺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喝了聲好酒。肩上的小敗已經跳到了桌子上,伸出小爪子指了指秦荒手中的酒瓶,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口中就連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可憐兮兮的看著秦荒。
秦荒看見這一幕頓時就笑了,也不把手中的酒壺給它,只是又喊了聲:“小二,再來一壺麥子酒。”待小二將麥子酒送到他桌上時,小敗頓時眉開眼笑起來,小爪子捧起酒壺就往自己的口中倒,一口酒下肚頓時連眼睛都瞇起來了,一副很是享受的樣子。
小敗這喝酒的習慣不用說也知道是秦荒這不靠譜的家伙一手帶出來的,第一次喝酒的時候自然是被嗆得不行,才一口下肚就開始迷糊了,但是隨著后來喝酒的次數增多,它的酒量也在迅速的增加著,直到現在小敗的酒量已經不比秦荒小了。
至于秦荒的酒量嘛那是他還是三歲的時候就練出來的,那是村中還有一位瘸腳老頭子,自說是傭兵,當然也僅限于年輕時候了。可是每當村民們問起他傭兵生活時,他卻閉口不答;而且總是雙眼望向北方,口中喃喃的說著一些聽不清楚的話,有些時候竟然還會留下眼淚。次數多了人們自然就不問了,不過老頭子確實會的一手好武藝,尤其是會劈的一手好柴,他劈的柴干凈利落絲毫看不見倒鉤,最為神奇的是他劈的每一根柴大小竟然是一模一樣的,沒有一點偏差。因為這一點老家伙就在這里幫村民們劈劈柴火,村民們就付錢給他。
他的錢幾乎都用來買酒了,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老酒鬼,酒壺從不離身。當他高興的時候就會將村中所有的小孩都叫來,然后用他那神奇的手藝快速的做完幾把木劍交給孩子們,給自己做一把大劍手把手的叫他們劍法,其實準確的說已經是斗氣了,因為他的劍法在他手中可是有斗氣光芒閃爍的。
當然,這樣的機會很少,只有當他興致特別好的時候才會耍一耍,更多的時候他都是在發呆,喝酒,劈柴,睡覺…….
就這樣秦荒他們幾個孩子從兩三歲開始倒也學了一點點劍法,順帶著也將它們一個個的都帶成了小酒鬼。雖然只學了幾招,不過秦荒現在已經很是熟練這幾招劍法了,都是最基本的招式。但是秦荒為了練這幾個招式可是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啊!
至于為啥幾個招式會練了十年時間,哈哈,因為老頭子尼瑪只交過這么幾個招式,就算想練其它的秦荒也練不了啊。
不過越練到最后秦荒就越喜歡這幾招劍法了,因為每一次將劍法練完他就會感覺到體內似乎有一股強大的暖流在流動,讓自己充滿了力量,力氣也比原來大了好多,在山林中跑起來就仿佛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而且自從練了這套劍法秦荒就從未生過病,哪怕是感冒也沒有。
老家伙在秦荒七歲之時就死掉了,原因嘛自然是酗酒過度,然后就一命嗚呼了。只是直到他死時村中也沒人知道他的名字。
不過在村民們收拾他家時在他床底下發現了一個大木箱,木箱中有一件衣服,是傭兵的裝束;另外還有一把劍,劍仍是雪亮的,沒有一絲灰塵,很顯然老家伙總是擦拭它的。箱子底部還有一本筆記本。村民們找來村中唯一一個識字的人來看了一遍才知道這是老家伙的日記本,本子中記載的都是他的冒險經歷,村民們也從這本日記本上知道了老家伙的名字——斯圖坦特。
村民們將老家伙安葬了,連同那只大箱子一起。不過老家伙雖然死了,秦荒卻將這幾招劍法一直練了下去,直到現在他還會時不時的練上幾次。
一壺酒下肚秦荒只覺得自己的精神出奇的好,估計是興奮的緣故吧,畢竟自己這次出來是要闖出一番事業來的,酒能壯膽,現在的秦荒想想吟游詩人所講的金.布雷斯頓就感覺渾身熱血沸騰,豪氣沖天。
在吃飯前,秦荒就已經決定了,吃完飯后先去找一把劍來,然后自己去當一個傭兵,好好闖一闖。
一頓飯很快就下肚了,秦荒滿意的抹了抹嘴巴,暗道一聲還是麥子酒好喝,既便宜又帶勁。舒服的打了一個飽嗝,秦荒從身上掏出了那個可憐的乾坤袋,不過布袋一入手他就感覺到了不對勁,因為布袋的重量很輕,按理來說里面有著三十個金幣雖然也不會很重,但也不會如此之輕啊!
這一下秦荒意識到了不妙,趕忙伸手進去掏了掏,結果里面果然是空空如也,連灰塵也沒有一絲更別說是金幣了。不信邪的將布袋底朝天往下倒了倒,還是什么都沒有。仔細的看了看布袋,布袋并沒有一點破損,但是明明放進去的金幣卻詭異的消失了。
這一下秦荒瞬間傻了,臉色狂變。
尼瑪,老子的金幣呢?
老子存了十多年的三十個金幣呢?!
老天爺,你******玩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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