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年,迦太基。
茜瓦按山崎的意思,借用主母的名義,向奴隸們宣布了新規(guī)則,獲得了一致?lián)碜o,就像山崎說的,就算有人懷疑,但也不會反對,因為都是得利者。
山崎通過茜瓦接管了格隆家的財政,美黛子根本沒興趣,她現(xiàn)在只想快點長大,長大了才能出去玩。
格隆家財產(chǎn)分為四部分,一是當年搶財寶換的金幣,二是家里的奴隸,三是牲口,四是兵器帳篷等物件。
金幣這東西,留著只會遭人眼紅,投資是最好的出路,正好有神在,在神的見證下,簽訂的契約沒人敢冒險亂來。
奴隸要養(yǎng)著,這是時代的產(chǎn)物,就算你想解放奴隸,很多奴隸還不想呢,沒了主人,他們沒法養(yǎng)活自己。
牲口要做上標記,以記錄下生長情況,方便管理。
兵器嘛,實在太差了,跟二十世紀的兵器完全不能比。
山崎還是覺得自己做好了,雖然不懂得怎么開爐打造兵器,但是等構造出圣域空間,就可以在那里制造了,放現(xiàn)在應該是神兵利刃級。
圣域空間里,只要用想的,什么都能制造出來,但純粹用想的,需要大量信仰。
最好就準備好材料,然后制造,就像小說中的煉金術一樣。
山崎和美黛子了解一些槍械的構造,不過這個年代,還是用弓弩吧,二十世紀的材料制造的個人弩,在這個時代也可以媲美大型弩了。
另外,山崎收集過核武器,解析過核武器的構造,只是,應該用不上吧。……
迦太基,港口。
奴隸戰(zhàn)士弗羅與文員安德烈亞斯,拿著金幣來投資商會,找了一個合適的商會,莫特羅斯商會。
首先是小型商會,這樣才會受重視,畢竟相對來說,也沒有多少錢。
其次是船員有精神的,說明商會有前途,船員要是無精打采的,說明凝聚力差,遇事容易出問題。
去阿波羅神殿簽訂簽約,格隆家占商隊一半的收益,如果拆伙則按商隊當時的規(guī)模,拿走一半。
雖然商業(yè)神是赫爾墨斯,但阿波羅是保護神,可以保證簽約執(zhí)行。
有了格隆家的錢,莫特羅斯商隊可以擴張到大型的小商會,至于是購買船只擴大規(guī)模,繼續(xù)在地中海南北兩方倒賣葡萄酒和小麥,還是倒賣高價值的商品,那就看商隊的了。
總之,格隆家只管收錢。
至于風險,有海神波塞頓,在地中海跑貿(mào)易不會有自然風險,而目前沒有海盜,東哥特王國和西哥特王國與汪達爾阿蘭王國沒有大沖突。
可惜,去印度的商路在東羅馬的控制下,否則可以倒賣印度的香料寶石,以及來自中原的絲綢瓷器。……
十月第一批收益到賬,以狩獵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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