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休息了這么久,那一陣陣昏眩的感覺已經消失,他的身體也已經恢復了過來,他知道以這些盜賊的兇殘,自己絕對沒有生還的機會。
但他才剛剛成為魔法師,成為一名陣法師,他絕對不想就這么放棄自己的生命。
凡是想要自己生命的然都要付出慘重的代價,一抹狠厲流過高斯的眼底。
他迅速的翻身上到了馬車頂上,搶奪過一名弓手的弓箭,瞄準拉弓射箭,動作一氣呵成。
高斯知道,只有重傷這個盜賊頭領他再有一線生機。
嗡,
箭矢如奔雷般射出,發出尖銳的破空聲,手中的弓好似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般,頓時斷裂,可見力道之大威力之猛!
箭矢直射向戰場中的盜賊首領。
此時的費恩已經離商隊不到十米,突然一陣危機感傳來,但是之前的那些箭矢根本就是有氣無力,雖然傳來一陣危機感,但他并沒有在意。
他用手中已經沾滿鮮血布滿斗氣的刀擋了一下輕輕的擋了一下,但是當箭矢和他充滿斗氣的刀相碰撞的時候,他便知道糟了。
“叮”
箭矢并沒有被彈飛,相反,費恩手中布滿斗氣的刀則應聲斷裂,雖然用武器格擋了一下但那箭矢卻去勢不減,已不可抵擋之勢向著他的胸口沖去。
費恩能發出斗氣,實力自然不可小窺,在緊要之際,他移開了重要部位,但是因為輕敵的緣故還是晚了一步!
箭矢還是射中了他的身體,箭矢透體,攜帶著巨大的力量,把他狠狠地釘在了地上。
“草!好大的力量”費恩心中不禁想到。
胸部被貫穿,頓時費恩失去了戰力,不僅如此,他的生命還危在旦夕。
現在的他已經無法行動,一陣陣劇烈的疼痛傳來,令他無法聚集斗氣,只能呆呆的躺在地上,而只要下一根箭矢射來,他便會喪命箭下。
高斯再次搶了一把弓箭,拉弓如滿月,但沒有舉弓射那首領,而是瞄向了那些盜賊。
因為他知道,這些不是普通的盜賊,沒有任何的一絲散漫,反而訓練有素,極為聽從指揮!
如果他真的把那首領殺了,這些盜賊肯定會更加瘋狂的進攻,殺死傭兵們和自己以為首領報仇,結果自己還是要死,而唯一的機會便是,令那盜賊的首領傷而不死。
箭矢如雨般落下,根根正中盜賊,凡是中箭的的盜賊非死即傷。
而他們的清醒和費恩一樣,都是狠狠的被釘在地上,只是他們顯然沒有費恩幸運,被釘在地上的他們瞬間被悲憤的傭兵分尸!。
箭如雨下,一個個原本悍不畏死,兇悍殘忍的盜賊頓時倒在了血泊中,眨眼間便讓盜賊團損失過半。
之所以有這樣的耀人戰績,一是因為高斯的箭矢快、狠、準損,二是因為盜賊們已經放松了警惕,因為傭兵們已經不多了。
高斯的這一舉動可謂是奇襲,也變造成了如此驕人的戰績。
傭兵們當然也看到這一幕,都好奇隊中什么時候有了這么一位神箭手,但是心中也安定了很多,有這么一位神箭手在,他們的壓力瞬間減小了很多,甚至有反撲的跡象!
他們或許能夠打敗久負盛名的‘血鐮盜賊團’,他們能活下去了!
頓時傭兵們的士氣提了上來。
盜賊們頓時回過神來,有意識的躲避著那些致命的箭矢,傷亡數量頓時變小。
盜賊看到自己的同伴竟然死傷無數,他們無法相信,本來如同羔羊一般毫無殺傷力,任自己宰殺的傭兵們,竟然突然顛倒,翻過來殘殺自己!
一股莫名的憤恨充斥在盜賊們的心中,他們要報復,要把那些傭兵們撕個粉碎!
但他們突然發現自己的首領,實力強大的首領,竟然受了重傷,奄奄一息!
頓時他們沒了再戰之心,他們知道,一旦首領被殺,即使他們殺死這些傭兵們泄憤,他們也要面對其他首領的怒火,他們的結局只有一個,那就是生不如死!
他們放棄了面前的敵人,瘋狂的向首領處匯去,護衛這首領,以防止那神箭手的偷襲。
被護在中間的費恩,透過空隙,狠狠地盯了一眼站在馬車頂上手持弓箭的黑發少年一眼,心有不甘憤恨的喊道:“撤!”
隨著一聲令下,殘余的盜賊們護著費恩迅速的撤離,迅速的消失在了叢林中。
看到盜賊們撤離,劫后余生的眾人不僅歡呼起來!
現在的他們也有了心情尋找那位解救他們的神箭手了。
等知道是高斯便是那神箭手時,他們頓時吃了一驚,他們沒有想到以身體孱弱出名的魔法師竟然有這樣的技藝。
但事實就是事實,無數的人證明了這一點,證明就是那名魔法師射傷了那名首領而救了他們。
于是眾人都對著這名身穿魔法袍的黑發黑眼的少年敬佩了起來,也好奇了起來。
拉姆拖著重傷的身體來到高斯的面前,“高斯,你救了我拉姆,這份恩情我記著了,如果有什么需要,請通知我,我決不推辭!”拉姆鄭重的承諾道。
“我們不是朋友嗎?戰場上不就應該相互照顧嗎?”
拉姆一愣,但是激動了起來,他不過身上的重傷,大聲的喊道:“對!說的好!我們是朋友!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戰友,從今天起,你高斯就是我愛人拉姆的朋友,今生無悔!”
戰場上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值得信賴的朋友,這一直被矮人們堅信著。
拉菲德應為傷勢太過嚴重,之前一直強撐著,在戰斗結束之后,已經放心了的他,精神一送,頓時昏迷了過去,而接替他的職務的便是拉姆。
之后的旅程,由于幾乎所有的人都受了傷掛了彩,所以傭兵們走的非常小心,如履薄冰,害怕再次發生什么意外的情況。
好在可能那盜賊團的首領可能的確是受了不小的傷,一時半會還恢復不過來,所以經過了兩個月提心吊膽的旅程,最終他們還是安全的通過了帕克邊境,來到了目的地,溫格爾城。
溫格爾城位于帕克帝國的東南部,由于位于荷倫多利帝國和帕克帝國邊境的相交處,易于貿易,所以也漸漸地變得繁華起來,成為了一座極大而繁華的城市!
城中居住著幾十萬人,由于這座城市的性質,所以大多數都是商人,每天進出城的人絡繹不絕,而高斯一行人的到來自然也沒有引起什么轟動。
看著四周川流不息的人們和布滿了兩大帝國風格的建筑,高斯不禁有些入迷,這樣繁華的景象他還沒有見過。
這座城市給他的感覺是熱情,是的熱情似火,到處可以看到穿著暴露的女人,甚至可以看到大街上當眾示愛情景。
而且那些女人看他的時候總是出現一種炙熱的眼神,好像要生吃了他。
這讓他很不解,經過拉姆的解釋之后他才知道,這是那些女人已經看上了他,用這種眼光來暗示他,要他有所行動。
這……這太熱情了,讓他有點不適,畢竟他一直生活在小鎮之中,之后加入到軍隊,然后進入幾乎與世隔絕的魔法塔內,幾乎沒見過幾個女人!
等到傭兵們交了任務,得到了酬勞,拉姆來到了他面前,邀請道:“我的朋友,你救了我的命,這份恩情我記得!雖然你說我們是朋友,但是恩情畢竟是恩情,我還是想要報答你!想必現在你應該還沒有住的地方吧!不如到我的朋友山姆那暫住幾天,怎么樣?保證用最好的麥酒招待你,不然你可是不給我面子!”
對于這座城市,高斯極為的陌生,在這里他舉目無親,而現在他確實沒有合適的住處,對于拉姆的邀請,他自然不會拒絕。
“是的,其實我也正在為這事苦惱呢!在這里我人生地不熟,既然你有心幫助我,我又怎么能夠推辭呢!那就先謝謝你了,我的朋友!”
應矮人的邀請,兩人穿過繁華的街道,七轉八拐之后,走進了一家武器鋪。
一進門的拉姆就大聲的喊著,“我的朋友,山姆,看看是誰來了”仿佛這是他的家一般!
隨著拉姆的喊話,在店鋪中的后們處走出了一位矮人,同樣的酒糟鼻,火紅的頭發和幾乎托在地上的胡須。
而這位矮人顯然認識拉姆,而且極為的熟悉,“奧,我的朋友拉姆,我們有多久沒見了,真是想念你啊!真是懷念曾經的日子!”
說著名為山姆的矮人便給了拉姆一個狠狠地擁抱,隨后兩人在對方的胸膛上互錘了一下,顯然是很開心看見拉姆的到來。
拉姆開心的對山姆介紹道:“這是我的朋友高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兄弟!”
聽著拉姆說真正的朋友。真正兄弟這句話,矮人山姆不禁對名叫高斯的人有些好奇,他可知道拉姆的性格,那可是相當的倔強,得不到他承認的人,別說是稱之為兄弟了,他連看都不會看他一眼!
此人到底有什么稀奇之處,竟然能夠得到拉姆的承認?山姆有些好奇,但既然能得到拉姆的承認,那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既然你是拉姆的朋友,那么也就是我的朋友,在我這住一段時間吧,不好好招待朋友可是會被矮人同胞恥笑的”山姆熱情的邀請道。
“那打擾了您了”現在可謂是寄人籬下,所以高斯客氣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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