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往往都有兩面性,“紅”有時候也會惹來煩惱。
眼前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最近走紅的羅聞,接到去寶島演出的邀請。
本來,對現階段的藝人事業發展來講,這算一件好事。
可進一步接觸后,羅聞得知,寶島下個月就要過“雙十”節了,因此,寶島慶祝活動組織方希望,羅聞能夠演唱那首流行華人圈的《我的中國心》;如果羅聞配合的話,還可以把《我的中國心》,捧成主旋律。
搞清楚對方的意圖后,羅聞那顆原本火熱的心,頓時涼了一大截,“我可是簽了白紙黑字的限制合同,只能在香江表演《我的中國心》。”
想到此處,羅聞的心,徹底涼了。
因為,羅聞突然有所醒悟,當初,高弦可是親眼看著自己,簽下那份奇怪的限制合同,他該不會早就預見到這種情況了吧?
如此料事如神,令人不寒而栗.
羅聞只要回想起那些要求保密的條款,一旦觸發,就會導致自己在香江沒有容身之地,他連反悔的念頭,都不敢起。
于是,羅聞明確拒絕了寶島那邊演唱《我的中國心》的邀請。
見羅聞不識抬舉,寶島的慶祝活動組織方很不高興——《我的中國心》又不是只有你能唱,擺什么架子啊,你等著被封殺吧。
得知這個消息后,羅聞氣壞了,立刻向高弦進行反映。
高弦聽到匯報后,也不樂意,否則的話,當初他也不會讓羅聞簽下那個限制合同了。
做為一名時空裝波伊者,高弦那也是講節操,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在高弦看來,《我的中國心》的真正價值,在于十億中國人競相傳誦,而不是眼前的暫時走紅。
寶島宣傳部門有需求,自己原創嘛,別來惦記我的東西啊!
對此,高弦指示尚華文化,在《華僑日報》、《工商日報》這類香江右翼報紙上,刊登《我的中國心》的版權聲明。
簡而言之,就是發出警告,寶島的慶祝活動,肯定講究體面,別因為這種版權糾紛,鬧得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
《華僑日報》、《工商日報》這類香江右翼報紙有心拒絕刊登,可右邊不登,左邊就登了,到時候更難堪,還不如乖乖地配合。
見香江這邊反應如此強硬,寶島那邊的慶祝活動組織方,便低調地停止了關于《我的中心》的運作,不過,同時也心照不宣地封殺了這首歌曲。
寶島封殺流行歌曲的例子太司空見慣了,理由也是信手拈來,除了平常能夠想到的諸如有違道德、敗壞風氣等等,連勾起思鄉之情都不行。
說白了,想封就封,辦你沒商量。
香江這邊早就預料到了這個結果,自然也沒有大驚小怪,只是紛紛議論尚華文化的腦子被驢踢了,傻得丟掉了《我的中國心》在寶島的唱片市場,放著到手的錢不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更有人據此深入分析,尚華文化的背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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