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勾鑲,則仿佛不太為人所熟知了。</p>
勾鑲是一種漢代常見的,鉤、盾結合的復合兵器。此種兵器兼具防、鉤、推三種功用,一般配合環首刀使用。它的樣子有點怪異:中間是一個巴掌大小的圓角方形薄鐵板,鐵板中間有一個豎起的鐵錐,后面有一個握把;上下各有一個鐵條,其頂端均彎起如鉤狀。</p>
漢代劉熙《釋名·釋兵》說:“鉤鑲,兩頭曰鉤,中央曰鑲,或推鑲,或鉤引,用之宜也。”</p>
此種兵器兼具防、鉤、推三種功用,戰斗時一般用左手的鉤鑲將敵方長兵器鉤住(對戟頭橫出的小枝特別有效),或者用于格擋敵方武器,同時右手環首刀攻擊敵人。還可以用身體抵住勾鑲,向前推送,以盾中間的鐵錐刺傷敵人。因此,勾鑲的作用較單純防御的盾要積極得多了。</p>
要說郭斌為了給他的部曲換裝,卻也是費了很大的心思。</p>
先說皮甲,從郭斌一到伏龍山,開始以打獵換取生活物資之時,便有了保留虎、熊等動物皮毛,以之用作皮甲的想法。到后來,戲志才給郭斌出主意時,亦將收購牛皮以備制作皮甲提了出來。因此,伏龍山莊的倉庫中,除了糧食,最多的便是在各地收購的牛皮和豬皮。</p>
環首刀的裝配,卻并未有什么波折。</p>
郭斌受自己印象中“古代禁止攜帶兵刃。”的思想的影響,并不敢明目張膽地為手下配備環首刀。直到與戲志才一番交流,才知道漢代自始至終并沒有禁過民間攜帶兵刃。</p>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始皇帝)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謫,鑄以為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宮中。”因此,史學界普遍認為,秦朝對兵器的生產、發放、收繳、管理,有著一整套嚴格而規范的管制制度。</p>
漢承秦制,因此許多研究者認為,漢朝的兵器管制亦是很嚴格的。</p>
元狩四年,漢武帝“舉凡天下鹽鐵,作官府,除(任命)故鹽鐵家富者為吏。”“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鈦左趾(即在左腳帶上六斤重的鐵鎖),沒入其器物。”這是漢武帝時,為增加國庫收入,對抗匈奴,而實行的鹽鐵官營的策略。用現在的話來說,便是國企了。可見漢朝對鐵器生產的控制,的確是非常嚴格的。</p>
《史記·高帝紀》記載:“(高祖下令)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縠絺纻罽,操兵,乘騎馬。”</p>
意思是漢高祖下令,商人不得穿錦繡綺羅等名貴織物,不得持兵刃,不得騎馬、坐車。這是極度貶低商賈社會地位的做法,是漢代“與民休息”,“重農抑商”的國策的體現。于是,便有人得出了漢代不得攜帶兵器的推論,實在是大謬不然。</p>
漢高祖下詔令,不允許商人攜帶兵刃,言外之意,“只要不是商人,便不在禁止之列。”因此,漢高祖的這道詔令,反而證實了漢代并沒有禁止攜帶兵刃的法令。</p>
而詔令中所說的“操兵”,恐怕專指“劍”。因為就像“戈”、“鉞”可以代表帝王無上的威嚴,“劍”也是士大夫展示身份以及修身養德的代表。《淮陰侯列傳》中記載:“淮陰屠中少年有辱信者,曰:“若雖長大,好帶刀劍,中情怯耳。”可以看出,“好帶刀劍”,確實是彰顯逼格的一大利器,就像六七十年代的知識青年帶著搪瓷杯子一般高端、大氣,而且很上檔次。</p>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非信廉仁勇不能傳兵論劍,與道同符,內可以治身,外可以應變,君子比德焉。”意思是說:若不具備“信、廉、仁、勇”這四種德行,就不配傳兵論劍,(劍)象征著“道”,內可以修身養性,外可以應對突變,君子以之比于“德”。</p>
因此,劉邦的那道詔令,實際上確實是為了極力貶低商人地位所發,而并非禁兵令。</p>
《漢書·王莽傳》記載:“禁民不得挾弩鎧,徒四海。”意思是說,禁止民間私藏弩和鎧甲,否則將其流放四海偏遠之地。</p>
此處是王莽對攜帶兵刃的明確禁止令,然而所提到的僅僅有“弩”和“鎧”,而并未提到刀槍劍戟,其實歷朝歷代亦是這么做的。</p>
因為弩是單兵攜帶的可以造成傷害最高的武器,是現代社會狙擊步槍一般的存在,乃是國之重器,不允許民間私藏是可以理解的。而“鎧”的禁止,則似乎讓人難以理解了。</p>
在冷兵器時代,一件皮甲就可以抵擋得住大部分弓箭的射擊,亦可以擋住輕兵器(如刀、劍)的劈刺。而鐵甲,則可在一定距離之外抵擋弩箭的射擊,并可以很好地擋住重兵器(如馬槊、長刀)的攻擊。因此,鎧甲可以給士兵膽氣,使之可以無所畏懼地前進,攻擊。</p>
張梁之所以如此看重郭斌龐大的家產,是因為他可以給士兵換裝皮甲。清太祖努爾哈赤起兵,為何要單單強調他的十三副鎧甲呢?為何不說十三把大寶劍?或者說十三匹馬顯得更有錢一點?因為那十三副鎧甲是違禁品,是私藏的,是不被明朝政府所批準的,所以才可以作為他起兵之初最重要的財富之一。</p>
因此,可以看出漢代對于民間攜帶刀劍,是寬容的。可是與此相對,漢朝對于鐵器的流通和出口是極其嚴苛的。凡產鐵的郡縣均設置鐵官,即便不產鐵的郡也要在縣一級設置小鐵官。鐵的冶煉和鐵器制作與銷售一律由鐵官負責。</p>
并且,漢朝嚴禁鐵器流入異邦,呂后曾禁止鐵器輸往南越,《漢書·昭帝紀》中亦記載漢昭帝之前曾有“馬弩關”。</p>
因此,漢朝兵器之利,獨步天下。《資治通鑒·漢紀·漢紀二十二》中記載:“湯(即張湯)曰:“夫胡兵五而當漢兵一,何者?兵刃樸鈍,弓弩不利。今聞頗得漢巧,然猶三而當一。”意思是說:“胡兵(指的是少數民族軍隊)要五個人才能當漢朝士兵一個人用,為什么呢?是兵器、弓弩粗糙,不夠鋒利。現在聽說頗學得了漢朝的工藝技術,卻還要三個人才能當漢兵一個人用。”</p>
可以看出,漢朝兵甲之利,是漢朝士兵能以一當五的重要原因。</p>
漢朝的士兵身穿鎧甲,手持弓弩、鋼刀,與身著裘衣、手挽木弓,連箭頭都是石頭或骨頭做成的匈奴人打仗,打不過才真是怪事。而匈奴人亦通過各種方法學習漢朝的先進技術,終于從“五打一”,進步到了“三打一”。</p>
由此可見,所謂的“我要打十個”,在漢朝,對于身懷武藝的將領來說,似乎亦不是神話。</p>
因此,郭斌的自以為是,鬧了一個大笑話。還好郭同學臉皮之厚,便似陽翟城西城區新建的城墻之拐角,在知道自己鬧了個烏龍之厚,臉不紅心不跳地向何進求了三千柄軍用環首刀(當然是要付錢的),并以最快的速度列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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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話:新人新書,畢竟有許多不如意之處。在下努力擺脫小白文,意欲竭盡所能還原歷史的細節,故多有詰屈聱牙,文字晦澀艱深之處。亦多有查閱資料,似論文般推演論證之處。在下也承認,本書似乎不太適合小學生閱讀。另,這幾天查閱資料頗多,故剛剛實現了幾天的每日兩更又遇挫折,望各位大大海涵。關于秦國青銅劍的詳細資料,央視十套的《探索發現》節目曾為其做過專題,名字叫做《復活的軍團》,好多年前的老節目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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