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受到這種程度的側向撞擊時還不至于完全側翻,而是因為駕駛失控沖出了馬路。
再加上這里處于山腰,坡度較陡,車子重心失衡后發生了翻滾,隨后撞到了一顆樹上才停下來。
這些沖擊還不足以讓李天秀昏迷,頂多只是讓他頭有些暈而已,身上也只是為了保護艾米蹭破了一點皮。
相比之下貝克就有點慘了,腦袋撞破了在流血,意識也不夠清醒,但應該沒有生命危險。艾米顯然也是第一次遇見這種“車禍”,雖然沒有受傷卻也七葷八素了。
李天秀已經聽到這些人說要將他們徹底滅口,所以那就別怪他下狠手。
他現在在車里仔細聽周圍動靜,為的就是確定敵人的數量,然后還需要確定他們手中的武器有哪些。
他不能輕舉妄動,免得這伙人狗急跳墻,讓貝克和艾米再次受到傷害。
根據他的判斷,來清理尸體的只有兩個人,他們手中都拿著槍。其中一個人走向了駕駛座的貝克,而另一個正好來到了李天秀的面前。
因為車身完全翻倒,所以李天秀先看見的是他們的腳,而要確定車內人員的死活那么他們就必須蹲下身子。
大概以前干過很多次這種活,憑經驗,這種程度的車禍后里面的人不死也得昏迷不醒,除非是受過專業訓練。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大片主角,車翻了飛機炸了,然后主角流血負傷還戰斗力爆表。
所以他們完全可以先用匕首把還活著的人結果掉,然后再把尸體從安全帶上解開,拖出來。
直接用子彈?別逗了,這么近的距離就不怕跳彈,況且這年頭子彈可比人命貴多了。
可惜的是任誰也沒想到這里還有一個變數,李天秀異常清醒,并且等待時機。
“喔,這個男人命可真夠硬的,我想再過幾分鐘他就要清醒了,他的身邊沒有槍。亨利,你發現什么了?……亨利?你丫的不會找到好東西了吧!”
檢查駕駛座的男人詢問同伴,可是沒有等到同伴回話。他朝后排座位看了一眼,確實有兩個人躺在那,但正好亨利的臉被座位擋住了。
有些疑惑,他站起了身子,看了看亨利確實蹲在那兒面朝車窗,接著他走了過去:“你在愣什么呢?”
一拍肩膀,只見亨利整個人都后仰過來,他右手手里拿著的匕首竟插到了自己的喉嚨里。
不!不是喉嚨,那把匕首直接從下顎刺穿到了顱內,所以亨利才一聲不吭的……死了!
就在這個男人想要從腰間掏槍,同時大聲呼喊的時候,一雙手捂到了他的嘴巴和脖頸上。
“你是在找我嗎?”這句話如同幽靈低語,嘎哧……
被扭斷脖子的男人半靠在了樹上,那樣子就像在小便?然后樹的另一邊還冒著煙。
“瑪的!利恩這狗糧養的,搜到煙倒還自己先享用起來了。真不愧是狗糧養的,還學狗靠著樹撒尿,呸。”
百米外正在站崗放哨的男人看了一眼這邊,然后罵罵咧咧地啐了一口。
“呵呵呵,誰叫他是老大的兄弟呢,不然每次撿尸這種福利都交給他?”
李天秀當然算個好人,了結了利恩的性命,還不忘為他點上一根上路煙,當然煙是從亨利自己口袋里掏的。
極其迅速而老練地偽裝好了現場,恰好是一個足以迷惑剩余三人的位置,所以誰也沒有驚動。
其實李天秀擁有更簡便的方法解決這幾個敵人,不過就是每個人賞他們一顆子彈的事。
但是他也知道,一旦開槍就必須連開五槍,那么這不但會增加敵人反擊的風險,甚至有可能將感染者引過來。
就連這些狩獵者都知道能不開槍就盡量不開槍。
“利恩,還沒好嗎?你和亨利到底找到了什么好東西,別告訴我還發現了女人……嘿嘿嘿。”
剩下放哨站崗的三人當中,某人終于等不及了,他對另外兩人打了個眼色然后就朝山下走去。
李天秀隱蔽在三個人的視覺死角當中,并且以一種匪夷所思的速度在樹干之后行動著,甚至連一絲不合常理的草響葉動也沒有發生。
對于他們來說,這就是一片平靜無比的森林。
“戴維,我煙癮又犯了,把你的煙丟一根給我,數模脊掷鬟@混蛋,把我煙癮都勾了起來……”
也就是剛才那個對利恩憤憤不滿的男人,他朝著戴維喊道,二人之間不過隔著十來米。
“好吧好吧,回去你要給我補上!
“給你五發子彈!快點。”
他雙手接住了香煙,然后用兩根手指捋了一下這根有些皺吧的煙,叼在嘴里,低下頭摸索身上的火柴。
“淦,火忘帶了……戴維,把你的火再丟給我一下!彼鹉X袋,可是卻沒有看到戴維在哪。
咔擦“你要的火!
耳邊陡然間響起火機打火聲,他習慣性地抻著腦袋,將頭轉到一半……可額頭猛然滲出的冷汗就流到了下巴尖,他眼中填滿了巨大的驚恐。
這特么是誰的聲音?!
李天秀今天一口氣解決了四個敵人,都是人類。這是李天秀第一次解決人類?并不是。
他曾經也以“執法者”的身份解決過很多壞人,因為那時候他代表的“律法”。
說來也奇怪,從前和人類差不多的怪物,或者說由人類變成的怪物他殺得不計其數。
可認真算起來,今天才是他第一次以個人的身份,正式了結人類的性命。
這種想法是不是很有毛病?做這種事還分身份?
殺怪物和了結人命,兩種說法意思都差不多,但后者要和諧一些。
李天秀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挺和諧的人,比方說不抽煙,酒只是淺嘗輒止,若非特殊情況晚上盡量11點睡覺,睡前會打坐20分鐘梳理一整天的事。上了床,立馬熟睡,一覺到天亮,絕不把疲勞和困惑留到第二天,所有人都覺得他很正常。
可是今天的他卻讓四個人提前結束了性命,因為他是一個正常人,所以一種背離律法道德的“負罪感”還是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
心中若有所思,除卻第一個拿匕首靠近他喉嚨的人,其他人是否可以暫留其性命呢?
還是說,從一開始掀翻了他們的車,這伙人就注定該死?
和酒一樣,李天秀不喜歡這種感覺,也談不上完全討厭,畢竟都是淺嘗輒止,并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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