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jun 14 21:00:00 cst 2015
唐朝貞元初年,丹陽縣令王瓊,三年謀取調升,年年都被駁回,因此很失望也很氣憤。
于是他就到茅山道士葉虛中那里齋戒住宿,求葉虛中寫表章奏報天帝來詢問吉兇。
葉虛中已九十多歲了,勉強替他奏報。
那表章隨著香煙飛上天,若有若無地就不見了。
大約過了一頓飯的時間,那表章又掉到地上,有紅筆在表章末尾寫上:“接受百兩黃金,折損俸祿三年;冤枉殺死兩人,死后再加處分。”
一年后,王瓊果然得了暴病而死。
【原文】唐貞元初,丹陽令王瓊,三年調集,皆黜落,甚惋憤。乃齋宿于茅山道士葉虛中,求奏章以問吉兇。虛中年九十余,強為奏之。其章隨香煙飛上,縹緲不見。食頃復墮地,有朱書批其末云:“受金百兩,折祿三年;枉殺二人,死后處分。”后一年,瓊果得暴疾終。(出《獨異志》)
【精彩東方文學 www.nuodawy.com】 提供武動乾坤等作品手打文字版最新章節首發,txt電子書格式免費下載歡迎注冊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