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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閱讀“邸報”發現一則新聞,是說景山園林擺設的古玩丟失了好幾件,內務府官員懷疑是挑土工人偷的,召集數十個服勞役的挑土工人,讓他們站在院子里準備審訊。
其中一個人忽然跪下來申訴說:“我是常格,正黃旗人,十二歲,去市場買東西,工人趙二意圖jian污我,我抵死不從,結果被他用刀殺死,埋在厚載門外堆炭的地方。我家里的父母還不知道。求大人把我的尸體挖出來驗尸申冤。”說完向前直愣愣地撲到在地上。
過了一會兒,又一躍而起說:“我就是趙二,殺常格的人就是我。”
內務府大人看見這種情形,知道有冤情,將這件事移交到刑部掘尸驗傷,尸體上的傷口正像所說的那樣。
探訪他的父母,說:“我兒子失蹤一個多月了,還不知道他已經死了。”
隨即拘留趙二,趙二供認不韙。
刑部上奏:“趙二自己說出兇情,本可以按照自首處理,按例是可以減刑的;但他被冤鬼附身,不便遵從這個慣例,擬斬立決。”奉旨依議。
注:邸抄又稱“邸報”,是我國最早的報紙,它創辦于2000多年前的西漢初期(約公元前二世紀左右)。當時西漢實行郡縣制,在全國分成若干個郡,郡下再分若干個縣。各郡在京城長安都設有駐京辦事處,這個住處叫作“邸”,派有常駐代表,他們的任務就是要在皇帝和各郡首長之間做聯絡工作,定期把皇帝的諭旨、詔書、臣僚奏議等官方文書以及宮廷大事等有關政治情報,寫在竹簡上或絹帛上,然后由信使騎著快馬,通過秦朝建立起來的驛道,傳送到各郡長官。《子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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