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不變的是心里的想法,但是語言是可以變的。
比如朱桂的想法很不人道,在這時代絕對是只可以做,不可以說的。一說了出去,不僅大明的大青巾們會罵,他們還會想方設法的斷朱桂的糧,斷朱桂的兵,并且不斷給越人通報朱桂的兵力部署與行動……
這樣的事,歷史上他們干過不只一次。
也就是他們指揮不動朱桂。不然一邊指定朱桂向哪行軍,一邊通知敵軍設伏的事,他們也愛干。
更可怕的是他們還不覺得自己干的不對,還一直認為自己是為了一個偉大的理想(不收錢,義務干),并寫進了自己的個人文集與自傳,流傳后世,大有“遺芳百世”的自得。
有信念的人是可怕的。更可怕是他們的信念不僅是錯的,還掌握了天下的喉舌,讓天下人都信他們,都跟他們去死。
這已經不是辯論與嘴炮的事了。因為就算你懟蠃了他們,天下人也不知道。
這是勢力,是大人口基數才可以完成的嘴炮。
當朱桂沒有人為他搖旗吶喊,讓別人聽到他的聲音前,也只能說的文藝一點兒,高大上一點兒。
“愛卿此為本王做事,乃是持天朝之臣,當為民做主的!”朱桂淡淡的說道:“本王為這南疆之主,自不會坐視南疆各族之民,為暴君苛政之虐,卿以后行事,當牢記以‘生民為要’”
“所來各部,當召集部族長者、百姓,詢問其生活之苦、難之事,執法為民,為民做主!”
“凡有殘害、虐待、苛待百姓之貴族,皆殺而示之,懸其頭以告四方,名申中國法度!”
“此外,詩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軍之中,多有未婚配者,愛卿此行就順便為諸將士解決一下人生大事罷……”
這一席話一出口,朱桂的南疆政策,就已然成型了。
一方面是高壓和鐵腕統治,強制摧毀南疆已經成形的“種姓制度”下的社會制度和秩序,將之納入中國制度和法律體系之下。
這里各部之中的高層貴族,倘若識時務,大約還可以混一個大明的戶口本,嘴巴甜一些,乖巧一些說不定還能混一個富家翁的下場。
若是不識趣,自然統統殺光,斬草除根,不留后患!
同時,將這些渣渣的部眾和牲畜,全部遷徙北方,為大明北征事業添磚加瓦。
而在另一方面,則要做足場面,做足樣子。
皇家和明軍必須在整個過程之中,扮演正義使者和為民除害的大俠形象。
殺人,不能講因為這個人是因為不服殿下的管理,而是要告訴其他人我們殺他,是因為他是個壞蛋?他為什么壞?因為他殘酷的剝削和虐待他的人民,大明王師替天行道,播中國恩德于四方,伸張正義于四海。
道德光環max,人品max!
反正歷史已經證明過了,舉著“自由”的南詔人建立了“泰”,高舉“無產階級萬歲”的北越吞了南越。而歷史書上自然就會是簞食漿壺以迎王師。
這不重要,一點兒也不重要。反正歷史是勝利者書寫的。
而任何把品德無限拔高的人,不是真的圣賢,便是真正的偽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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