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隨處可去,卻也無處可去。
對此時的楊叢義來說便是如此。
他本是無牽無掛,孤身一人。自從成親之后,與清蓮相處日久,心有所居,身有所處,已不再是無人關心的浪子,不再漂泊,生活也有了方向。如今,時時把他放在心里的親人猝然離去,他頓時便失去了行走的方向,也失去了繼續的愿望。
楊叢義不知道該去往何方,不知不覺便又走到湖邊,墳旁。
天,依然是那天,水,依然是那水,而人,卻已是陰陽相隔,此生不見。唯一能見到的便是眼前的這堆黃土。
他坐在墳前,眼前盡是清蓮的影子,時而歡笑,時而哭泣,時而放縱,時而嬌羞,讀書習字,對鏡梳妝,廳堂臥室,院中門旁,紅爐暖壁,長發墨香.....
一幅幅,一幕幕,近在眼前,卻又觸摸不到。
看著掩埋了她的黃土,恨不得將黃土挖開,再見清蓮一面。
生死事大,入土為安,清蓮在世的時候受苦,如今去了,怎能再讓她蒙受襲擾。最后一點理智,終是壓住了扒開黃土的念頭。
看著光禿禿的土堆,無碑無松,無名無份,猶如野墳,他心里更加悲傷。
清蓮活著的時候,他百般阻撓,不愿行房,成親半年之久依然是有名無實。如今,她去世了,入不得娘家墳,嫁了人卻又無兒無女,無名無分,娘家人只能給她做一個無碑無字的野墳。這對活著的人,對死去的人,是何等的殘酷,地上地下的人對此,又該是何等的哀傷?
娘給清蓮修這無碑之墳,定然是有意為之,或許清蓮已向娘吐露實情,或是作娘的與女兒相處日久,早已發現她成親日久,卻尚是處子之身的難言之隱,借此告訴世人,她的女兒雖然出嫁了,卻依然清白。再有便是對她這個女婿的不滿。
楊叢義管不了這許多,看著光禿禿的墳頭,心里十分難受,他的靈魂就在這堆黃土下。二人成親半年之久,雖然尚無兒女,卻也是有名有份的人,怎可讓她沒于荒草之間。
返回城里,他便找到刻碑的石匠,刻了一塊石碑,搬到湖邊,立于墳前。
碑上刻有十二字:愛妻李清蓮之墓,夫楊叢義立。
無處可去的楊叢義臥倒在墳旁,陪著清蓮看日落,月起,聽風聲,水聲。
此時若有她在,此生再不離開。可惜一切都晚了,無法再挽回了。
名節已失,無顏存活于世。
短短十字,多么悲痛,多么決絕,多少無可奈何?
名節,在生死面前,真的就這么重要?楊叢義心里郁悶難當,想大叫一聲,卻又怕驚擾了清蓮,張了張嘴,終是重新閉上。
她的選擇,終有她的道理。不是她,怎知她當時的感受。
別看清蓮在家里時,放縱的像個孩子,可一旦出了院門,便是規規矩矩的婦人,擔心別人說,擔心別人笑,處處小心,時時在意,判若兩人。
生死面前,她選擇了名節,沒有名節不如死去,這便是根植于她心底的想法吧。名節重于生命,沒了名節,如何存活于世?
楊叢義不懂,在他心里沒有名節這個詞,名節對活著的,或是死去的人來說都是虛幻。他心里不認同清蓮的做法,如果她還活著等他回來,那該有多好,也許便能說服她放棄輕身的念頭,兩人一起好好活下去。
時光不能倒流,發生的已經發生了,死去的已然死去,活著的帶著軀殼依然活著。
生死轉瞬之間,那活著的意義又是什么?人活一世到底為了什么?名,還是利?
活著,什么都不為,只為好好的活著,或為了這一生,或是為了下一世。如果不能好好的活著,活不下去,那便只有死。
世人不管是為了名也好,為了利也好,也都只是為了好好的活著,對他們自己來說,無所謂對,也無所謂錯,一旦失去某些支撐他們好好活下去的東西,便生不如死。
失去了名節的李清蓮,在她自己看來,便不能好好的活著了,所以她只好去死。
死,容易。活著,很難。
楊叢義就活的很難。
這已是他醉臥湖邊的第十天,失去了方向的人,最害怕的便是清醒,尚有意識,可以思考。他不想清醒,也不想思考,只想就這么醉下去。
李狗蛋來找過他,郭青也來找過他,但他抱著酒壇,醉的什么都聽不進去,兩人都不想他就此消沉,面對此情此景,卻也是毫無辦法。
如果這世上,還有第三個人關心他,那便是陳如是。
陳如是作為太湖知縣,自然不會像李狗蛋、郭青一樣跑到湖邊,這樣的事他做不出來。他不來,但卻依然可以見到楊叢義,因為他派人來了。
一眾衙役把不省人事的楊叢義抬到縣衙,陳知縣一聲令下,幾瓢涼水便潑了過去。
涼水淋頭,楊叢義頓時清醒幾分,直覺頭疼欲裂,喉間一陣泛酸,趕緊跑去墻角,扶墻作嘔,直到把胃里的苦水吐完,再無半點東西可嘔,才算作罷。
眾人靜悄悄地站著,不發一言。知縣老爺不發話,誰也不敢亂開口。
吐完,腹中饑餓難耐,楊叢義搖搖晃晃回到院中,舀起一瓢涼水咕咚咕咚灌下肚里。扔了瓢,這才抬起醉眼看向陳知縣。
“大人拉我到這兒來,可是有事交代?”楊叢義有些站立不穩。
陳知縣道:“你還是沒清醒。”
知縣老爺一個眼神,衙役意會到了,不等楊叢義有所反應,一瓢涼水潑向他面門。
突如其來的一瓢水,使原本就不清醒,站立不穩的楊叢義險些摔倒。不過這一瓢水卻起了效果,楊叢義瞬間便又清醒許多。他隨即穩住身形,恭敬的叫了一聲“大人”。
“堂堂男子漢,整日醉酒,成何體統!等你清醒了再來見我。”陳知縣說完便轉身離開。
在陳知縣面前,楊叢義不敢無禮,畢竟是一縣之主,況且還是他與清蓮的主婚人,無論如何也不得借著酒勁放肆。
喝了十多天的酒,一時半會兒怎會清醒?
楊叢義提起水桶當頭淋下,等涼勁過去,頭卻疼的更厲害,并不能再清醒半分,索性就到了墻邊臥下,慢慢清醒。
幾個時辰之后,終于清醒了許多,頭也不是那么疼了,他這才拍拍身上的塵土,整理好衣衫進去見陳知縣。
陳知縣見楊叢義進來,便將書案上幾頁供狀拿起來,“拿去看看。”
楊叢義雖不知是什么意思,卻也快步上前接過,仔細看起來。
“經問案得知,那盜賊只是入室行盜,并無其他行為。你夫人為流言蜚語所累,投湖自盡,實為不智,卻也不失為貞節烈女。但人死不能復生,你還是節哀順變。”陳知縣好言相勸。
楊叢義看完供狀,竟無話可說。
盜賊無罪,可清蓮,怎一個冤字了得?
楊叢義握緊了拳頭,那些胡說八道,無中生有的人都該死。
陳知縣將楊叢義的神情變化看在眼里,“怎么,還想殺人?你私自進入牢房,殺死囚犯,還沒治你的罪,你不想要腦袋了嗎?”
楊叢義一言不發,將供狀放回書案上。
“若說一句話便是有罪,這天下可還有無罪之人?你也曾讀圣賢書,連這點道理都想不通嗎?”
“大人教訓的是,我記下了。”楊叢義低頭認錯。
清蓮投湖,確實怪不得他人,也怪不得清蓮,思來想去,也只能是怪自己回來的太晚,若是早些回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想到此處,他便怨恨起自己來,恨不得一頭撞死。
“也不要責怪自己,要責怪就責怪本縣。”
楊叢義回道:“哪里敢責怪大人。”
“生者安居,逝者才能安息,你回去好好想想。盜賊的事,本縣自會處理。”
“謝大人。”楊叢義告退。
擱在心里無法言表,也不方便詢問的心結,總算解了,但楊叢義對自己的怨恨卻有增無減,怨恨之氣難以平復。
楊叢義立于緊閉的門前,似乎看到清蓮就站在院里。
急忙將院門打開,院內卻空無一人,哪里還有半點生命的氣息。
他呆立原地,眼前卻盡是清蓮的影子,揮之不去。瞬間,揪心的疼痛再次襲來,淚水盈滿眼眶,如流水傾瀉而下,再次放縱流淌。
片刻之后,他擦干眼淚,重新鎖了院門,快步離去。
官人安好。這是這個小姑娘臨終之時對他這個官人的祝福與期望。如若他不能安好,清蓮地下有知一定會傷心難過,不得安息吧。
有清蓮的地方,是幸福之地,如今也是傷心之地。他們曾經的家,楊叢義已沒有勇氣再次踏入半步,只得掩門,匆匆離去。
離了家,又有哪里可去?
太湖縣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如今卻沒有楊叢義可去之處。深深的孤獨感,讓他站在傍晚的街頭無所適從。
此時若還有地方可去,那便只有郭青的飯館。
客人進進出出,絡繹不絕,飯館的生意越做越好,地方越來越小。
楊叢義走進飯館,找了一個角落坐下。無事,便打量起眼前這些食客。
他們雖神態各異,卻唯獨沒有悲傷。吃飯是人生大事,對市井小民來說,有飯吃便是天大的喜事,誰又會在吃飯的時候滿懷悲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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