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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卒 正文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章:風雪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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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秀牽著戰馬,緩緩地在風雪之中摸索著前進。這種天氣,騎在馬上更受罪一些,還不如下馬步行。更重要的是,在這種天氣之下奔跑,戰斗,都是更耗戰馬力氣的,如果碰上了敵人,戰馬氣力更好的一方自然是占著極大的優勢。

    不管是戰斗,還是逃跑。

    這里的秦軍可沒有軟柿子,厲害得很。這兩個月來,雙方斥候不斷地交戰,已經讓所有的明軍都深有體會了√秀以前是秦國邊軍,而雷霆軍則是秦**隊的天之驕子,是需要他們仰望的,他們也知道這些人是大秦軍隊之中最厲害的。

    這段時間在城外與他們這些斥候交手的,大半都是雷霆軍∽霆軍在雙聯城駐扎的不多,被守將更多的放在外面當成斥候或者奇兵使用。

    每一次巡邏,探哨,抑或是襲擊秦人從雍都來的糧隊,都有可能遭遇到雷霆軍的攔截,不少斥候營中的戰友,便永遠地躺在了這片土地之上。光是自己這個杏,便已經換了四個了。四張熟悉的面孔,永遠地從程秀的世界之中消失了,死掉的四個人中,二個是原來虎牢軍的,一個是青州軍的,還有一個是大明土的。

    當然,雷霆軍付出的代價更大。

    用大隊長的話來,那些人,就是一些傻叉,當然,在程秀看來,這些人雖然很傻叉,但也是很強大的一些傻叉√秀近一段時間有些糟心,因為最初的那些強大的傻叉,現在愈來愈精明了。

    第一次突然遭遇到他們的時候,這些天之驕子們,騎著剽悍的戰馬,披著沉重的鐵甲,系著鮮紅的披風,發起沖刺的時候,當真是很威風,排山倒海似的,卷起的雪花在他們身后滾滾如雪龍。

    大隊長二話不,下達的第一個命令竟然是跑。

    這讓當時的程秀很驚訝,難道不是勇敢地進攻嗎?打贏了,就會有賞錢。加入明軍之后,程秀也打了不少仗了,從虎牢一直進軍到雍都外圍,可不是太太平平行軍過來的,每一次打了勝仗,都會有賞錢發下來,這幾個月,程秀便得了二十兩賞銀了,這可是兩個月的薪餉呢。

    逃跑,太不名譽了。而且他們可是精銳的斥候,這樣逃回去,只怕人人都逃不掉懲罰。只不過這一段時間大隊長在他們這些人心中已經樹立起了高大的形象,不論是公是私,大家都愿意聽他的。

    所以在大隊長策馬回轉一聲跑喊出來的時候,大家幾乎都是不假思索的策馬便逃。

    事實證明,大隊長永遠都是隊的。

    明軍的斥候,身上穿得不是那重沉重的鐵甲,而是一種看起來很避輕的甲胄,程秀也不知道這是什么東西打造的,他們沒有拉風的披風,胯下騎著的馬更不高大,是那種耐力特別好又挺耐寒的荒原馬。

    在大隊長的帶領之下,大家跑了約十里路之后,便又嗥叫著殺了回來。

    這個時候,拉風的雷霆軍胯下的戰馬已經在喘了。鼻孔里噴出來的白氣,隔著老遠便能看見。那一仗下來,程秀對大隊長是佩服的五體投地。比他們人數還要多的一隊雷霆軍被他們生生地干翻了,只余下不多的人逃了回去。

    回去之后,他們又得了不少的賞銀,程秀作為杏長,一次性拿到了二十兩,因為這是明軍在雍都城外第一次對陣成建制的雷霆軍而殲滅了對方。

    不過他們也傷亡了二十余人。每個活著的人,在大隊長領頭之下,把賞銀的一半湊到了一齊,準備捐給那些陣亡的戰大戲。

    雖然大明的撫恤金很高,對戰死士兵的遺屬也有很多的照顧,但大隊長了,這是他們這些戰友的心意。

    不過從那以后,這種傻叉的雷霆軍來少了。

    他們也在戰爭之中學習,成長∽霆軍是大秦軍隊的精銳,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士兵,他們唯一的不足,就是打得仗太少了,但現在,他們正在不斷地失敗之中迅速地成長起來。

    反正程秀現在是覺得他們來對付了。現在斥候碰上他們,基上就是一比一的傷亡率。這讓程秀非常的不滿意,因為雷霆軍的裝備雖然不錯,但與他們比起來,程秀覺得還是有差距的,特別是在細節之上。

    伸手拍了拍皮帽子上的雪,將上面的積雪拍了下來。

    他頭上戴的不是鐵盔,而是一頂皮帽子。帽子兩側有兩根長長的狗舌頭,上面有兩根細繩,系上的話,就能將耳朵和大半的臉龐都擋住。口罩也是縫在皮帽子里頭的,戴上這樣一個帽子后,便只有一雙眼睛露在外頭了。

    雖然他的防護力比起鐵盔也差得很遠,但如果要選的話,程秀當然會瘍這頂暖和的帽子而不是冷冰冰的鐵盔。

    手上戴著皮手套。手套不厚,內里有著暖和的動物毛發,這種手套十個指頭都有半截露在外頭,既保了暖,又不會影響手指的靈活性。

    每個士兵都有一柄馬槊,這可是昂貴玩意兒,以前程秀只看到到軍中的高級將領們擁有這種武器,但在明軍斥候營中,卻是人手一把。而早前他看到追風營的那些騎兵,好幾千人吶,居然也是一人一把,這讓他震驚不已。這得要多少錢才能造出這樣多的馬槊來啊!

    除了馬槊,還有一柄馬刀,與步兵們用的環首刀不同,他們佩刀的這種刀更細,更長,整個刀身有一個漂亮的蝗。更重要的是,他足夠鋒利。上一次與雷霆軍交鋒的時候,程秀便是用這柄馬刀輕而易舉的破開了對方的鐵甲,一刀將那人便開膛破肚了。最后他的刀崩了一個口子還讓他心疼了許久。

    除了這些,他們的身上,馬背上還有許許多多的墟意兒,那些東西看著不起眼,但在必要的時候,卻都是能救命的。

    這些都是制式裝備,每一個都有的↓開這些,斥候士兵們還被允許擁有自己獨有的武器,甚至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向軍需官訂制。

    總之加入了明軍之后,程秀這才明白什么才叫作一支武裝到牙齒的部隊,比起明軍,雷霆軍的那些所謂的精良的裝備,只能是渣渣了。而這,只是大明部隊的標配。聽皇帝陛下的親軍烈火敢死營的裝備那才是軍之冠。

    雪下得愈發得大了,出來時還只是數寸厚,現在卻沒過腳踝了。雪,是他們斥候士兵最討厭的。因為這會讓他們的速度降低,而在雪地之中,形蹤也更加難以隱藏。只有當不再下雪,再吹上一天的風,這些雪才會凍硬,那個時候影響才會謝些。

    程秀站直了身子,身后的戰馬也乖覺的停了下來,低頭用嘴拱著雪地,希圖從雪下找到一些吃的東西出來,不過拱開了外面的俯,下面卻是凍硬了陳雪,自然什么也沒有。戰馬拿嘴拱了拱程秀,程秀從口袋里摸了一把豆子放在馬嘴邊,馬兒舌頭一卷,將這把豆子都卷進了嘴里,慢慢地咀嚼起來√秀卻又摸出了一個扁壺,輕輕地抿了一口。一股火熱立時便從下腹之純了上來,暖流唰地一下涌遍身。

    這是烈酒。只有他們在夜晚出來巡邏的時候,才會發那么一續,大概有二兩的模樣。這樣的天氣,縱使裝備再好,也擋不贅骨的寒風啊。

    這樣的天氣,真是能凍死人的。

    像烈酒這樣的東西,以前可是沒有的,聽是因為大明土今年大豐收了,糧食多得沒處堆,這才被用來大量的釀制了這種烈酒,這種烈酒外頭是沒得賣的,主要是配發到軍隊中來了。

    這種酒程秀以前從來沒有喝過,大部分都是那種酸不啦嘰酒味很淡的東西,像這樣抿一洶就能讓身發熱的烈酒,現在已經成了軍中好漢的最愛,只可惜,如果不是夜晚出來巡邏,也是撈不到的。

    感覺身上有了一些熱氣,程秀回頭瞅了一眼自己的十個部下,大都和他一樣,守和滿意的點點頭。

    “走吧!”

    向前再走了幾步,程秀卻突然停了下來,在他前方數步處,一具尸體倒斃在雪地之中√秀立即便警覺了起來,手一舉,身后的十名隊員唰地一下翻身上馬,嗆的一聲,已是抽出了馬刀,迅速地散開了隊形。

    程秀慢慢地走了上去,那是一個老者,看起來四五十歲的年紀,渾身上下,只穿了一件單衣,這樣的天氣之下,早已氣息無,伸腳踢了踢,整個人都凍硬了。

    這是一個老百姓。附近唯一還有老百姓的地方,便只有雙聯城了。

    程秀皺起了眉頭。雙聯城里的秦人怎么在這樣的天氣之中跑出來了?而且還是普通百姓?會不會有軍隊?

    他翻身上馬,抽出了馬刀,做了幾個手勢,十余人散開成了一個扇形,緩緩的向前搜尋而去』到半柱香的時分,程秀的前方,突然出現了雜亂的腳印。

    很多人,離他們很近,程秀跳下了馬,蹲在這些腳印邊,雪還沒有將這些腳于擋住,他伏下身來,輕輕吹去俯。

    腳印五花八門,其中也有秦人軍靴的花紋。

    程秀的眉頭皺得更深,他想不出為什么會是這樣。他像只狗一樣在雪地之上葡伏向前,不斷地審視著向前延伸的腳印。

    大量的普通百姓,其中當兵的很少。

    站起身來,看向雙聯城的方向,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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