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很累,白話很久沒怎么像今天一樣動彈過的身體,今天超負荷運動,感覺很疲憊。一天又將過去,白話看似散漫,其實心里很緊張很著急。
白話著急的是白夜寵物店重新開張后的第一單生意,生平第一單靈寵生意,只是馴化靈寵完全要仰仗金烏,否則自己早就干了,以安激動的心。
晚飯。
如家酒樓里,白話依然選擇了角落里不顯眼的餐桌落坐。
還是腦滿腸肥的老板親自招待,左手握著小本子,右手執筆,走到白話的餐桌前,下意識地瞟了一眼金烏,仿佛它才是掏腰包的主,然后問白話:“白老板,今天除了五香豬蹄,還要什么菜?”
金烏如今已然是如家的熟客,吃什么胖老板已經在心里記下了,五香豬蹄是標配。
夜幕降臨,白城就進入了夜間的作息,吃飯的顧客陸續進入如家,大廳里的桌子轉眼間都滿座了。
“哎喲,我去,這體型也太粗了,什么都被他擋掉了。”臨桌的臨桌,一個留著長發,穿得挻文藝的青年嘟噥著,抱怨老板擋掉了他觀察金烏的視線。
文藝青年是個藝校畢業的繪畫高手,靠不錯的繪畫天賦掙飯吃,早飯午飯,因為在出租屋里趕插圖稿直接省去沒吃,這會空著肚子,掐著時間來如家。
“沒說錯吧,你畫畫得有靈性的模特,這金毛絕對是妖,靈性很足,也不知道修煉多少年了!”與文藝青年來的小伙坐在他旁邊輕聲說,正是他介紹文藝青年過來看看的,他知道白話和金烏晚會在如家吃晚飯。
一張小圓桌,兩人吃飯,最合適的坐法是,對面而坐,可文藝青年和小伙居然挨著坐,整得像是一對好基友似的。
“剛進來,還不知道,剛想看看,就被……”文藝青年搖頭,端起白開喝了一口,有點燙,又馬扭臉吐到了桌下。
“別急呀,馬就可以了。”小伙拍了拍文藝青年的肩頭說。
文藝青年看了一眼白開,又看了一眼寬厚的背板,不知道小伙說的是白開還是金毛犬。
“五香豬蹄,魚頭燉豆腐,炒盤芥蘭……弄碟花生米,來兩瓶啤酒。”白話對老板說。
老板點頭,在小本子寫下,確定白話不須要其他之后,老板才移走他那猶如一座大山的身體。
“嘶……確實有點不一樣。”寬厚的身板移走了,文藝青年皺眉觀察著金烏,得出結論,然后頭也不回問小伙,“有什么特別的嗎?”
對于一個繪畫者,在學習階段,他已經對許多小動物進行過觀察,以捕捉到微妙之處,利于在紙呈現出來,更具靈性,把動物畫活。
觀察足矣,好奇心同時也存在了,聽小伙說金烏,說得很詭異,所以隨口問。
“嗯,會吃,會要吃,好吃……”小伙沉吟,他只見過金烏在如家吃過飯,其他的時候,他真沒見過。
“哦,那它是個吃貨。”文藝青年狡黠笑道,表面說的是金烏,其實順帶把小伙也歸入吃貨行列。
“……”小伙張了張嘴,還真無言以對。
如家的消費更貼近尋常百姓的生活,所以經常都是客滿為患。來過見過金烏的,看到后一笑坐下,沒見過的,頻頻投來好奇的目光,私下議論,依然有抱怨公共場合帶狗吃飯的客人,為安全與衛生擔憂。
“兩位帥哥,吃點什么?”招待文藝青年和伙伴的是店里的服務員。
至于吃什么,文藝青年真沒想過,現在只要能填飽肚子的,他都不拒絕。小伙也沒想過吃什么,只是陪著文藝青年來看金毛犬的。
兩個對視,看了一眼準備寫單的服務員,有點尷尬了。
還是文藝青年有主意,瞟了一眼金毛犬,然后指著白話那桌對服務員說:“跟他一樣。”
“啊……你確定?”小伙驚呼,怎么感覺有點點狗糧的意思。
服務員微笑著,看著文藝青年,同樣尋求肯定。
“對,沒錯,和他的一樣。”文藝青年果斷說,然后補一句,“也要五香豬蹄。”
“我嘞個去……”小伙嬉笑著,因為他已經對文藝青年說過,金毛犬每次在如家吃飯都吃五香豬蹄。
“好吧,狗糧不須要人家喂,自己就吃了!”小伙心里嘀咕,盯著文藝青年。
白話來得較其他客人早,而且馬被招待點了菜,所以第一個就了菜。
一只大碗,兩只盤子,一只碟子和兩瓶酒已經擺了白話的餐桌,而且都向餐桌中間擺放的。
白話撮手準備開吃,金烏瞄了一眼盤子里的五香豬蹄,兩個,白話并沒有為自己點一只豬蹄。
金烏蹲坐在椅子,與白話對面而坐,它伸長舌頭舔巴了一下嘴,抬起右爪子向桌子中間探了探。
“看,它要拿五香豬蹄吃了!”還在等待菜的小伙突然對文藝青年叫道。
“別一驚一乍的,大家都看著呢!”文藝青年一直看著金烏,被小伙一叫,嚇了一跳,收回目光,環視四周,大家卻都無心關注他們,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到了一條金毛犬身去了。
按理說,一個肩披長發的男青年,走到那里都會被留意,而此刻卻被忽略了,居然是被條狗替代了,文藝青年第一次倍受無視。
“他應該阻止了!”文藝青年心里嘀咕著,目光又投到了金毛犬身,白話應該阻止金毛的行為,爪子那得多臟不是。
白話頭都沒抬,只顧吃美味的魚頭。
“什么情況?”文藝青年心里驚呼,看了一眼小伙。
“是這樣的,他從來不阻止,至少我沒看到。”小伙嬉笑著回答,相比文藝青年他是先知,有點嘚瑟的意味。
金烏把爪子搭在盤子沿,稍用力下壓,然后往身邊收爪子,桌面光滑,盤子發出輕微的聲音一點點向它靠近,到了桌子沿才收回爪子,感覺好辛苦一樣,收回的爪子放回椅子面,扯出一抹笑容對著白話。
文藝青年盯著,還沒等他反應過來,金烏倏地咬起一只豬蹄,前爪抬起騰空,后背靠在椅子背,像人一樣坐,空出前爪按著豬蹄,側頭開啃。
“它大概忘記了自己是條狗吧。”文藝青年忍不住笑道。
“它就不是一條普通的狗,長見識了吧!”小伙一直給文藝青年灌輸金烏的特別。
文藝青年微笑回應,其實前肢抬起的狗不是沒見過,多了去了,還能走路的,比如泰迪。
可是要說前爪當手用的,他著實是第一次見。
不僅是文藝青年第一次見,白話也是第一次見,有些錯愕,大概是白話不喂它,然后它自己琢磨著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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