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
鼓聲隆隆之中,一匹健碩的濟州軍馬在校場奔跑起來,這是一匹優秀的軍馬,能聽著鼓點聲維持速度,越跑越快,節奏鮮明,而一個身材短粗的男人正在馬上顛簸,不時躍上躍下,在表演完駕馭戰馬的技巧后,那男人拿出弓箭,張弓搭箭,隨著手指的釋放,箭矢把五十米開外的標靶射穿,看箭矢所插之處,多半在靶心,顯然,此人的騎射功夫著實了得,那張勁弓和一壺箭矢,可在混亂的戰場奪走幾十人的性命。
“好俊的身手呀!”
望臺之上,李君威跳著腳擊掌稱贊,兩個眼睛滴溜溜的看著那人表演完,他扭頭對著身邊馬術教練說道:“教練,這個好,我要學這個。”
教練一臉為難,畢竟李君威不過是個四五歲的孩子,別說騎射,就連騎馬都是騎乘半人高的矮腳馬,要騎大馬還要人抱著,再者,他也知道,這騎射師傅也不是為他請來的。
“真是不錯的身手,難為滿達海和濟度為君華用心了。”坐在座位上的元首夫人微笑說道。
李香君攬過吵鬧的李君威說道:“這人本就是漢家子弟,早年被蒙古貴酋擄到科爾沁為牧奴的,夫君出征的時候解放了他,給了衣食使得家人團聚,后滿達海找到他,請他來為君華做師傅,安全局和侍從室那邊都查過了,人是沒有問題的,君華小小年紀就有如此師傅,自當會名師出高徒,青出于藍而勝于藍。”
李君華看著騎射師傅的眼神倒是只有一些狐疑,見李君威吵鬧著要學騎射,他說道:“母親,李娘娘,如今火器大興,騎射已經沒了用武之地,只作消遣罷了,孩兒這些時日練習的是各類火器,若三弟喜歡,不如就讓著師父先教授三弟吧,到底火器才是實學,狩獵與軍陣都是少不得的。”
李香君笑了笑,抱起李君威說道:“你三弟才多大,哪里能學的了這個,這是夫人費心為你請來的,君華還是好生學吧,夫人,君威又是一身臭汗,我便告辭了。”
李香君笑吟吟的告辭,意味深長的看了李君華一眼,待眾人退下,朱妤姝說道:“火器雖說是實學堪用,但你是何等身份,難道還要你上陣不成?
前些時日,爾父出塞,漠南各部得歸,未來還要橫掃漠南、經略邊塞,會盟便是統治游牧各部的重要儀式,爾父已經屬意你為嗣君,將來必有機會北上會盟,安撫諸蠻,若你能習得騎射功夫,定能讓各部拜服,這是于國有利的本事,如何能說不是實學呢?蒙古人精擅唯有騎射,我兒若熟練此道,便是安國平藩之舉!”
聽到這里,李君華挺起胸脯,說道:“孩兒糊涂了,定要用心研習,不讓諸蠻小視!”
“夫人,君弘殿下來了。”侍從女官忽然來到朱妤姝身邊,說道。
朱妤姝連忙把小大人一般站在望臺下的林君弘喚來,林君弘此刻是一身正裝,大袖禮服,上臺階的時候便是很艱難,如今林誠雖然去世了,林君弘繼承元老之位,雖然年幼,但也要參加國務會議的,開了一早上會,又急匆匆的到了這里,早就是滿頭大汗了。
“哎喲,可累壞我兒了。”朱妤姝把林君弘拉過來,用手絹擦著他額頭的汗,當初林君弘降生時,朱妤姝還懷孕,母性大發的她又聽說李明勛將其收為義子,林君弘又與李君華一起長大,朱妤姝視之為親子,他又失了父親,更是心疼的不行。
好好擦了擦汗,見他穿禮服著實辛苦,說道:“君華,你帶人去找一件你的衣服,給你哥哥穿上,快些去,來人,上些甜點來。”
說著,已經安排林君弘坐下,加了蜂蜜的橙汁和冰鎮過的西瓜放在面前,林君弘自幼熟悉朱妤姝,也沒有什么大規矩,吃喝了一會,才是解了饑渴,朱妤姝問:“今日國務會議,又說了些什么?”
“今兒不是國務會議,是元老院開會,請了幾個議員旁聽的,是義父給定下了封爵的規矩。”林君弘因為參加國務會議,如今也是朱妤姝的小偵探,許多事兒,比如李明勛提起立李君華為太子,都是林君弘告知的。
朱妤姝拍了拍林君弘的腦袋瓜,說道:“那我兒能不能封個王爵呢?”
林君弘說道:“義父把規矩定好了,第一就是非皇室宗親不得封王,宗親、勛貴不得實封,第二是降等襲爵、功封德襲。第三則是貴族特權。”
朱妤姝臉色一苦,說道:“哎呀,那君弘豈不是封不了親王么?”
“不會,義父已經說了,封孩兒做誠親王。”林君弘晃悠著身子,頗為得意的解釋道:“義父說了,李家宗親不多,卻有結義兄弟,我父親為結義大哥,李定國為義弟,二人于國有大功,情深義重,而表哥李海也是功勛卓著,名為師徒,情同父子,所以這三家都是封王的,諸王以我為首,李定國封榮親王,李海表哥為成親王。義父說了,宗親之中,成年才會封王,所以義父諸子中,君度哥被封了英親王,君華是要當太子的,自然就不封王了,至于君威嘛,怕是有的等呢。”
“那勛臣是怎么封的,還有那些內外藩酋?”朱妤姝問。
林君弘說道:“義父與諸元老前輩定下了公侯伯子男五大等爵位,其中公侯伯子四爵位分為一等,其中一等公、一等侯和一等伯是都有封號的,其余沒有封號,男爵是五等,但男爵之下是有一等勛爵的,享有所有勛貴都有的權力,但沒有俸祿,所以一共十八個等級。
藩屬與勛臣的爵位又是另外一套體系了,包含了親王、郡王、三等國公,往下就是五等臺吉了,一共十個等級。聽義父的說法,現在內藩里也就只有察哈爾王一個親王,但一旗之主怎么也能封個三等國公的。至于外藩,還沒有定下來。”
李君華已經拿來了衣服,幫著林君弘換上,他已經聽了一會,賣乖說道:“母親才不管那些藩酋得什么爵位呢,母親是想知道,前朝的王公貴族是怎么處置的?”
“你呀,少在君弘面前賣乖。”
林君弘笑了笑,說道:“原來的西南三藩里,除卻李定國封了榮親王,蜀藩劉文秀,大將白文選和瓊藩三巨頭都是封號國公,這待遇也只有建國十元老和幾個戰功卓著的將領才有的,前明弘光、隆武、魯監國、永歷幾朝封的那些國公王爵,但凡有功的,一律改為二等侯,照勛貴例襲封,無功的和名不符實的,還有那些前明朱家宗室,一律改為三等公,但不世襲罔替,后代僅為勛爵,這些都是要遷居南京的,行政總院已經開始在明孝陵周邊建些好宅院,安置他們,若是不愿意去的,就自認放棄爵位,只給公民身份。
對了,夔東那邊的抗清志士,義父給了一個封號公,六個二等和三等公,還有十幾個二等三等侯呢,說是讓君度大哥自行處置,好大方的說。”
李君華盯著林君弘:“有沒有提我舅父的事情。”
林君弘搖搖頭:“有人提議說,義父即位的時候,把那些戰犯漢奸全都砍頭,筑京觀,但義父否了,說是等即位之后再定,瞧著義父的意思,好像誰也不想殺。”
朱妤姝微微點頭,徹底放心了,永歷的戰犯罪名已經敲定了,封爵是不敢想了,但李明勛確實厚待了朱明一脈,雖說只封一代,但至少有條生路,而且還能讓李君華這個未來皇帝繼續祭祀朱家先祖,已經是極為寬厚了。
“方才你說的降等襲爵我倒是明白,功封德襲是個什么意思?”朱妤姝倒是不解了。
林君弘苦著臉說道:“義父說了,為了避免前朝勛爵不思上進,只知享樂,還為禍地方,所以宗親與勛貴中的伯爵以上一律居于京城,唯有子爵、男爵和勛爵可以出外,但并不是所有的勛貴子弟都能襲爵的,像是孩兒這般只是恩封,等成年了,至少要到邊墻之外或者海外行省服軍役八年的,而且還不能在大城服役,必須是邊遠要塞,當然,若是考取軍官或國內重要學府,也可有資格襲爵,簡單說,想要襲爵,要么有功勞,要么有苦勞,要么就得學有所成呀,看來我也要好生學習了,不然怕是要被義父發到塞外苦熬八年咯。
當然了,若不想受這些限制,比如年輕便想經商、置產,成家立業,那就要放棄爵位,”
實際上,封爵與限制特權是元老和議員們交鋒的結果,而李明勛只得取中而定,功封德襲只是其中一方面,為了確定勛爵們的地位和權力,李明勛不得已分開召開元老院會議和國民議院會議,然后再統一到國務會議上宣布。
首先確定,勛爵們是有政治、經濟和法律特權的,但是這些特權受到了種種限制。
勛爵們的政治特權有,免費教育權和可以不經過選拔即可入伍從軍和選拔為吏,但是他們服役和工作的地點是有所限制的,必須是邊墻之外的綏靖區或者海外的軍事管制區,而且不允許擔任參謀、后勤、助理一類的后方文職,簡而言之,當官當兵都可以,要么戍守要么開拓,坐享其成是休想的。
當然,地域限制只限于當兵卒和吏員,通過正常考核成為官員和軍官的,任職地域限制就有時限性了,四十歲后就可以在任意地點為官,且可入中央任職。
而一些崗位也大部分或者全部由勛爵子弟擔任,比如駐外大使和國家代表,因為無論是泰西諸國還是東方國家,都有一整套的爵位制度,有爵位的官員可以更好與其打交道,而國內管理勛爵的崗位,管理內藩外藩的崗位以及部分國有企業組織也向宗親、勛爵開放。
而宗親勛爵的經濟特權則更令人艷羨,勛爵都是開國元勛,也與國同休,所以勛爵可以入股國有企業,而議員和普通公民則沒有這個特權,當然,只入股,而不能參與入股公司的管理,而那些殖民公司中,勛爵們也享有一定的占股特權。
帝國國有企業除了少數技術保密類的外,因其壟斷性而多處于盈利狀態不盈利或者盈利太少的企業會逐步出售,所以入股國有企業幾乎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而勛爵們的法律特權就沒有那么令人艷羨了,甚至很多勛爵反對這些所謂特權,最好的特權在于,由元老院建立并管理貴族法院,參與審理一切與宗親、勛貴有關的案件,但參與度有所不同,當勛貴為原告的時候,主法官必須為貴族法院的法官,而當勛貴是被告的時候,只有一位法官且不能是主法官參與審理,而這個時候,其余法官都不能有貴族背景和貴族姻親。
而第二個特權就是從嚴從重原則,以故意傷人為例,故意傷人致人傷殘者,會獲五年到十五年的勞動改造具體刑期看被告的認罪態度、補償多寡、受害人是否原諒、社會影響等因素,當然除卻勞改之外,還可以選擇流放、流改結合的辦法來減刑,比如,十五年的勞動改造,如果選擇流放南非、澳洲和美洲,則到地則為自由國民,只是終身不得回故地。
但如果受害人是一名貴族,量刑就要從重從嚴,即便被告認罪態度很好,補償足夠,贏得受害人及家屬的原諒,沒有造成惡劣影響,那么也最多減刑到十年,而同樣情況下,受害人若是一名普通人,則可以減刑到五年。
令帝國新貴族們不滿的是,這個從嚴從重原則是相互的,當貴族是施暴者,平民是受害人的時候,對貴族的懲罰也是從嚴從重的,只不過在懲罰方式上,貴族有特權,在得到法官的認可之后,貴族可以免流放和勞動改造,只進行刑事拘留,但這種情況是必須要認罪、賠償且獲得受害者和社會的原諒。
理論上,如果一名貴族是守法好人,那他就是受到帝國法律的特殊保護的,但這只是理論上,因為擁有更多財富和更高地位的人多半會是施暴者,而非受害人。
而貴族法律特權還有第三個,那就是榮耀原則,當被告和原告都是貴族的時候,案件會被秘密審理,不行公開,當貴族作為原告參與案件時,可按照貴族本人意愿來決定是否公開,而貴族作為被告參與案件時,在贏得受害人及親屬、所有法官同意后,也可以不公開審理。這些是為了維護貴族的榮譽和家族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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