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前言,探究西游記背后隱藏的秘密。
上文已經說了兩點了,其三就是、結果最后鬧到雷音寺,孫悟空與如來佛說的話,和在前面別處說的是有區別的,他先說這一路上我這般辛苦,不知費了多少精神,師父卻把我趕出來。
現在,請佛祖與弟子辨明邪正,我才好保唐僧過來把佛經取回東土,幫你永傳大教。
注意他說的是辨明邪正,不是辨明真假,而在前面別處他都是說的辨個真假。
這個區別是相當大的,真假,是指兩個人誰真誰假,邪正,,是問我的行為對不對,請如來公斷。
孫悟空這點分身術的小把戲,又豈能瞞得過如來佛在他還沒來之前,如來佛就已經對大眾說了。
“汝等俱是一心,且看他二心斗來!
你們這些人呀,一心要看他誰真誰假,又豈能識破他的二心呢?根本就不是兩個人嘛,是二心也,孫猴子生了二心,把老師都打了你們卻以為是妖怪。
但是,這能說嗎一說破,就無法收場了,這個經就徹底的取不成了!如來的計劃就破產了!
所以,為了大局為重,如來佛也不能說破,不但不能說,反而還要很默契地配合他假戲真做
于是,如來佛就杜撰出一個誰也沒聽說、沒見過、根本就不存在的六耳獼猴來。
原著中這樣寫道如來正欲道破,忽見,如來笑道我觀假悟空乃六耳獼猴也。孫悟空沒想到如來佛會瞎扯,很是震驚,不知道如來要干什么,如來也沒有辨真假,而是直接嚇唬猴子。
“悟空休動手,待我與你擒他!
悟空生怕被抓住把柄,急變蜂兒飛跑。大眾不知,以為走了。如來笑云。
“汝等休要再言,妖精未走,在我缽盂之下!
將缽盂揭起,果見一六耳獼猴。大眾都看到假悟空已經變做蜂兒跑了,不料如來佛的缽盂下還真有一只六耳獼猴。
孫大圣忍不住,將其打死!叭滩蛔 边@三字用的好啊,悟空的心理素質到底比不上如來佛祖。
佛法無邊的如來總算幫神通廣大的悟空把這個彌天大謊撒團圓了,皆大歡喜。大圣叩頭謝道。
“上告如來得知,那師父定是不要我,我此去,若不收留,卻不又勞一番神思!望如來方便,把松箍兒咒念一念,褪下這個金箍,交還如來,放我還俗去罷!
如來道:“你休亂想,切莫放刁,我教觀音送你,不怕他不收。好生保護他去,那時功成歸極樂,汝亦坐蓮臺。”
經過這一場鬧劇,孫悟空明確的被如來內定為預備佛員了,這是對他敢打師父的一種肯定,,一種獎勵唐僧呢,這個刁酸無能的潑禿領導吃了啞巴虧,白挨了一頓揍。
這種人欠揍,揍他一頓,他自然就老實了。你看后來,唐僧還敢不敢再說趕孫悟空滾蛋的話了就是想念緊箍咒,那也還得掂量掂量。
所以由此可見,西游記并不簡單,那么西游記究竟講的是一個什么樣的故事呢
下面,作者菌根據自己的所讀所想,采用邏輯推理的手法,為大家重新解讀一下西游記。
當然,鄭重申明:本文討論的范圍:
僅限于西游記。和其他的神話故事無關。
也僅限于西游記中的故事情節、邏輯關系進行推理。
首先,是唐僧的父母之謎。
因為西游記講的是唐僧取經,而要講唐僧,我們自然得先從唐僧的父母親講起。
而在西游記的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復仇報本這一回中,卻疑點多多,迷霧重重,很難于讀懂。
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讀懂了,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西游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讀過原著的朋友都知道,唐僧的父親叫陳光蕊,唐僧的母親叫殷溫嬌。
在這一回故事中,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繡球招親,那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
陳光蕊后來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殺了陳光蕊和家僮,殷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
這個時候,離譜的事情發生了: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竟然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
要知道劉洪,一個水賊,居然敢冒充朝廷命官,還帶著個活證人,難道他不怕小姐害他么?而小姐卻并沒有揭穿殺夫兇手,那她還在等什么
她可能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后來的唐僧生下后,順水放走,由老和尚收養了,這個時候問題來了,送走孩子之后,她完全可以報案了啊,卻為何仍不作聲
更離奇的是,劉洪竟然冒充了一十八年,也沒被人發覺,女兒出嫁后沒回過娘家,也無書信來,這十八年中,小姐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簡直叫人無法想像。
直到后來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后到京城報信,丞相居然發六萬御林軍來捉。
???
這是神秘操作?
而陳光蕊復活后,一家團圓,小姐竟然又從容自盡了。
???
這又是神馬操作?
真的是著實叫人費解!
于是,就有人說,,這一篇是西游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最不合理,甚為荒誕。
犯了寫不可犯的錯誤,這些漏洞作者能回答得了嗎?
甚至有些人認為吳承恩先生在處理這段故事時的拙劣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臭!
可這恰恰說錯了,聰明睿智的吳承恩先生絕不至于犯如此低級的邏輯錯誤,難道他不知道這樣寫很荒誕嗎還留下把柄給你來說!
既然他這樣寫了,就是另有深意的,這正是吳承恩先生的高明之處,幾乎瞞過了所有人。
至于作者菌的話,我的答案是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
大家先不要笑我,真相很可能就是這樣的。
當然,也行大家會覺得這個答案很無聊?不相信,那好,就讓我們來一起分析分析,細細推論。
首先,這段故事里的疑點很多,不過疑點越多,線索就越多,所以,任何一個疑點都不能放過,這些看似矛盾的表象背后,一定有著一個統一的載體。
這一回故事的結局是陳玄奘十八歲后到京城報信,捉了殺父仇人,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
然后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團圓,后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了。
而要知道,一般作者在講一個故事時,總是要有起因、經過、結果等等部分共同構成的。
而故事的結果,總是具有唯一的確定性,因此,我們就可以肯定地說:故事既然是以這種結局來結束的,那么,故事中的“任何發展過程”都是為了導致出這樣“一種結局”而設計的。
這個結果中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為什么一定要等到十八年后,陳玄奘到京城報了信,才能復仇難道小姐她自己就不能復仇嗎
如果小姐可以自己復仇,那么,小姐可以采取至少以下4種辦法
1寫信給父母。
2找一個與兇手不和的官吏說。
畢竟兇手并未時時不離她身邊,也未將她禁錮,她完全有行動自由,而且兇手還是經常性地外出辦公。
因此,這兩條她完全能夠做的到。
3夜里睡著了下手。
4飯菜里投毒。
這兩條更容易做到,并且成功率更高。
但是,以上4種可行的復仇方法,溫嬌小姐全部都放棄了,一種也沒有采用。
溫嬌小姐完全有能力、有條件自行復仇,但是她沒有復仇。
那么,很明顯,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是設計的是這個“血海深仇”,就是專門留給兒子陳玄奘長大了來報的,而不是給她來報的。
那么,又有新的問題了
這個“血海深仇”,不讓溫嬌小姐自己報,這可能嗎這個思想工作做的通嗎?溫嬌小姐每天面對著這個殺夫仇人她會怎么想白天的要伺候他吃,天黑了還要陪他睡,,她就這么眼睛一閉,天天忍著緊他折騰啊還要忍上一十八年,我們的溫嬌小姐她忍受的了么?
如果她無法忍受,那么,她絕對會采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
1干掉兇手。
2干掉自己。
可是,無論是干掉兇手還是干掉自己,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
因此,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我們的溫嬌小姐她既不能干掉兇手也不能干掉自己。
那么,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小姐既不干掉兇手也不干掉自己,并且心甘情愿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2西游記中最大的秘密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游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于是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到第二天一大早就直接攜美妻赴任去了。
真是爽啊就連作證道書的殘夢道人澹漪子老前輩都羨慕的不得了,在此處夾批曰:“真快活,狀元易中,此景難逢。”
可是,真快活嗎這里面的問題實在是太大了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
陳光蕊與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二人同攜素手,共入蘭房。
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攜妻前往。
路上,“光蕊便道回家”,可見陳光蕊的家住在京城與江州之間,因為是順路,便道,所以陳光蕊順便接老母一同上任。
母親張氏大喜,當日即行。
一、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后面玄奘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
這個“月余”是指:
1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再返回江州去復仇,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
2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后就馬上直接過來萬花店,約需1個月左右的時間。
玄奘是出家人,一般是不會打誑語的,何況還是自己的婆婆,所以,這個時間他應該算的還有多的,也許還要不了1個月。他給了婆婆約1個月左右的生活費。
若按1,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最多只在3天左右。
若按2,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最多只在10天左右。一月30天,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來一回各14天,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約為10天。
而事實上是第一種。
二、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當日即從陳光蕊家出發,“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
“數日”,為幾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
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4天左右?傊,“數日”不會超過10天時間。
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里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
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
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于是,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三、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里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
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并不是洪江渡口。
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里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到達的洪江渡口。
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緊接著:
“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
于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肮馊锪罴屹讓⑿欣畎嵘洗,夫妻正齊齊上船。就在當天夜里,陳光蕊遇害!皩⒋瑩沃翛]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
四、從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經不遠了。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拋尸洪江。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經出來了。
大家看明白了嗎?細細思索一下哦,具體答案,下回分解,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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