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舒曼寫信的對象正是將來主角團里的顏值與智慧擔當——萬事通小姐赫敏·格蘭杰。三名主角中,哈利波特由于風險性太高而首先被排除在舒曼的接觸對象外,羅恩·韋斯萊由于出身魔法家庭,則根本沒有被納入舒曼的考慮范圍。唯一剩下的,也是最為合適的就是我們的萬事通小姐了。
而且從心理上,舒曼也更愿意接受萬事通小姐一些。畢竟舒曼是一個三十歲心理年齡的人,就算他和哈利、羅恩搭上了線,估計也聊不到一起去。相較之下,成熟聰慧而且出身麻瓜中產家庭的萬事通小姐,無論哪個方面都很合舒曼的口味。
當然,外表也是~
雖然原著中并沒有提到赫敏的家在哪里,但這對于舒曼來講完全不是問題。羅伯特一家算是中產階級中的佼佼者,勉強算得上上流階級,家里自然不會缺少私人的牙科醫生。腐國總共就只有這么大個地兒,牙醫們之間雖然不是互相都認識,但多多少少都是有些了解的。
于是——
“你說格蘭杰醫生?”羅伯特一家的私人牙醫韋斯利皺著眉頭思考著。
在他的辦公桌前,舒曼正滿懷期待的看著他。羅伯特夫婦雖然好奇自己的兒子為什么會突然問關于這個格蘭杰醫生的情況,但兩人都沒有提出疑問。畢竟從小到大,舒曼的成熟他們都看在眼里。
“我似乎是記得有這么一對夫婦,兩人都是牙醫,在威斯敏斯特市開了一家牙醫診所。”韋斯利醫生回答道。
(Bingo!就是他們!)
“那您知道他們具體的診所位置嗎?”舒曼繼續問道。
“我的朋友應該是清楚……不過,小舒曼?你為什么想了解格蘭杰醫生呢?”韋斯利醫生聳了聳肩,半開玩笑的說道,“該不會你們家打算換一位私人牙醫?”
“在倫敦找像您這樣優秀的牙醫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韋斯利叔叔。”舒曼笑了笑,小小的拍了拍韋斯利的馬屁,“我的一個同學告訴我說,格蘭杰醫生家的女兒赫敏·格蘭杰是一個小天才,您知道的,我喜歡和聰明的同齡人打交道……”
“哈哈哈,那就祝你和這位格蘭杰小姐成為好朋友吧。”韋斯利笑了笑,羅伯特夫婦也了然的點了點頭。
“我去幫你問一下格蘭杰醫生的住址。”韋斯利拿起了電話。
——這就是舒曼如何打聽到格蘭杰醫生一家的地址的,順便一提,這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自從知道了赫敏的住址,舒曼便保持著自己一周一次的寫信頻率。從最開始的“想認識一下天才少女赫敏·格蘭杰小姐”到后來的“我發現我們很聊得來,格蘭杰小姐”,再到“赫敏你真厲害”和如今的“你打算報考哪個中學呢?赫敏”……
三年的時間,兩人變成了無話不談的密友。從興趣愛好到新聞趣事,從家庭瑣事到學校生活……甚至是少女的那些心事,赫敏也會和舒曼偶爾的交流。
沒辦法,誰叫舒曼體內是一個三十歲的靈魂呢?知心大哥哥對于他是本色出演~
不過聊得開歸聊得開,兩人并沒有實際在現實中見過面。按赫敏的說法就是:“我覺得我能在人群中一眼認出你……到時候,誰后認出對方誰請吃東西!”
對于少女的這個賭注,舒曼自然是笑著跟了。畢竟無論是請她吃東西還是被她請吃東西,他都是賺的。而且,信那邊萬事通小姐并不知道,自己可是在前世就已經認識她了,所以輸的注定是她。
言歸正傳,舒曼寫好了這封信,將其放在了自家門口的郵筒里,今天晚上過來的郵差就會將它取走,大概后天早上赫敏就可以收到這封信了。
而且如果不出意外,下周赫敏就要前往霍格沃茨了。這應該算是他們之間最后一封正常的書信——以后估計就得靠貓頭鷹了。
不過自己到底能不能去霍格沃茨,舒曼心里還是有些沒底。畢竟,原著里可是沒有提及霍格沃茨的招生機制的。誰知道雙親都是麻瓜的自己會不會被選中呢?自己今天還很大膽的去吸引了下麥格教授的注意,希望能被當做有魔法資質的孩子選中吧。
如果沒有被選中,就去尋找赫敏的幫助,借助她來了解學習魔法……
如果實在不行,就去當一個成功的麻瓜……
心里這樣想著的舒曼在門口打量了一番女貞路,確認沒有麥格教授化身的花斑貓后,返回了家中。
……
麥格教授并不是第一次來女貞路,早在十年前,她就來過這個地方了。
這就是阿不思說的,住在哈利附近的那個孩子吧……是憑借直覺和觀察發現了我的阿尼瑪格斯的不對勁嗎?確實有趣,也難怪阿不思會寄出入學通知書了……霍格沃茨見吧,有趣的孩子。
話說回來,女貞路還是老樣子……
靈巧的控制著貓身的麥格教授,思緒飄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個星期二晚上。
——
麥格教授化身的花斑貓臥在墻頭上,宛如一座雕像,紋絲不動,目不轉睛地盯著女貞路遠處的街角。鄰街的一輛汽車砰的一聲關上車門,兩只貓頭鷹撲扇著從頭頂上飛過,它也一動不動。實際上,它已經在這里呆了一整天了,快到午夜時,它才開始動了動。
貓一直眺望著的那個街角出現了一個男人,他來得那樣突然,悄無聲息,簡直像是從地里冒出來的。貓尾巴抖動了一下,眼睛瞇成了一條縫。
女貞路上從來沒有出現過這個男人——他個子瘦高,銀發和銀須長到都能夠塞到腰帶里了,憑這一點就可以斷定他年紀已經很大了。他穿一件長袍,披一件掩到地的紫色斗篷,登一雙帶搭扣的高跟靴子。半月形的眼鏡后邊一對湛藍湛藍的明亮眼睛閃閃放光。他的鼻子很長,但是扭歪了,看來至少斷過兩次。
他的名字叫阿不思·鄧布利多。
阿不思·鄧布利多似乎并沒有意識到從他的名字到他的靴子,在他來到的這條街上都不受歡迎。他忙著在斗篷口袋里翻尋,好像在找什么東西。他也沒有發現有人監視他,因為他突然抬頭看見一直在街那頭注視著他的那只貓,出于某種原因,他覺得這只貓的樣子很好笑。他咯咯笑著,嘟噥說:“我早就該想到了。”
他在里邊衣袋里找出了他要找的東西,看起來像一只銀制打火機。他把它輕輕彈開,高舉起來,咔噠一聲,離得最近的一盞路燈噗的一聲熄滅了。他又打了一下——第二盞燈也熄滅了。他用熄燈器打了十二次,整條街上只剩下遠處兩個小小的光點,那就是監視他的那只貓的兩只眼睛。如果這時有人向窗外看,即使是眼尖的德思禮太太,也不會看到馬路上發生的一切。鄧布利多把熄燈器放回斗篷里邊的口袋里,之后就順著街道向四號走去。他在墻頭貓的身邊坐下來。他沒有看它,但過了一會兒便跟它說起話來。
“真沒想到會在這里見到您,麥格教授。”
——
稍稍擺了擺頭,麥格教授從十年前的回憶中緩過來,心里難免有些郁悶。
“我的阿尼瑪格斯有這么好辨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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