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這不是來了嗎?聽說龐煜要在我家訂購珠寶,我可是推掉了一筆大生意親自出馬過來的,也不是故意不聯絡你們,實在是事情太多,我也去德國呆了幾年,回來后,官司連連,這些先不說,晚上咱找個地方慢慢敘舊。”上天開眼,剛好要進攻這邊市場,人際關系就來了。
“好好好,不醉不歸啊,哈哈,讓我看看你都帶了什么好寶貝來。”譚越還沒忘記正在工作期間,不能離崗太久。
夏文娟將幾杯茶水擺放上桌,紅唇緊抿,怎么譚越還認識云氏珠寶行的大東家?且看起來感情還不錯,那秘書長爭奪戰還有機會嗎?云棠一句話,董事長就不得不給面子,心里越發沒底了,真不明白這種游手好閑的花花公子怎么那么多人支持。
比起龐煜的氣宇軒昂,和譚越的風度翩翩,云棠外形上要顯得平凡許多,板寸頭,國字臉,西裝筆挺,魁梧強壯,魅力都是由內而發,依他家媳婦的話,就是男人味夠足,抬起左手搖了搖。
“你結婚了?”眼尖的龐煜瞅著云棠無名指上的戒指玩味詢問。
云棠聞言溫柔地撫摸下手中戒指,大方承認:“是啊,你不也要結婚了嗎?說起來我們可都不年輕了,那丫頭你們也認識,還記得嗎?當初你們去我奶奶家時,隔壁丫頭經常過去給你們送她家的葡萄,又酸又澀,你們還說好吃。”
譚越恍然大悟:“是她啊,挺乖巧的一女孩兒,對你奶奶也好,當時你還說人家又黑又丑,哈哈,怎么走到一塊兒的?”
“沒辦法,從小就愛對我死纏爛打,終究還是掉陷阱里了,龐煜,你呢,以你的性子,未來嫂子恐怕沒少下功夫吧?”話里雖然很勉為其難,但那嘴角洋溢著的幸福卻不是那么回事。
夏文娟和譚越幸災樂禍對視一眼,特別是夏文娟,沒想到男人這方面也要拿出來對比一下,老同學見面,果然免不了比拼比拼,顯然董事長會輸得毛都不剩。
然而……
龐煜轉換了個比較端正優雅的坐姿,臉不紅氣不喘:“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一片芳心,萬千相思,實難辜負!”
噗!
夏文娟掩住嘴扭身走出辦公室,到了外面才開始猛烈劇咳。
譚越也一臉驚異,說人樂舒倒追他就算了,還整這么文縐縐的,萬千相思,他咋不知道樂舒相思過他?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看來以后龐煜跟樂舒的事不能在外面亂講了,為了公司形象也不能亂講。
話說回來除了幾個內情人,哪天二人結婚,貌似還真沒誰知道他們究竟如何走到一起的。
云棠倒也沒多想,除了祝福就是祝福:“命定的姻緣誰也逃不掉,不管誰先主動,既然愿意接受,就要負責到底,你這人我也了解,輕易不跟人談感情,一旦認準,就不會三心二意,特別是女人這塊兒,我到現在都不敢相信你會有親自為女人挑選聘禮的一天,想必也是喜愛得緊,看看吧,這四套都是我跑遍全球各地才拍到手的珍藏,概不外售!”
“既是珍藏,我怎可奪人所愛?”龐煜掃了眼被四個助理小心翼翼捧著的珠寶盒。
“它們在我心里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能入手,也是種緣分,先看這一套,我給它取名為愛之永恒,矢車菊藍寶石為主,鉆石鉑金為輔,是作為聘禮里最合適不過,拍時并非整套,東拼西湊湊齊的,考慮到你不喜張揚的性格,還有未來嫂子刑警的身份,時刻戴在手上的戒指都很低調!”
當精致紅木盒打開的瞬間,龐煜就再移不開眼了,剛剛返回的夏文娟差點癱軟下去,天吶,好漂亮的項鏈和耳環,還有那個手鐲,這……這一看就價值不菲吧?如果可以,樂舒不要,她來買,就不知道售價是多少了。
云棠捻起兩枚鉑金戒指繼續介紹:“婚戒嘛,我個人認為它最大意義不是夠華麗,而是保證它能在一對戀人手上長久永存,而不是因為太名貴舍不得損傷就時刻取下擱放一邊,若不慎丟失,那它的存在就變得毫無意義,能成雙成對套住對方一生一世,才不辱使命,所以并沒在上面鑲嵌太多復雜的東西,簡簡單單一圈碎鉆足矣!”
龐煜本來的確是覺得女式一款太簡單寒酸了,原定是最不濟也要鑲個克拉鉆,聽完云棠的話,還真是這么個理,樂舒時常握槍抓捕罪犯,不適合那種戒指。
“如果你喜歡這一套,今天我就讓人帶回去在里面刻上你們姓氏的字母縮寫,瞧見這兩圈花紋沒?是已故的羅·布朗親自雕刻,他一生只做出了十枚對戒,生前默默無聞,因夫妻二人永恒的愛情而備受世人尊重,他和他的妻子從相戀后,心中僅有彼此,至死不渝,廢了好大勁兒才拍到手呢,再就是這只手鐲。”
放下對戒,拿起鑲嵌了一圈藍寶石的鏤空手鐲感嘆道:“如今價值幾何,我也不知道,當年是以九百七十萬美金在國外拍下的,有沒有覺得很漂亮?”時隔多年,如今拿到手里,還是覺得很珍視:“一共二十四顆藍寶石,由無數小鉆眾星捧月襯托,其中十顆……就是這十顆鉑金五角菱形包裹的,出自克什米爾,如今算絕版了,克什米爾再挖不出這種藍寶石,全世界流動的都沒多少顆了,小小一粒,價值也在兩三百萬之間吧,其余十四顆孔雀藍也是極為珍貴的。”
“這么一個小鐲子,要好幾千萬?”譚越驚呼,不是吧?鉆石都成它的陪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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