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目光閃躲著,這樣的安排十二月是懂的,他不知道有何不妥,道:“這……我……又不是第一次沐浴,以前都有準備香薰,怎么了?”
安則清道:“你以為這是以前泡澡的時候?”
大夫道:“安館主說的對,這不是平時沐浴泡澡,香薰不用了,準備浴桶就可以了,五味甘露不能摻雜其他成分,以免影響功效!”
北辰道:“那……不用香薰便是!”
大夫吩咐了下來:“先熬上一大鍋藥水,一定要熬沸了,切記不能摻生水!”
安則清道:“大夫放心,一定照辦!”
北辰抱怨道:“光聽名字,還以為你要做出一道菜來,取什么名字不好,非取個五味甘露!”
大夫呵呵笑道:“此五味非彼五味,是指的五味藥材!”
北辰道:“那還有十三香呢!”
過了良久,十二月一桶一桶抬著滾燙的藥水魚貫而入,整個房間水汽氤氳,藥香撲鼻。
凈哥遞給我一支煙,我抬起手本想拒絕——但還是接過別在耳后。
他招呼我坐下。這家面館有一些年頭了,很久以前我們就常來這吃面。只是老板娘早已不記得我們當年的模樣。
凈哥說:“大姐,來兩碗牛肉面!霸捯魟偮,我倆似乎想起什么,異口同聲:“加塊牛排“說完相視一笑。
多年未見,他還是一如從前,留著干凈利索的寸頭,精神抖擻。只是清秀的面容抵不過歲月的痕跡,曾經稚嫩的臉龐也長出胡須。
相比六年前,確實成熟了很多。
2
我和凈哥相識在2010年夏季,那時候我們在念初三,準確的說是初四。
上個初三學期我們都沒有認識對方。直到這個學期一同留級到08屆才發現我倆真是相見恨晚,臭味相投。
唯一不同的是,我偏科嚴重,文科尚好,理科猶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凈哥則是尖子班的苗子,只是中考沒考上理想的重點學校,于是今年再戰。
記得有次考試,說來也巧,我們被安排在多媒體室考場,凈哥不偏不倚坐我身旁,數理化全抄他的。
結果分數一出來我從年級350名一躍到前200名。
無奈的是我在六班,他在二班。我那會是個問題學生,不討喜,在班里不合群。托凈哥的福,我和他們二班的人打成一片。
凈哥為人成熟低調,不張揚,不修邊幅。現在回過頭來看,凈哥和我感嘆:當時的成熟是裝的,因為假裝成熟本身就是一種幼稚。
不過這并不影響他成為我們眾多同學朋友心目中的偶像。其實最早他不叫凈哥,他說我也就比你們大兩歲,咱自己人叫我阿凈就行。
在我們那屆,凈哥算不上風流人物,但朋友圈都知道,他風流成性。
比如班里早熟的男同學對性憧憬,對姑娘好奇,都還在深夜里看***松島楓打手槍。
有個坐在后排的胖子在上晚自習時看島國*****,險些被窗外巡邏的班主任逮個正著。
那胖子擠眉弄眼,硬說是在看海綿寶寶。而我對那些真人的不感興趣,唯獨對動漫情有獨鐘。
縱然如此,凈哥早已提槍上陣,真槍實彈拿下一血。凈哥不僅會撩妹,還會撩姐。
據說他有個女朋友在鎮上的另一所中學念高三,甚至還是隔壁班某個女生在讀大學親姐姐的初戀。
男同學們對此紛紛表示五體投地欽佩不已,叫他凈哥以示敬意。當然,女同學們都叫他凈哥哥。
當我們幾個死黨滿臉好奇問起他關于房事的問題,他卻風輕云淡地說:“這很奇怪嗎?做愛就像吃飯一樣平常啊。我女朋友好像都很寵我,只要我想要,從未被拒絕。“這些話聽得我們直咽口水。
不過現在看來,凈哥的意思是:那會男女正處于發育期,很容易被性綁架,一粘上就成癮。
3
我們的初中年代很喜歡聽Linkinpark和陳奕迅。
每當下晚自習,我們背著書包結伴而行,朝著家的方向在街上游蕩。
凈哥就拿出他的諾基亞手機,總會響起“你當我是浮夸吧,夸張只因我很怕“
我們都輕輕地哼著,生怕蓋過那聲音。如今那首陳奕迅的浮夸卻很少浮現在手機的音樂列表里。
6月畢業散伙的那個夜晚,我們抽煙喝酒唱K,七嘴八舌對著話筒唱最佳損友。
只是多年后我們才真正體會到“來年陌生的,是昨日最親的某某!
我和阿凈穿著白T恤,藍色牛仔褲,黑色帆布鞋。手搭著肩,把頭發撩到頭頂,對著鏡頭微笑。
一晃六年,時光太細,指縫太寬。
阿凈如愿上了重點高中。從那以后我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他從小就是個孤兒,被一好心護士收養,給他取的凈字是想他以后能干凈利落做事,干干凈凈做人。
我總以為他可能學醫去了。事實上阿凈高中沒畢業就輟學,拿著積攢多年的獎學金和補助金買了輛雅馬哈摩托車。
當了這么多年的好學生——當然是成績方面,身體里流著叛逆血液的他不愿再過牢籠似的校園生活。只留給養母一筆錢和一封信:謝母親養育之恩,我必當出人頭地,再涌泉相報。凈字。
4
阿凈有個優點,一副好嗓,音色渾厚不失性感,磁性中帶點沙啞,辨識度極高。
初中那會我們都沒注意,他自己也不知道,只是發現得晚。
阿凈總是在夜幕降臨時戴著耳機和頭盔,然后調整呼吸,一轟油門,風馳電掣。晚風在耳邊呼嘯,發梢在空氣中燃燒。
他穿梭在華燈初上的街道,像一道絢麗的彩虹,又像一道耀眼的閃電。享受速度與激情。
只是這諾大的城市,沒有一盞燈為他而亮。阿凈說他喜歡這樣,因為只有在油門轟到頂的時候他才最清醒。
有時候飆車累了就去充滿朋克氣息的酒吧飲酒。幾杯下去酒精上頭,阿凈搖搖晃晃走向吧臺,拿起麥克風,吼了一嗓子。
驚艷四座,驚呼不斷,掌聲滔滔不絕。音響里傳出震耳欲聾的搖滾樂——是瑪麗蓮曼森的《Leave A Scar》。
極具搖滾樂天賦的阿凈被酒吧老板和樂隊賞識,誠邀阿凈加入,從那以后便一發不可收拾。
阿凈順理成章的當上了主唱,吸引了眾多留著爆炸頭和穿著張揚怪異,手臂上刻滿紋身的搖滾愛好者和偽搖滾愛好者。
當然還有穿著暴露的年輕姑娘。
阿凈和別的搖滾歌手不一樣,他沒有長發,沒有紋身,沒有吉他。
只有一顆年輕叛逆又渴望吶喊的心,和一輛陪他度過漫長歲月的雅馬哈。
阿凈不關注這些,他接過客人賞的洋酒一飲而盡。輕輕撥開姑娘搭在他肩上的纖纖玉手,面帶微笑:“借過!
然后走上舞臺,拿起麥克風,微微點頭,眼神專注又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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