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意若是十分滿,我曾想予你十二分。
讀完明誠的信,詞安心里浮現這句話。
是她,一直以十二分的心力去捧著他。
未曾想過,他藏著掖著的感情不比她少半分。
她抹上肥皂用勁搓著床單。
明誠在沒外出求學之前都是冷冷的,回來后跟變了一個人兒似的,她好幾次都想掀開他的臉皮瞅瞅他是不是明誠。
這樣的明誠,似乎是自己喜歡的,又似乎不是。
她曾一直喜歡的,是活在記憶中的那個明誠,拒人于千里之外,如屹立于云巔的神。
現在的他……
貧嘴,毒舌,接地氣許多。即使偶爾還是冷冷的樣子,也是已經改變了很多,能和人虛與委蛇,能注意到很多微小細節,能在難過的時候給她一個擁抱,快面目全非了罷。從神到人的轉變究竟是經歷了什么。
她不知道。
拋開五年前春節匆匆一瞥,已算是十一年未見。
十一年里,他除了會用訊息問候下她,電話里也只是隨意說兩句注意身體好好學習。
天知道,她就為了那一丁點溫暖就重燃希望,恨不得將整個人都獻祭給她心中的神。
閑時,一個人總盯著冰冷的屏幕發神甚至低聲絮語。
一些過往的丟失,免不得懷念,但更多的是惋惜,還會有些微的懷疑。對一個對命數半信半疑的人來說,在想不明白的時候總會相信,是老天讓她這樣的吧,她是不是就該接受這樣的命運。
現在的她,好像還是沒能跳出這個定式。
她曾問過明誠,你喜歡什么花。
她以為明誠會說的清新脫俗一些。
然而明誠說的是,我很俗,只喜歡玫瑰。
于是她便在生長了多年的薔薇旁邊種了一株玫瑰苗,她為它除草,捉蟲,它第一次的盛放時激動得無法言語。她突然就不知道她更喜歡誰了,當玫瑰和薔薇都并在一處的時候。她不想做出任何選擇,無法割舍,那就兩個都喜歡,兩個都要。
記得那個季節,黏膩的天氣,迷茫的水汽;雙掌之間,咸澀而潮濕。冬天,一個不想面對卻必須度過的季節,真可謂是一年一度,別人的一度是一段時間,而她卻是硬著頭皮去熬過,不變的是竭盡心力去呵護著兩株植物。
他就像她精心伺候了很長時間的那一株玫瑰。
也如它一般沉默。玫瑰自是說不出,而他則是順其自然。
她煩惱的是不知道玫瑰喜不喜歡她對它做的事,包括但不限于固執地抓了很多蚯蚓放在它的盆底,它的喜怒哀樂不會告訴她,也不會問她這樣做是為何。
明誠,亦是如此。
他不會問她,有時候她甚至惡心這樣不冷不熱不咸不淡的他,總是讓她有一種這個人站在高處靜靜看著她如愚蠢凡人那般感覺。
常在想放棄的時候將自己裹在被子里不住顫抖,不是因為冷是因了心里難受。還會因為他偶然來的關心導致眼眶濕潤而去摸索紙巾。
在此之前她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放棄,也不知道在繼續和放棄之間選擇是如此艱難,更不知道二選一之后會反復不定努力壓抑。畢竟面對生活,學會的最基本的技能便是躲和逃。
做了決定之后還會坐在床上一次次抓起紙巾,亂抹一通再揉成一團丟進垃圾桶。
郭敬明寫過一句,“我年少的夢想,是與你共享如流沙般恒久的歲月。我的少年!
她也曾埋怨過自己為什么總是這么一根筋。他們或許只是合適卻不適合吧,就像一雙合腳的鞋卻依舊能將腳弄得生疼一般。
他不知道,只是她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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