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冗兵極多,是以耗盡帑財,卻苦無可用之兵。阿高懸兵制改革征求意見稿,個人認為若僅僅裁減兵額,卻不為這些被裁退的士兵尋找出路,將會造成新的社會問題。在古代社會當中,欠缺規模性工業發展,無法仰賴工商業來吸納過多的勞動力,因此就北宋的時空環境而言,屯田制度恐怕是安置裁汰兵丁的最好方式了。然而古來屯田未見大規模成效,或言漢唐經營西域,多賴屯田。但屯田成效未見久遠,國勢稍弱則屯田衰敗。北宋屯田績效更差,河北路屯田,每每以武將不擅或不愿農事而告停。因此,個人嘗試建構一個制度,將自軍隊退出的勞動力以屯田制度轉化成為生產勞動力,而以經濟利益提高屯丁的生產積極意愿。
北宋時期,主要屯田地點,一為河北諸路,一為秦鳳、永興,戰略目標是分別替對遼與對西夏前線駐軍提供糧秣保障,就地取食,以免遠輸之苦。遺憾的是,這樣的戰略目標并未達成,除了少數官員成功屯田,一般來,軍糧仍需后方輸送。更重要的是,邊境前線地區,兵兇戰危,內地民人不愿遠赴開墾,單純仰賴駐軍屯田,實在收效有限。古來籌邊,莫不以移民殖邊為最上策,除開強制性移民,在北宋的時空環境下,想要移民殖邊,不啻天方夜譚。然而河北、秦隴的人煙稀少,卻為軍事移民與新農業土地政策提供了可行的發展環境。
北宋初期,長安和關中地區仍一片蕭條。宋太宗時,由于討伐西夏,“關輔之民,數年以來,并有科役,畜產蕩盡,廬舍頓空”《宋史-張鑒傳》。宋仁宗時,余靖又上書:“今西陲用兵,國帑空竭”,陜西一帶,“民亡儲蓄,十室九空”《宋史-余靖傳》。至宋真宗以后,才日漸恢復。不過所謂恢復,系指關中地區,與西夏邊境地區如今陜北、隴東,仍然人煙稀少,可這里卻是主要前線。因此,這里當為主要屯田地區。
具體計劃如下:裁退禁廂諸軍,分遣至陜北、隴東屯田。每丁給牛1頭,牛1頭約可抵人7-8人,所以每丁墾地9畝,其中3畝種麥、3畝種棉、3畝種苜蓿,分別提供糧食、棉花與牲畜飼料。苜蓿為豆科植物,有固氮功能,可恢復地力。種苜蓿之地,無須精耕細作,主要作為休耕之用,兼以放牧牲畜。如此三塊田地,每年一輪,地力可以保障,加上牲畜糞肥的施用,產量應有一定提升。不過,暫且不要提到產量提升,就以平常水平而言,北宋北方“大約中歲畝收一石”《宋會要輯稿-食貨》,所以可得糧食3石。
宋代糧價手邊只有兩個數字,一是呂惠卿同學的,“一貫錢典得一畝,歲收米四五六斗,然常有拖欠,如兩歲一收,上田得米三斗,斗五十錢,不過百五十錢。”《長編》熙寧八年八月戊午。另一個是來自度量衡站的數字,宋英宗致和二年(155),粟每斛15緡。呂惠卿所言正當石之時,遺憾的是,那是蘇州米價。后者時間比較早,但是粟價,所以我用這個數字作假設。15緡等于15文錢。一斛合一石,等于1斗,所以每斗15文錢,高出呂同學5倍。不過兩相比較,應該不太離譜,宋代江浙畝產有高達6-7石的,蘇州素為產糧之地,米價賤點也是常情。因此,單是糧食收入,每丁可得3斗*15文=375文錢,合37貫半。當然啰,既然屯田,政府不收租,哪來軍糧。按宋代租佃制度多為對分制,所以半數入官,但不另外課田賦,政府自己就是地主,田賦就免了。若以什一稅而言,這樣的分成法是租金四成,田賦一成。可是田是屯丁所墾,卻沒有土地所有權啊!表面上租金比一般客戶少一成,但實際上負擔減少不多。這田賦繳得冤。
屯田之所以失敗,往往就在這里,屯丁沒有土地所有權,辛勤耕作種植,半數入官也就罷了,往往等到土地開發成熟,官奪屯田之事就跳出來了。然后屯丁生活困苦,廢耕逃佃,屯田大壞。因此,要解決這項問題,土地所有權要歸屯丁所有,屯丁有田則地著,則無逃佃,軍糧可收,田土得辟,戶口則孳生,邊境之民自多。
但是這田也不能白給,雖然田地是屯丁墾殖,政府也歲給牛馬種子啊。前面提到呂惠卿同學在蘇州買田一畝花錢一貫,那我們就照章辦事,屯丁所屯之田,共計9畝,合銀錢9貫,每貫折粟1石5斗(政府要來點利息啊),要交135石糧食,分年4期(夏秋)繳納,年期滿,地歸屯丁,依常賦納稅。所以每年要交6石7斗5升糧食抵充土地價格,這樣下來,15石為田租(3畝麥田田租),675石為地價(9畝地的地價),屯丁每年只得85石糧食合85升。
根據沈括《夢溪筆談》記載,軍士每人日食升,一年365日要吃73升,有余糧95升,尚有15畝棉田所產的棉花和15畝苜蓿田所畜養的牲畜(其它棉田與苜蓿田各15畝的出產是地租),這些會是他的積蓄,數年積蓄足夠成家。
年后,土地盡歸屯丁,日后只要繳納田賦,宋代田賦每畝稅1斗,所以9畝地只要支付田賦9斗。可以預期,這些屯丁將會是殷實的富農(相對而言)。移民實邊,水到渠成。
假設西夏邊境屯田一萬人,墾地9萬畝,年內,每年可得軍糧1萬75石,可供9794人的軍隊整年食用,而所收苜蓿則供軍馬食用,棉花則可作為軍服。這樣的計劃并不是試圖用1萬屯丁生產來解決3萬大軍的整個后勤問題,而是將目標放在解決運輸最困難,消耗量最大的糧秣上面,西北不可通水運,大規模遠程運輸則不可能,所以只好透過就地征糧來解省運費與路途銷耗。若在遼夏邊境發展屯田,假設總共屯田3萬人,墾地7萬畝,可解決9萬軍隊的糧秣補給問題,孫子兵法有言,軍不遠輸;又稱食敵一鍾,當吾廿鍾。雖然屯田不是奪自敵人的糧草,但可以有與食敵糧草同樣的功效。另外,裁汰3萬軍隊轉為屯丁,每年可省15萬貫,而增加3萬屯戶移民實邊。廿年經營,恢復燕云,兼并契丹,應該不會太夸張吧。
這樣的計劃裁軍數量有限,相信還要多裁更多軍隊才能達到精兵的目標,不過遼夏邊境屯田主要是為保障軍食供應,所以其它地方屯田就該改換目的了。宋代兩湖地區人丁亦稀,屯田荊湖南北路應該可行,南方地理條件好,每屯丁屯田數量無須太高,當可容納更多裁退軍人。雖然這不是很精確的計劃,但個人認為應該可行,還請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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