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楊文靜遇害案現場至少存在三個人——楊文靜、楊玉堂、未知人物A。
二、楊文靜是被未知人物A所殺(或者死于一場未知的突發意外)。
三、根據楊玉堂出現的時間推斷,基可以肯定其只是負責善后,即處理遇害的楊文靜尸體。
盯著自己在紙上寫下的三點,凌戰想了一會,拿起筆把第二點后面括號中的內容劃掉后,隨即寫下“殺人動機”四個字。斟酌再三,又果斷寫了四個字:殺人滅口。
要知道以楊文靜的特殊身份,想做出置楊文靜于死地的決定,不論對誰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這將要冒極大的風險。
所以,除非事情發展到了不得不以身犯險的地步,未知人物A是不可能做出“殺人滅口”的決定的。
特別是,當凌戰通過對重案組之前搜集的有關楊文靜的個人資料分析,在完排除情殺和仇殺這兩種可能后,再由第三點所列——身為斗升集團董事長,身價數十億的楊玉堂出面善后這一點則完可以排除謀財害命的可能。那么,凌戰能夠得出的結論就只剩下一個——殺人滅口的目的是為了掩蓋嫌疑人的真實身份。
什么人的身份如此神秘,甚至到了不得不冒著極大風險以殺死楊文靜來掩蓋?
于是未知人物A的身份,頓時成為楊文靜遇害案中最為關鍵的一環。
只是目前重案組掌握的有關未知人物A的身份線索基上是一片空白。凌戰能夠總結出來的,也不過是以下四個特點:其一是有資格指使斗升集團董事長楊玉堂;其二是楊玉堂必須聽命于他,并知道他的存在,但是卻不能肯定楊玉堂認識他;其三是A的真實身份非同一般,而且特殊到不能讓任何人知道的地步。其四是楊文靜必定認識此人,不然不會招致殺身之禍。
至此,鑒于東風涂布廠、四維研究所的存在,鑒于四維研究所掌握的有關國家在隱身技術上的關鍵突破,就凌戰所知世界上少數幾個心懷不軌的國家不僅把目光紛紛盯在了將軍城,甚至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派出無數間諜前來的消息。再加上他自己之所以會被從省廳調到這里也正是因此,即為了加強將軍市公安局刑偵力量的緣故。
故此凌戰在第一條之后寫下“A的身份”,并在后面畫上一道杠,加上了“間諜”二字。
除此之外,凌戰找不到其他更合理的解釋了。
而對于第三條,無需凌戰多費腦筋。上面已經分析過了,楊玉堂即便不認識A,也必定知道他的存在。而且,因為種種現在尚未知的原因楊玉堂是受制于A,也就是不得不聽從于A的指令行事。
隨即凌戰又換了一張白紙,把最初所列的三點重新寫了一遍,并在每條之后加上了剛才的分析結果。
一、楊文靜遇害案現場至少存在三個人——楊文靜、楊玉堂、未知人物A。A的身份——間諜。
二、楊文靜是被未知人物A所殺。殺人動機——滅口。
三、根據楊玉堂出現的時間推斷,基可以肯定其只是負責善后,即處理受害人楊文靜的尸體。楊玉堂與A的關系——最起碼是知道A的存在,并且要聽從A的指令行事。
以上三種前提條件確定之后,就該凌戰所懷疑的“第四種可能”存在的假設上場了。即被人為精心設計的一場車禍謀害致死的古董商人周偉平時使用的銀行卡出現在楊文靜一案中,是為了故意誤導重案組的偵破方向。
按照這個思路推理下去,則未知人物A的用意已經極為明顯——誤導重案組把視線逐步轉移到楊玉廷身上,從而讓自己由殺死楊文靜的巨大風險中脫身出來。
事實證明,未知人物A的這一計劃到目前為止是非常成功的。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因為A首先利用了把楊玉堂拉進楊文靜一案中的這一有利條件。
畢竟楊玉堂和楊玉廷是親兄弟。楊玉堂的發家史又與楊玉廷回國的時間十分吻合,按照常理分析,任誰都會認為楊玉堂的發家與楊玉廷脫不了干系。
所以,A便成功營造出一個順理成章的假象:楊玉廷殺死楊文靜之后,指使既是其兄長,又受了其很多恩惠的楊玉堂前去善后,處理楊文靜的尸體。
其次,刻意使用被謀害致死的古董商人周偉的銀行卡,又安排一個與楊玉廷年齡相仿,甚至體型、外貌都有些相似的人用來為楊文靜訂餐。從而進一步讓重案組懷疑楊玉廷。
同時又利用了楊玉廷在從海南返回的時間上撒謊,楊玉廷與楊文靜私下的親密關系,包括楊玉廷曾經在楊文靜遇害前一天的八月十號出現在京華區附近的行蹤等等有利條件,進一步讓重案組在錯誤的偵察方向上走遠。
甚至,未知人物A還充分利用了,楊玉廷早已成為國安局重點關注,來自國外某間諜組織這一最為有利的條件。
分析到這里,凌戰不由倒吸一口涼氣。
這個人實在是太危險,不僅僅在于他(她)的心機縝密,關鍵在于A對于目前重案組的工作,包括對楊玉廷的個人情況和動向,楊玉堂與其名下斗升集團的犯罪行為等等幾乎了如指掌。
為了平復心頭的震驚,凌戰起身去飲水機接了一杯涼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良久,才繼續嘗試用第四種可能來解釋楊文靜案件中的一些疑點。
一,楊玉堂為何要把楊文靜的尸體放到幾乎是市中心的三角花園。
如果假定的第四種可能性的存在是正確的,那么就很好解釋了。既不是慌不擇路,也不是故意挑釁誰,就是為了盡快而又充分引起重案組的注意,從而由楊玉堂身上聯想到楊玉廷那里。
二,為何既要殺死楊玉堂滅口,又要把一臺藏有楊玉堂一手制造的三起邪惡紋身案,以及存有楊玉堂洗錢證據用黑客級程序加密的文件夾的筆記電腦藏在其別墅衣櫥中。
殺死楊玉堂滅口的動機,在第四種可能存在的前提下,已經無需解釋。未知人物A要想獨善其身,自然不可能讓知道他(她)存在,又知道楊文靜是死于自己之手的楊玉堂活下來。
而在電腦中存入楊玉堂的犯罪證據,則可以起到誤導重案組在分析殺人動機時偏離正確的方向,只去關注那些通過楊玉堂之手洗錢的眾多嫌疑人,以及有可能是三起邪惡紋身案受害者對楊玉堂的報復。而未知人物A最希望看到的則是,重案組由此懷疑是被楊玉堂得悉了自己身為間諜的真實身份后,楊玉廷果斷采取了殺人滅口的行動。
三,為何楊玉堂會指使侄子楊從文格式化他辦公室電腦的磁盤,而銷毀所有的犯罪證據。
的確如重案組之前分析的一樣,是楊玉堂感覺到了危險。而這危險并非來自別處,正是來自指使他前去處理楊文靜尸體的未知人物A。因為從楊文靜的遭遇,楊玉堂聯想到了那極有可能也是自己的下場。所以,他可能正打算銷毀所有犯罪證據后,盡快出境躲避一段時間。
四,為何藏在楊玉堂別墅衣櫥中的筆記電腦和楊文靜筆記電腦中,都使用一個相同的黑客級加密程序。
因為未知人物A對楊玉廷非常了解,知道楊玉廷是位計算機編程高手,所以才想利用這一點,要同時向警方坐實楊文靜被殺與楊玉堂遇刺都是楊玉廷一人所為。
諸如此類,凌戰以第四種可能存在為前提,把楊文靜被害,包括楊玉堂遇刺身亡案件中的諸多疑點都進行了分析,的確得到了更加相對合理的解釋。
只是還有幾個問題無法解釋。
一是為何A在雇兇刺殺楊玉堂時要單獨提出不可一擊斃命的要求。
二是藏在楊玉堂別墅衣櫥中的筆記電腦中為何會有海龜雙料博士,被國家極為重視的鐘彩妮的生物檢材。
三是楊玉堂現任妻子魏冬冬的死究竟與此有沒有關系。
四,也是最大的一個疑點——周偉遇車禍而死是在六月十六號,而楊文靜遇害則是在八月十一號,兩個案件之間相差五十六七天,那么周偉的車禍遇害是不是A所為?
如果是,那豈不是A早就想殺楊文靜滅口了嗎?也就是,楊文靜早在六月十六號之前就已經知道了A的真實身份。
如果不是,A又是如何得到古董商人周偉的銀行卡的?若是無意中得到的,凌戰什么都不會相信。畢竟,讓重案組走了那么多彎路的關鍵之一,就是周偉的那張銀行卡。所以,只有一種可能,即便致周偉死亡的車禍不是A所為,那張銀行卡也一定是A處心積慮才得到的。
由此凌戰又回到了原點,即第四種可能性——A利用周偉的銀行卡為楊文靜訂餐,從而把重案組的視線引到周偉遇車禍死亡的案件上,其真實的用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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