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方元比原著中的蕭玄要強,這里指的不止是在天墓當中正炒態下僅僅只有九星斗圣層次的蕭玄,也包括盛時期的蕭玄,更包括了原著中最后燃燒自己的能量憂爆出比盛時期還要稍強一點的那個蕭玄。
原因無他,只因為方元走在最正確的道路上,而且經歷非常豐富,積累極盡深厚
但收拾起天墓之魂來,方元的手腳卻遠遠沒有原著中的蕭玄那般利索,因為他在天墓是初來乍到,遠遠沒有原著中的蕭玄那般熟悉環境,實力雖強卻也沒強到足以碾壓天墓之魂的地步。
好在雖然無法碾壓,但壓制還是能夠很穩妥的做到的,所以方元也不擔心天墓之魂能夠翻起什么浪來。
所以,最終也無非就是多耗費點功夫勁兒的事情罷了。
事實上,某些意義上來天墓之魂的存在未嘗不能成是一個奇跡。
天墓身乃是當年由一位斗帝層次的強者所創造——當然,這話也就是這么一而已,看過大主宰的都知道這個世界的水究竟多深,只是在這個世界的人看來斗圣之上的都是斗帝罷了——而最初的目的,不過就是創造一個后人安眠之所罷了,其中能夠凝聚出葬于其中強者的能量體,也便于祭拜——大致便是如此了。
從某些角度來分析,這天墓身的存在性質與古界、魂界、藥界等等這些欣界空間沒什么差別,只是其中的規則特殊了點罷了。
可是,無巧不巧的,在天墓當中特殊的規則影響之下,無娟月以來埋葬在天墓當中的強者存在的根從靈魂、肉身轉為了所謂的能量憂,殘魂身卻成了不必要的!除了像是蕭玄那種生前實力極為強大、并且早先便留下后手的,殘魂都匯聚到了一起去,最終誕生出了天墓之魂那等詭異的生靈
由于其身乃是受這天墓空間當中的規則影響方才誕生,存在性質很是特殊,加上身又是由無數葬于天墓之中的強者殘魂凝聚,直接便成為了這天墓當中類似于所謂的“天道”一般的存在,一度無敵掌控一切,甚至能夠制定規則!
直到蕭玄這個進來之前便布下后手有所準備、自身實嚨是能夠和祂正面對剛的進來了,祂才算是稍微收斂了一些,算是有了些制約,但質上依舊沒覺得有什么,因為蕭玄對他在意的那些都不太感興趣,一直以來都只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而且就算想干掉祂也得付出極大的代價,祂覺得蕭玄也有顧忌,所以雙方也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所以現在這個時候,天墓之魂心中是崩潰的,真的不是一般的想罵人。
如果是蕭玄對他動手的話,他倒是未必會這么驚訝,而且也不怎么怕——以己度人,他不覺得蕭玄會拼命付出極大的代價來強殺他,而只要不拼命他就不怕。
可這巷糊涂不知道從哪蹦出來另一個變態一聲招呼也不打的就對他動手算是怎么回事兒?且這實力居然比蕭玄還強重要的是其并非蕭玄這般尷尬的狀態,無論是力出手還是負荷爆,至少都不會有魂飛魄散的危險!
這尼瑪往日他再怎么囂張也不會在外來的生人面前暴露自身的存在,為的比就是不引起外界之人的注意?
“蕭——玄!!!”天墓之魂的來冷漠的聲音變得無比的尖利,嚎叫之聲當中滿含著一種怨恨——很明顯,蕭玄無意之間背了個黑鍋,但也不怪天墓之魂覺得是他暴露了自身的存在并引來了方元這么個人物來對他動手,實在是天墓之魂身也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所以這個黑鍋他背的真心不冤枉。
如淵如海一般的浩蕩靈魂波動在這天墓空間的天空之上激蕩著,不斷有一道道恐怖的靈魂風暴從其中向下甩出,其品質雖然顯得無比的駁雜,但那強度卻無比的可怕——這也是牽扯到一些得失取舍的,最開始由天墓當中強者自動凝聚而成的天墓之魂十有**是純凈的,但強度遠遠沒有如今這般恐怖;而天墓之魂為了讓自己變強下去,開始主動的吞噬其他后續出現的靈魂殘印,于是變強了也變得駁雜了。
天空之上一張萬丈方圓的詭異巨臉向下俯瞰著,那便是天墓之魂顯現出的形體!
天墓之魂的實力毋庸置疑,其他不,便是那力甩出的一道道靈魂風暴,等閑的九星斗圣也不敢將之酗,也就是如今超的蕭玄應對起來也會有點麻煩
但如今用來對付方元卻是不夠的,甚至可以是差得遠。
‘靈魂之力么呵。’心下略微一笑,方元雙眸眼皮微垂,貓身看似有些懶洋洋的虛空一臥,浩浩蕩蕩的精神力量卻是從體內洶涌而出,以精神的視角看去,那規模的龐大程度居然有種不比天空之上天墓之魂激蕩起的那浩蕩靈魂之海遜色在品質上則是顯得無比的純凈
無論是何種體系、何種形態的力量,駁雜都是大忌^行沒有真正的捷徑,可以壬但要適度,適度壬叫做技巧,過度壬則用叫做自毀前程;這種道理方元如何會不明白?也不看看他在明明能夠隨時成就半三的前提下還在二階巔峰磨蹭了那么久為的是什么。
斗破蒼穹世界的靈魂之嶺方元真正所行的精神體系力量有著許些不一樣的地方,最根的區別便在于這個世界的靈魂之粱是偏向精神屬性,同時也具備著一些物質性,稍有修為便能夠起到影響現實的效果;而方元的精神力量卻是純粹的精神屬性,想要干涉現實的話還需要通過一些特殊的法門轉化一下才行,比如轉化為念動力。
所以,如果是一開始方元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的話,哪怕他的精神力量論量不遜于天墓之魂、論品質則更純凈,在于天墓之魂交鋒的過程中也難免要吃點虧什么的,因為天墓之魂可以肆無忌憚,而他這邊卻有些牽掛、需要顧及到下面至少蕭炎和薰兒別被波及到弄死了什么的,也就是他是守方,而天墓之魂則是攻方。
當然,在這里這些是忽略了蕭玄的存在的。
而如今嘛不身還有個沒出手的蕭玄在壓陣,方元身也是修行斗氣體系并達到過斗圣層次的強者d然如今已經放棄了斗氣體系、回歸了自己的根體系,但畢竟是曾經走到了斗圣層次的人物S上自身來就有的底蘊,對靈魂之力性質特點的那份了解卻是不會隨著放棄斗氣體系的修持而失去的。
所以天墓之魂是悲劇的,雖然方元一時根就奈何不得他,但卻是早晚的事情,因為方元能夠一直死死地壓制
壓制到什么程度?天上那由天墓之魂的靈魂之力匯聚而成的淵海雖然波瀾壯闊,從中轟擊下來的一道道靈魂風暴雖然恐怖,但再怎么樣也沒能突破方元的封鎖;言之,方元雖然躥守勢,但卻是守得滴水不漏!
時間就這么緩緩地流逝著,任憑天墓之魂從一開始的杯轉為驚訝,驚訝轉為驚懼,再轉到驚恐,乃至于瘋狂、再到求饒最后徹底絕望,方元這邊始終都是不動如山,直到天墓之魂也在徹底絕望之后陷入了最后的瘋狂,打算燃燒自己的靈魂源拼一把,就算做不到同歸于盡,最不濟也不至于便宜了方元這個在他眼中可惡至極的家伙。
“唉”感應到了天墓之魂那邊新的動靜,方元也終于不能再繼續淡定下去了,略微無奈的輕輕嘆息一聲,同時他轉頭對蕭玄的方向投去了一個眼神。
天墓之魂是很強沒錯,但強弱很少有絕對,更多的還是相對,而相對于方元來講,天墓之魂的實力就不太夠看了,至少他能夠比較輕松的將之徹底壓制住,只是想要收拾掉比較麻煩罷了。
不是因為別的,主要是天墓之魂的體型太大,另外屬性特殊、乃是這天墓空間當中類似于天道一般的存在,方元不熟悉環境,一時半會兒的找不到天墓之魂的靈魂源在哪就好像異火和異火的火種之間的關系一般,天墓之魂的靈魂源還在的話,在這天墓的特殊環境當中其靈魂之力就幾乎是無窮無盡的,滅掉多少都沒用,根沒法打消耗戰!
所以方元之前看似一直在固守,實際上卻一直都是在嘗試找尋天墓之魂的靈魂源之所在,可惜天墓之魂不傻,他不是原著中的蕭玄,事先就將一切情況都掌握在了手中,可以一出手就直擊要害、根不給天墓之魂下定決心拼命的反應機會;他終究是沒能趕在天墓之魂絕望之下徹底瘋狂之前找到祂的靈魂源之所在
挑戰難度要適度,見機不妙就要轉變思路,方元不是什么古板之人,之前他只是想要嘗試一下看看罷了,有些挑戰難度的心思卻并不濃重——眼瞅著天墓之魂徹底瘋了想拼命嘗試同歸,著的還是最不濟也不給他撿便宜的心思,這顯然是要玩脫了,自然不會繼續玩下去。
他可沒忘了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不是磨練自己挑戰難度,而是借助天墓之魂的靈魂源之力推蕭炎這個主角一把,順便看看自己能不能撈到什么別的好處!
怎么辦?
其實很簡單,問題的根就在于方元不如蕭玄那般熟悉天墓當中的環境和天墓之魂身,所以一時之間難以找到天墓之魂的靈魂源所在;那么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的話,知道答案的人就在一邊呢,直接問蕭玄不就得了么?
蕭玄自覺也是沒什么好猶豫的,親眼目睹了方元和天墓之魂的這一躇斗,他自認為已經大致摸透了方元的實力底線不比盛時期的他強太多,但他絕對不是對手!
那還有什么好糾結的?放到其他的情況下,那或許算不得什么好事,因為不強太多就代表著容易給人造成一種“我能反殺”的錯覺——但蕭玄卻不會有那種錯覺,因為他根不會那個方面想!畢竟如今的他根都離不開天墓,而且也不可能有絕對的把握能夠干掉方元,而干不掉方元的話蕭族就甭指望重新崛起了
不如結下善緣,哪怕這天墓之魂的靈魂源方元并非真的打算給蕭炎用也是一樣,那都是次要的。
所以他在方元將目光投注過去之后便心領神會的出手了——誰也不能指望在這種關鍵時刻靠著語言的交流來力挽狂瀾,先不靠著語言能否準確的敘述清楚天墓之魂的靈魂源所在位置并讓別人聽懂,天墓之魂那邊已經開始講燃燒靈魂源的打算付諸行動了!根來不及!
一道細微的光束自蕭玄伸出的手中激射而出,要之前的天墓之魂還算冷靜,一直都沒忘了防備蕭玄,但徹底絕望陷入瘋狂的祂一時之間卻是已經忽略了蕭玄的存在,一心只打算拼命砝方元,此時蕭玄出手卻幾乎相當于是讓祂猝不及防的抽冷一擊。
別看不起眼,實際上那已經是蕭玄超下力出手的結果了q則的話也不可能穿過天空之上那如淵如海一般激蕩著的靈魂之力封鎖,而即便是穿過去了,其中蘊含著的威能也所剩無幾,好在這一擊的真正意義所在也只是指路而已。
方元差的就是個方向而已!
“嘿——”一聲輕微的長笑傳開,方元一直微闔的雙眸陡然睜到最大,有兩道如同火焰一般的濃郁銀光在其中波動、“燃燒”著,下一瞬間幾乎是整個天墓第三層都陷入了一種死寂的凝滯狀態當中!
“抓到了”浩瀚的精神力量不知何時已經被方元收回了十之**,薩代之從方元體內洶涌而出的則是之前一直沒有動靜的仙武元氣。
不知道過去了多長的時間,總之當天地間的凝滯消退而去的時候,一道原約莫能有丈許大、卻被壓縮到了常人指甲大的晶瑩光圈已經被方元托在了手上。
【精彩東方文學 www.nuodawy.com】 提供武動乾坤等作品手打文字版最新章節首發,txt電子書格式免費下載歡迎注冊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