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忘記說了,今天起更新時間改到晚上7點~9點之間。)
“這些拿去注冊一下版權(quán),然后交給【六英尺下】去排練。”
羅杰將一疊樂譜稿件交給西奧多,吩咐道:“跟公司那邊打個招呼,這幾支樂隊先不要急著推廣,先安排他們合練,培養(yǎng)出一定的默契再考慮出道的事。”
說著,羅杰想了一會,又說道:“【蝰蛇】可以早一點,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推出試水專輯,其它四支樂隊至少先合練一年以上再說。”
“OK。”
西奧多點了點頭,接過文件,問道:“用誰的名義注冊?”
“用瑞克的吧,畢竟這些都是死亡金屬。”
羅杰說這番話的時候,絲毫沒有考慮到,之前交給【蝰蛇】樂隊的那張專輯,也是用瑞克的名義去注冊的版權(quán)。
不過用胖子和安妮的名義去注冊版權(quán),只是為了分散注意力罷了。
一個人幾年拿出幾百上千首歌,和三個人加起來拿出同樣數(shù)字的作品,顯然后者看起來要稍微“正常”一些。
至于誰寫了哪些作品,反而沒那么重要。
羅杰跟西奧多談了幾句,忽然看向安妮,問道:“我們是不是也該推出一些極端類型的作品了?”
“比如死亡金屬?”
安妮歪著腦袋看向羅杰:“或者碾核?你覺得那真的適合我們嘛?”
安妮的意思是,過于極端的類型,并不適合樂隊自己來演繹。
畢竟,樂隊過去幾年里,雖然嘗試過各種各樣不同的搖滾樂類型,但總體而言,還是相對來說比較大眾的。
整體來說,雖然不是像那些流行樂隊一樣徹底地倒向了流行,但流行元素的比重一直不低。
事實上,絕大多數(shù)有著廣泛粉絲基礎(chǔ)的搖滾樂隊,無論在歌迷中的口碑如何,他們的作品和舞臺演出,流行元素的比例絕對不會太低。
事實上,就連以“高冷”而著稱的鮑勃-迪倫,他的許多作品,也有著相當(dāng)明顯的流行元素。
羅杰幾人也一直遵循著這樣的理念,在保證搖滾的“純粹性”的同時,也盡量兼顧著市場的喜好。
這才是樂隊能夠不斷取得成功的關(guān)鍵。
如果轉(zhuǎn)型去做極端類型的搖滾,比如死亡金屬之類,就很難同時兼顧到市場。
畢竟這一類搖滾樂,在受眾方面就存在著天然的限制。
“不不不,不要那么極端的。”
羅杰考慮了片刻,問道:“你覺得我們過去的作品里,最‘重’的是哪一首?”
“最‘重’的?”
安妮苦惱地撅起嘴巴,糾結(jié)道:“你這可難住我了。在我看來,《消失在黑暗中(Fade.To.ck)》和《你的天堂,我的地獄(Your.Heaven,.My.Hell)》,都算是吧?”
“這兩首歌有什么共同點?”
羅杰不等安妮回答,就開口道:“他們都或多或少地帶有一定的‘激流金屬’的成分,所以,我們?yōu)槭裁床桓纱嘧鲆粡埣兇獾募ち鹘饘賹]嬆兀俊?br />
締造者樂隊的《你的天堂,我的地獄》,可以說是典型的德國系激流金屬代表作之一。
而另一支金屬之王樂隊的《消失在黑暗中》,雖然也有一定的激流金屬成分,但更多的還是一首重金屬搖滾。
而且由于樂隊自身在編曲方面做出了一些適應(yīng)性的調(diào)整,進一步加重了“重金屬”的比例。
畢竟,這是一張“重金屬專輯”中的單曲。
當(dāng)然,無論怎么說,如果強行要將這首歌歸類到“激流金屬”的分類之中,也不存在太大的問題就是了。
金屬之王Metallica,無論說是重金屬、激流金屬樂隊,都可以算作是正確。
咳,又扯遠了。
總之,在樂隊過去的專輯中,即使偶爾有那么一兩首“重型”歌曲,但專輯整體的風(fēng)格,不說去和死金、黑金、碾核之類的重型音樂比,就是單純在“重金屬”這一個類別中,也是偏向于輕度的。
而受到【六英尺下】和【蝰蛇】兩支樂隊的……刺激?
總之,因為這兩支樂隊,讓羅杰忍不住生出了一種“不如我們也做點重型搖滾樂來玩玩”的念頭。
當(dāng)然了,以樂隊大部分粉絲的喜好和口味,太過于重型的搖滾肯定是不行的。
最多,也就是激流金屬、“偏重型的”速度金屬這一類。
而就羅杰的個人喜好方面來講,相對來講更喜歡前者。
而且選擇激流金屬的另一個原因在于,在【狂暴之路】的演出過后,胖子的實力已經(jīng)被大多數(shù)人所認(rèn)可。
但因為沒有太多“表現(xiàn)出色”的錄音室作品的緣故,人們依舊不認(rèn)為胖子有資格去競爭“搖滾樂最佳鼓手”的頭銜。
而別名為“敲擊樂”的的激流金屬,就是一個給胖子秀實力的舞臺。
“激流金屬?”
安妮回憶了片刻,想了想,開口問道:“類似于《永不后悔(Repentless)》那樣的?”
安妮所說的是樂隊的第一張“金屬樂”風(fēng)格的專輯,《黑色》中的一首單曲。
這首歌來自前世北美激流四巨頭之一的yer。
在前世,激流金屬最著名的幾支樂隊,北美四巨頭和德國BIG3,七支樂隊里邊,在絕大多數(shù)歌迷和樂評人的觀點中,yer的排名一直不高,很少能夠進入前三。
但這支樂隊,卻是羅杰最為喜歡的激流金屬樂隊。
聽到安妮提起《永不后悔》這首歌,羅杰想了一會,開口道:“要不然就把這首歌拓展成一張專輯?”
又想了想,羅杰還是搖了搖頭,改口說道:“算了,我們還是重新準(zhǔn)備一張專輯吧。”
“新的《搖滾圣經(jīng)》?”安妮沒有去問羅杰打算怎么做,只是疑惑地看向羅杰,問道:“今年?還是明年的計劃?”
“下半年開始籌備,至于發(fā)行的時間,讓麥可和迭戈他們?nèi)グ才藕昧恕!?br />
羅杰聳了聳肩,開口道:“到下半年的時候,你這邊也差不多結(jié)束了,我們有的是時間去完成一張錄音室專輯。”
“激流金屬啊,我發(fā)揮的空間不是太多呢。”
安妮忽然拽住了羅杰的衣領(lǐng),眼巴巴地看向羅杰:“人家要玩吉他solo嘛!大段的那種!”
和大多數(shù)喜歡表現(xiàn)自己的吉他手一樣,安妮同樣喜歡在一首歌里出現(xiàn)大段花哨而華麗的吉他solo。
比如《天堂的階梯》,比如《One》等等。
事實上,稍微自認(rèn)有些實力的吉他手,都喜歡這么做。
炫技只是一部分,另外,有了足夠多展現(xiàn)自己能力的機會,也可以獲得更多歌迷的關(guān)注和崇拜。
激流金屬中,吉他riff的普遍特點是支離破碎,被拆解成了一個個碎片,沒有大段的、連貫的solo旋律。
當(dāng)然,非要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進去,也不是不可以,比如金屬之王Metallica就經(jīng)常這么做。
如果安妮沒有提出這個要求的話,通常而言,羅杰是不會刻意往一首歌里添加上一大段吉他solo的。
因為沒有那個必要。
在樂隊過去的作品中,安妮表現(xiàn)的機會足夠多,也不差這一次兩次的。
而且,若是刻意去增加上一段吉他solo,做得好一些也就罷了,若是不小心搞砸了,反而會將一首原本還不錯的歌拉低上一個檔次。
——這也是很多新樂隊經(jīng)常犯的錯誤。
不過,既然安妮已經(jīng)提出了這個要求,羅杰也不會反對。
“這樣吧,吉他solo的部分我空出來。”
羅杰想了想,開口道:“到時候你自己設(shè)計一段旋律補充進去,只要不破壞歌和專輯的整體性,隨便你怎么折騰都行。”
“隨便我怎么折騰?”
安妮眼睛一亮,連忙追問道:“就算我在一首歌里加進去五分鐘以上的吉他solo也可以嗎?”
“不要太過分了,親愛的!”
羅杰伸出手指,輕輕在安妮腦門上彈了一下:“這是一張激流金屬專輯!”
“疼!”
安妮捂著腦門,露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你打我~!嗚嗚嗚,你不愛我了~!”
“別鬧了,我根本沒有用力!”
羅杰忍不住翻了個白眼,嘴上這么說著,卻是將安妮摟進了懷里,輕聲安慰了起來。
……
“咳。”
過了不知道多久,一聲咳嗽打斷兩人的虐狗行為。
依耶塔-哈森不知道什么時候走進了房間,面無表情道:“雖然很不想打擾你們,但是你吩咐過,和Spotify有關(guān)的消息必須第一時間送到你手上。”
“那邊的談判有結(jié)果了?”
羅杰從依耶塔-哈森手中接過文件,翻了幾頁,就露出興奮的表情:“盧卡這次干得漂亮!”
依耶塔-哈森帶來的,是【量子音樂】投資Spotify的合同復(fù)印件,已經(jīng)做出了重點條款的標(biāo)注。
雖然合同足足有幾十頁之多,但羅杰只需要關(guān)注那些標(biāo)注出來的重點,看起來倒也很快。
沒花多久,羅杰就翻完了合同。
總體上而言,重要的條款并不算多,其中最核心的一條,就是投資資金以及持股比例。
在多輪談判之后,【量子音樂】和Spotify達成了一致,注資2.5億美元,換取Spotify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以及上市之前每一輪融資的“等比例優(yōu)先投資權(quán)”。
也就是說,只要【量子音樂】肯參與到Spotify未來的每一輪融資當(dāng)中,一直到Spotify上市,【量子音樂】都可以保有這家平臺百分之三十的股權(quán)。
這個數(shù)字,也讓【量子音樂】超越了Spotify的兩位創(chuàng)始人,成為最大的股東。
——當(dāng)然,兩位創(chuàng)始人手中的股份相加,還是要比【量子音樂】更多的。
而且根據(jù)協(xié)議中的條款,在兩位創(chuàng)始人沒有重大過錯的前提下,【量子音樂】需要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盡可能地支持丹尼爾-艾克和馬丁-洛倫森。
——這項條款的約束力度不大,畢竟“重大過錯”這個前提條件,有很多文章可做。
依照這百分之三十的股權(quán)比例,量子音樂同時得到了四個董事會的席位,這也讓Spotify的董事會成員人數(shù)一舉突破兩位數(shù),達到了12人。
至于這四個席位,羅杰早就有計劃,自己、安妮、胖子,以及盧西恩-格蘭奇,一人一個。
至于賈森,反正他也不喜歡參與這些商業(yè)活動。
按照價值來計算,【量子音樂】付出的籌碼顯然不值2.5億美元。
因此,在這份協(xié)議當(dāng)中,還加入了一個額外的條款:【量子音樂】旗下,超過125萬首的歌曲版權(quán),必須要加入到Spotify平臺,并且除了仍舊以付費下載為主要盈利點的Tunes以外,不允許在其它數(shù)字音樂平臺上架。
也就是說,這差不多是一個排他性的協(xié)議。
音樂版權(quán)的排他性,也是流媒體時代的一個重要標(biāo)志。
一個歌手或者一個廠牌名下的版權(quán),在A平臺上架,就絕對不會再去B平臺。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企鵝音樂和云村之間的版權(quán)競爭。
旗下的版權(quán)加入Spotify平臺,本就是【量子音樂】的計劃之一,對于這一點,盧西恩-格蘭奇只是象征性地爭執(zhí)了一番,就松口了。
在這個條款上和Spotify進行爭論,也只是為了提出另一個條件:抬高競爭對手在數(shù)字音樂產(chǎn)業(yè)的準(zhǔn)入門檻。
本來,【量子音樂】提出的條件是,直接從合約層面限制環(huán)球、索尼-BMG,以及華納唱片成為Spotify股東的可能性,但Spotify的高層并不是白癡,沒有同意這樣的條款。
在一番爭執(zhí)會后,盧西恩-格蘭奇為【量子音樂】爭取到了一項條款:任何和環(huán)球音樂集團、索尼-貝斯塔曼集團,以及華納唱片有關(guān)的資金想要進入Spotify,無論投資多少,持股上限不得超過百分之五,這一限制同樣適用于三大巨頭的股東和其子公司。
【量子音樂】不可能完全壟斷流媒體音樂平臺,為競爭對手設(shè)置足夠高的準(zhǔn)入門檻,就已經(jīng)足夠了。
如果完全杜絕了三大進入Spotify的可能,無論Spotify發(fā)展得多好,三大完全有能力重新找一個合作方,或者干脆自己建立一個。
事實上,在羅杰的前世,Spotify的股東名單中,不但有三大巨頭,幾乎所有大一些的唱片廠牌,都或多或少地持有部分Spotify的股權(quán)。
正是因為這一點,Spotify才能得到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正版數(shù)字音樂的授權(quán)。
單憑一家【量子音樂】的版權(quán)庫,足以讓Spotify有一個不小的發(fā)展,但要發(fā)展到后世近乎于壟斷的地位,卻是絕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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