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突然看到中學課文里的孔乙己,便扒下來幾段,供大家消遣,讓大家再回憶一下魯迅的風格。
**足球俱樂部酒吧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都是當街一個曲尺形的大柜臺,柜里面預備著啤酒,可以隨時加冰。踢球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花四塊錢,買一瓶啤酒,——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現每瓶要漲至十塊,——靠柜外站著,涼涼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塊,便可以買一包香煙,或者搖頭丸,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幾塊,那就能找一個三陪,但這些球員,多是短衣幫(替補),大抵沒有這樣闊綽。只有穿長衫球衣(首發)的,才踱進酒吧隔壁的包間里,要酒要三陪,慢慢地坐喝。
……(中間省略一段)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柜臺里,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么失職,但總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老板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貝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貝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球衣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莫希干的頭型。穿的雖然是長衫球衣,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話。總是滿口english,教人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貝,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貝”這半懂不懂的話里,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貝。貝一到酒吧,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貝,你臉上又添上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柜里“打兩杯扎啤酒,要一碟搖頭丸。”便排出九塊歐元。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貝便睜大眼睛,“你怎么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郝某某的球鞋,吊著打。”貝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鞋不能算偷……竊鞋!……踢球人的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么“ineedne”,什么“****”之類……
聽人家背地里談論,貝原來也踢過主力,但終于沒有進球…又不會行賄;于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幸而踢得一腳好任意球,便替人家罰任意,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喝懶做。踢不到幾天,便連人和球鞋球衣球襪,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罰任意球的人也沒有了。貝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但他我們酒吧里,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bekhan的名字。
貝喝過半碗酒,脹紅的臉色漸漸復了原,旁人便又問道:“貝,你當真踢過球么?”貝看著問他的人,顯出個不屑置辯的神氣。他們便接著道:“你怎的連半個主力也撈不到呢?”貝立刻顯出頹唐不安模樣,臉上籠上了一層灰色,嘴里些話;這回可是是****,**之類,一些不懂了。這時候,眾人也都哄笑起來:酒吧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這些時候,我可以附和著笑,老板是決不責備的。而且老板見了貝,也每每這樣問他,引人發笑。貝自己知道不能和他們談天,便只好向孩子話。有一回對我道,“你踢過球么?”我略略點一點頭,他,“踢過球,……我便考你一考,任意球,怎樣罰的?”我想,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過臉去,不再理會。貝等了許久,很懇切的道,“不會罰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腳法應該記著。將來踢前鋒的時候,肯定要用,我暗想我和前鋒的等級還很遠呢,而且我們俱樂部的前鋒也從不罰任意球;又好笑,又不耐煩,懶懶的答他道,“誰要你教,不是內腳背往前一送么?”貝顯出極高興的樣子,將兩個指頭的長指甲敲著柜臺,點頭,“對呀對呀!……人墻有四種排法,你知道么?”我愈發不耐煩了,努著嘴走遠。貝剛脫了球鞋,想柜上表演,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一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有幾回,鄰舍的孩聽得笑聲,也趕熱鬧,圍住了貝。他便給他們搖頭丸,一人一顆。孩子吃完丸,仍然不散,眼睛都望著碟子。貝著了慌,伸開五指將碟子罩住,彎腰下去道,“不多了,我已經不多了。”起身又看一看搖頭丸,自己搖頭,“不多不多!多乎哉?iasrr”于是這一群孩子都笑聲里走散了。
貝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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