鍘刀做好了,就差審問案犯、定罪行刑了。
正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樂侯爺想在自己有限的為官任職期間內,成就自己“樂青天”的美名,然而這個愿景很美好,但現實對于樂侯爺來卻是殘酷的,因為北宋有一套十分完善的制度,名喚“臨刑關懷”制度。
北宋真宗、仁宗年間常州有位官員名喚宋玘,在常州曾做過十年推官,每次有死刑犯即將處決,宋玘必拿著判決書告訴囚犯:“爾罪應死,盡召家人,使之相見。”還給死囚安排了比較豐盛的最后一餐。
史書記載,臨刑之際,“囚皆叩顙感泣”。待犯人伏法后,宋玘又替他們請來僧人“誦經懺罪”。常州的死囚都很感念宋玘的恩德,對宋玘,“若勿化有知,當為宋府君作狗馬償厚德。”
不止是在宋代,這位名為宋玘的推官,放在當世來也是一位很有同情心的法官。而事實上宋玘所執行的,并不是他人的獨創,而正是前文書所的“臨刑關懷”制度。
根據宋朝的立法,這套“臨刑關懷”制度包括七個層面:一,死囚被處決之前,“仍先給酒食”,允許犯人的最后一餐吃好喝好;二,“聽親戚辭訣”,犯人享有在臨刑前會見親人、進行人生告別的權利;
三,“示以犯狀”,即當眾宣讀犯人的罪狀、判決、斷由(法律依據),不搞秘密宣判;四,“不得掩塞其口”,即禁止用東西塞住臨刑死囚之口,要允許他話;五、若死囚“翻異(翻供喊冤),或其家屬稱冤”,必須中止行刑程序,快馬“遞申提點刑獄司審察”(《元豐令》)。
六,死囚一般在未申時分(黃昏)行決,“經宿乃許收瘞”,尸首第二天由親屬領回收葬,官府不得阻撓;七、沒有親屬、家人的死囚,由官府給予體面的安葬,“諸囚死,無親戚者,皆給棺,于官地內權殯,其棺并用官物造給,置磚銘于壙內,立牌于上,書其姓名”(《天圣令》)。
為然,宋玘的做法更加周、更為人性化,不但提醒死囚“盡召家人,使之相見”,還請了僧人來替被處死的犯人念經超度,這種指向終極關懷的“臨刑關懷”精神,比之今日西方社會允許神父進入監獄為死刑犯禱告的人道主義做法,毫不遜色。所以,我們不必奇怪為什么眾死囚要對宋玘“叩顙感泣”,甘愿來生“作狗馬償厚德”。
不得不提一句,這位宋玘雖然在宋史上并不顯目,但其的兩個兒子在北宋卻是聞名非常,其的一個兒子名喚宋庠,曾做過北宋宰相,更是連中三元”(鄉試、會試、殿試均第一)之人,其弟宋祁亦非凡人,曾官至工部尚書,更與歐陽修等合修《新唐書》,而且《新唐書》大部份為宋祁所作,而宋祁更是以一句“紅杏枝頭春意鬧”令同僚驚艷而喚之為“紅杏尚書”。
宋庠、宋祁二人還有樁趣事,北宋天圣二年,宋祁與其兄宋庠同舉進士,禮部擬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獻皇后覺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于是定宋庠為頭名狀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稱“二宋”,以大區別,所以又有“雙狀元”之稱。
當然宋代死囚的“臨刑關懷”制度,并不是從天下掉下來的,而是來自于華夏的優良法制傳統。至遲在唐代,政府已經立法確立了“臨刑關懷”制度。《唐令·獄官令》規定:“諸大辟罪,并官給酒食,聽親故辭訣,宣告犯狀,日未后(即黃昏)行刑”;“決之經宿,所司即為埋瘞,若有親故,亦任收葬”;“諸囚死,無親戚者,官給棺,于官地埋瘞,置磚銘于壙內,立牌于冢上,書其姓名”。
后五代紛亂,諸道州府刑殺罪人,完己不遵守唐律,隨意拋棄或是任意殘害損毀尸洌。后唐的法官張仁彖不忍看到死刑犯被拋尸荒野,建議政府沿用唐令中的“臨刑關懷”原則。朝廷“從之”。
宋朝建立后,將唐代的“臨刑關懷”制度繼承了下來,并把它發展得更加完備,比如立法強調“不得窒塞(死囚)口耳,蒙蔽面目”,這等于從法律上保障了死刑犯“臨刑稱冤”的權利。
唐代時,武則天奪以李唐江山自立武周后,嚴刑酷法,肆意屠害唐之忠臣,防人口甚于防川,曾將犯人封口處決,破壞了“臨刑稱冤”之制,宋朝的立法,是對武則天敗壞法制的撥
亂反正。
大宋“臨刑關懷”的背后,蘊藏著華夏古老的“恤刑慎殺”司法理念。樂天想要博取“青天”的清名,還是要有些難度的,甚至因為自己造了這三口鍘刀,一個不心就會如唐朝周興、來俊臣那般,落得一個“酷吏”的聲名。
周興、來俊臣被稱為酷吏那是名至實歸,而自己若是落得這個稱號,可就真是被冤枉的夠可以了。
而且樂天翻閱大理寺歷年的卷宗案件,發現宋代幾乎每年都會判處二三千名犯了死罪的犯人死刑,但這些死刑犯往往會因為大赦或是其它原因,大多數最后都獲得了減刑,沒有被執行死刑。實際上被執行死刑的人數,每年不到一百人。
而且即使罪證確鑿,犯人必須以命抵罪,畢竟也是剝奪一條人命。對于剝奪生命的極刑,古人表現出極大的敬畏,比如只準許“秋后問斬”,一年之中有一大半的時間不能執行大辟之刑,因為古人相信在春夏時節處決犯人,違背了上天好生之德。
畢竟宋代依舊是封建社會,法制、人治、人情之間還是有很大沖突的,樂天知道“臨刑關懷”制度在大宋不一定會不折不扣地實行下去,更不能在宋代已實現了“輦轂之下,無有冤人”。
但兩世為人的樂天必須承認一點,一千年前的北宋,不但建立了一套相對完備的“臨刑關懷”制度,而且立法規定“不奉法者,并以違制論”,對違制的司法機關,鼓勵臺諫官彈劾,允許“被苦之家”控告,確實是難能可貴。因為,即便是一千年后的華夏政
府,也未必能做得到這一點。
大理寺積了許多足夠能判死刑的案子,牢房里也關押著許多秋后問斬的死囚,但大多都是些百姓謀殺或拐賣人口的案子,雖罪大惡極,但不在能激起百姓強烈民憤的范疇之類,而且現下才不過四月,眼下距離死囚秋后問斬的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還有一段時間。
而樂天知道,自己六月四日便與茂德大婚,這大理寺卿也便做到頭了,此時自己若不動手,這三口鍘刀不僅白白鑄了,而且“樂清天”這個大名自己怕是再也頂不上了。
而若自己此時強行將這些死刑犯問斬,一來王黼等人恨不得興風做浪來彈劾自己,二來“樂清天”這個名頭也有些名不符實,其實自己只是鍘了幾個蟊賊,距離包拯“龍頭鍘,可鍘犯案之皇親國戚、鳳子龍孫。虎頭鍘,可鍘貪官污吏、禍國奸臣。狗頭鍘,可鍘土豪劣紳、惡霸無賴。”的境界差的可是十萬八千里了。
“侯爺,這是李彥、張佑、杜公才三人的供狀,三人對自己所犯之案供認不諱,請侯爺觀閱。”
就在樂天犯難之際,掌管大理寺右治獄的大理寺少卿徐大人走了進來,身后還跟著兩個文吏,將三張供狀拿出來之后,又將一摞供狀呈在樂天面前,接著言道:“侯爺,這是自松公才以下一眾西城所宦官胥伇爪牙的供詞,請侯爺過目。”
聽到大理寺少卿徐大人這么,樂天忽的靈機一動,緊接著神情一振,將手往桌案上一拍,興奮的道:“就是他了!”
見樂天如同瘋魔了一般,徐大人與兩個書吏齊齊一怔,盡是驚異的目光看著樂天。
臉上露出興奮的笑意,樂天吩咐道:“徐大人,你且去張榜,將是凡家中有親屬被西城所杖殺、家中田地被公田所侵占,之家庭百姓盡數與官請來,官要與他們做主,還他們一個公道,還我大宋一個朗朗的乾坤。”
大理寺少卿徐大人試著問道:“大人要審問楊戩與西城所一眾相關涉案人員?”
“當然!”樂天點頭。
忽然,樂天覺的李綱到此時未曾還京,對于自己來還真是樁好事,雖自己與楊戩避嫌,但為了“樂清天”的這個頭銜,自己眼下也顧不得許多了。
隨即樂天盡是正氣凜然之色,接著道:“若不是楊戩做盡了傷天害理之事,百姓怎能流離失所,天下怎能民變四起,今歲又怎能惹的天怒人怨,使得我汴都四周州縣大旱,這豈不是上天在向我大宋示警么,若不除此等賊人,這天災、**又要持續到何等時候?”
“這位爺今天是怎么了?”徐大人在心中想,又不敢與樂天反駁什么,只好唯唯喏喏。
“楊志!”樂天喚道。
守在門外的楊志忙進得屋來,拱手道:“侯爺喚我何事?”
“燕乙還未離開汴都罷?”樂天問道。
楊志忙回道:“回侯爺的話,尚未曾離開!”
“你去尋燕乙,就與他這般……”將楊志喚到近前,樂天壓低了聲音道,而且聲音來。
得了樂天的吩咐,楊志忙出了大理寺,向街上行去。
沒過幾日,整個汴都在街頭巷尾間漸漸有流言傳起,楊戩被下入大理寺獄中,哪怕是鐵證如山,但陛下看在楊戩服侍自己多年的份上,不忍見其殺頭,只待風聲平息下去,便將其放了。
還有傳言,當朝執宰王黼與太傅梁師成與楊戩私交甚篤,極力在陛下面前保其不死。
……
就在種種傳聞流傳之際,梁山濼在活動京西、京東、河北諸路民變百姓隊伍又有蠢蠢欲動的跡像,據也是因為朝廷對處置楊戩一事久拖不決引起的。
汴都城中有這般傳言,京畿、河北諸路民變百姓又有蠢蠢欲動之勢,自然與樂天脫不了干系。
楊戩可以下獄,可以治罪,但殺不殺楊戩,真還要看徽宗趙佶的臉色與意愿行事,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雖然鑄了出來,但不拿一個足夠份量的人物來祭刀,這鍘刀豈不白置了。
再有一個多月,自己娶了茂德帝姬,怕是與仕途徹底無緣了,樂天自然不想將審問楊戩這個名頭讓與他人,更要顯示出自己鍘刀的威風,無奈之下樂天便造起了聲勢,汴都城中街談巷議的流言便是樂天放出來的,梁山濼與京西、京東、河北諸的民變隊伍蠢蠢欲動,也是樂天指使燕乙去煽動的。
因為只有楊戩這樣的大案要案,皇帝與天下的百姓才不會顧及什么勞什子的“臨刑關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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