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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意的情感 正文 第344章被遺棄的女人13.寂寥中的迷失

作者/紀實 看小說文學作品上精彩東方文學 http://www.nuodawy.com ,就這么定了!
    被遺棄的女人張寶同

    人是有依賴性的。?? ?? 當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呆在一起成了習慣,然后再突然離開,就會在心里造成一種若有所失的失落感。一連幾天,蘭蘭都覺得好空虛好寂寥好孤單好無聊,甚至失去了生活的目的和意義。她是王作家的傭人和管家,要心意地照顧他的生活。可是,他現在不在屋里了,她去照顧誰呢?

    沒得人照顧,她就沒得事做了。所以,蘭蘭早上很晚才起床,起了床也沒得做飯,隨便吃了包方便面,然后坐在屋里呆。王作家在屋里,她一天要忙著給王作家和自己做飯,洗碗洗衣服,還要出去買菜買東西,有時為了改善生活,還要殺雞。實在沒得事做,她就過來給王作家按按摩。王作家整天坐在凳子上寫書,背部和肩部老是酸痛,所以,每當他寫上一兩個時,她就來到他的背后,給他捶捶背揉揉肩。她甚至還學會了拔火罐。每次王作家感到勞累時,她就讓王作家在睡覺之前用熱水沖澡,然后給他在背部拔火罐。拔過火罐,王作家就會一連輕松好幾天。她喜歡為他做事,也喜歡在他面前做事,因為她曉得她每為他做一件事,就會在他心中增加一份感激。而且,她曉得他非常喜歡她。

    只要他在屋里,她就有一種安定感,可以一邊做著事,一邊看著他,時不時還能上幾句話,聽到一些歡笑聲。即使他默不作聲地在埋頭寫作,也會讓她感到安心平靜。可是,他不在屋,就讓她老是有種空虛失落的感覺。好象他不在,這里就不象是一個家了。

    這時,她想起應該給他買把椅子,因為坐在凳子上寫作會對他的腰背不好。于是,她從沙起身,開始換衣服。她已經習慣了,只要一出門就得換衣服,要梳妝打扮,這是王作家對她的要求,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

    實際上蘭蘭已經愛上了打扮,打扮能讓丑鴨變成白天鵝。她換上了那件淡綠色的連衣裙。可是,連衣裙的領部敞露著,讓她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甚至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部分。于是,她就把那只紫色艷麗的絲巾系在脖子上。然后,又換上了那雙后跟很高的皮涼鞋,不穿襪子,因為這是城里人的時尚。

    她出門時,太陽已經升到了半天空。春季的陽光十分明媚,亮得讓人有些睜不開眼,但氣溫并不熱,還時不時地有涼風從山間吹過。

    順著公路剛走上一會,一輛摩托車從后面開來,突然在她身邊停下,差點撞上她。她嚇了一跳,轉身一看是光華。光華差不多和她是同齡人,因為花心好色,老是招惹人家老公不在家的年輕堂客,所以,在四村八鄉的名聲很臭。但光華這人穿著講究,一身筆挺的西服,還扎著領帶,皮鞋一塵不染,頭啥時間都梳得光光溜溜,一點都不象別的鄉下農民,穿戴邋遢,還沒走近就能聞到一身的汗味。而且光華也不象鄉下人那樣粗糙,話柔聲柔氣,見到別人不笑就不話。所以,許多鄉下女人都在暗中喜歡他。

    見光華用一臉壞笑在看著她,而且,一只胳膊正摟在她的腰上,蘭蘭惱怒地罵道,“你這個死鬼,嚇死我了。”

    光華,“我還以為是哪里來的妖女,穿得這么漂亮,走起路來屁股一扭腰身一擺的,讓我都看花眼了。”

    蘭蘭甩開光華的胳膊,,“你看哪個女人不花眼?”

    光華笑著,“不是漂亮鮮秀的女人,我胥光華連看都不看。”

    不一會,豫先也騎著摩托車從大坡上下來了,見到蘭蘭就問,“去鄉鎮吧,我帶你去。”

    可光華卻對豫先,“你莫要先來后到,蘭蘭已是名花有主。”

    豫先一聽,便開車走了。

    蘭蘭對光華,“你胡啥呢,讓人家聽著還以為我與你有么子關系。”

    光華,“我怕他把你帶到哪個旅店,搞起你下不了地。”

    蘭蘭不高興了,,“你如何滿嘴噴糞,離譜了。”

    光華,“這你就不曉得,豫先見到女人就沒得命。他在城里找姐,搞得人家一天二十四時都沒得下床。”

    聽著這話,蘭蘭就,“你把豫先當成了機器。”

    光華一邊帶著蘭蘭在公路上行駛著,一邊對身后的蘭蘭,“你聽我就曉得了。豫先沒得多少文化,只上過學三年級,差不多就是文盲。但他不怕花錢,他和村里人一起在縣里打工。過幾天就要找個姐玩玩。可是,每次搞姐都覺得不過癮。于是,有人要他到藥店去買一種藥,吃了這種藥,和姐玩上幾時都沒事。豫先真地買了那藥。可是那藥上的明他看不懂,就去問人。別人把三天吃一粒,成是一天吃三粒。光華真是一天吃了三粒。然后請來一位姐伺候他。姐要價是一個時一百元。豫先硬是一天二十四時沒得下床,所以,那一天就給了人家姐二千四百元。”

    蘭蘭一聽,,“沒得這種事吧?豫先就是有這大的勁,也不會有這多的錢。”

    光華,“你要不信,就去問豫先他人。”

    到了鄉鎮的街口,光華要去親戚家,問蘭蘭何時回去。蘭蘭她只買把椅子。光華一個時再過來接她。

    蘭蘭去了商店買了一支口紅和一把掛面,然后去了家具門市部選了把比較結實舒適的椅子。因為椅子帶著不方便,蘭蘭不好再逛街,就來到了街口等著光華。沒過多久,光華騎著摩托車過來了。蘭蘭往后座上一坐,一手拎著椅子,一手摟著光華的腰。

    車出了街頭不遠,要下一個一公里遠的大坡。光華對蘭蘭,“要下大坡了,摟住我。”

    蘭蘭用一只胳膊緊緊地摟住光華的腰,,“你開得慢一些,好嚇人呢。”

    光華非但沒有放慢度,反而開得更快了,并放肆地大笑著。

    蘭蘭在背后喊道,“你這人好壞。”

    光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下了大坡,走了一段平路,又開始爬坡。這下,蘭蘭才算輕輕地舒了口氣。

    下了車,為了感謝光華,蘭蘭讓光華進到了屋里喝茶,還給他削著蘋果。可是,光華突然從背后摟住了她。蘭蘭嚇了一跳,因為門前路上隨時會有人走過。她喊道,“別這樣,快放手。”

    光華卻厚著臉皮,“你這般洋氣漂亮,把我的心都搞亂了。”

    蘭蘭過去常常被人瞧不起,聽著光華的甜言蜜語,自然很容易被迷惑,但她還是害怕讓別人看到,,“快放手,莫讓人家看到了。”

    光華是玩女人的老手,對女人的言行舉止再熟悉不過。他見蘭蘭沒有對他脾氣,而是在勸他,就嘻皮笑臉地,“怕啥,我就是愛你,誰見了我也不怕。”

    蘭蘭急了,,“你不怕,我還怕呢。”但她又不好跟他惱怒,畢竟光華對她不錯,幫過許多忙。她不能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光華把她摟得更緊了,還,“我真地好喜歡你。”

    蘭蘭的心在突突地跳著,生怕有人突然進來,就用力推開光華,可是,光華還是不肯放手。蘭蘭真是害怕了,對光華,“你放開,我有話對你。”

    光華問,“么子話,你。”

    蘭蘭猶豫了一下,,“要不,你晚上十點過來。”

    光華這才松開了手,興奮地,“好,我晚上十點鐘來。”著,在蘭蘭的臉上親了一下,離開了。

    光華離開后,蘭蘭的心還在慌慌地跳著,覺得實在不該對光華那種話。了那種話就等于答應了要跟他上床。這是多么地荒唐和冒險!所以,她不停地在心里責怪自己。可是話已經出去了,她該如何?

    她這話,并不是喜歡光華,而是在空虛和寂寞中的一念之差。她覺得這也許是受到了秀蓮的影響,甚至受到了那種黃色碟片的毒害。但她還是覺得是王作家不在屋的原因。如果王作家在屋,她就不會有這種無聊的感覺,那樣,即使光華給她一萬元錢,她都不會對他這種話。

    可是,有些事就是這么怪,當你正想著某人,某人就突如其來地出現在你的面前。這時,她的屋門突然開了,一片清亮的陽光灑了進來。陽光中一個熟悉可親的身影正朝她走來。是王作家回來了。

    幾天不見,他好象有點胖了,也顯得年輕了。蘭蘭從床邊起身,趕忙接過他的背包,,“你怎么不打個電話,我去接你?”

    王作家,“我想再過兩天回來,可是,今天慶兒開車進城,所以,我就坐她的車回來了。”著,坐在她的床邊,拉著她的手,顯出一副喜出望外的樣子,,“幾天沒見,你怎么瘦了?但更漂亮了。”

    她也覺得自己比過去漂亮了。因為她開始喜歡化妝和打扮了,對穿衣和式也特別留意。她曉得女人只要讓別人喜歡就會感覺良好,感覺良好才會注重打扮。女人打扮就是想讓自己喜歡的男人喜歡。這就是王作家對她過的那句話: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已者容。所以,當王作家把她拉到面前用欣賞的目光看著她時,她就有了一種非常異樣的興奮感。這種感覺象是被人親近和被人親愛。于是,她調皮地朝著他聳了聳身子,大著膽子,“你那么久也不回來,好象一點都不想我。”

    王作家微然一笑,,“怎么不想?要不,我為何要急著回來?”

    蘭蘭滿意地點了點頭,又問,“體檢如何?”

    王作家,“醫生沒得大病,就是血糖有些低,抵抗力有點弱。”

    蘭蘭,“你太瘦了,每天還那么辛勞,以后我要給你加強營養,補補身子。”

    王作家這時從背包里掏出了一個非常精致的紙盒送給她。她以為是化妝品,可是,打開一看,是一部蘋果手機。

    王作家,“是送你的生日禮物。”

    蘭蘭這才想起,再過幾天就是自己的生日。,“好多錢?”

    王作家,“四千五。”

    蘭蘭馬上把手機裝進紙盒包好,還給王作家,,“我不要。”

    王作家皺起眉來,,“為何不要?”

    蘭蘭,“太貴了,我不能要。你自己的手機才只有幾百元錢。”

    王作家,“我整天很忙,又不玩手機,要那么好的手機沒得用。”著,把手機再次放在蘭蘭手里。

    蘭蘭接過手機,一時不知如何感激,就撲在王作家的懷里,把臉貼在王作家的胸前,動情地,“讓我如何感謝你?”

    王作家撫摸著她的臉頰,又,“那天我昏倒,你對我那樣好,讓我好感動。”

    蘭蘭抬起頭來,久久地望著王作家,覺得他竟是那樣地可愛,比她認識的任何男人都可愛,于是,她用胳膊摟住他的脖子,輕輕地吻了他一下。

    王作家還給蘭蘭帶來了幾件衣服,是瑩瑩讓王作家給蘭蘭帶過來了。有一條飄裙,是淺紫色的,還有兩條褲子和一件花格子呢子短大衣。這些衣服差不多有七層新,而且非常時尚。但因為瑩瑩身體胖,有點穿不上了。

    蘭蘭把衣服試了試,挺合身。然后,把衣服疊好,放在枕邊,開始給王作家做午飯。

    吃過飯,她開始照明書擺弄著手機。可是,看了半天明書,還是有好多地方搞不懂,于是,王作家讓她去找慶兒。因為慶兒的手機也是蘋果牌。

    于是,蘭蘭拿著手機去找慶兒。慶兒剛好在電腦前做帳,見蘭蘭拿著一款蘋果手機來找她,把手機看了看,,“你這手機比我的還高級。”

    蘭蘭,“是嘛?”

    慶兒,“我的手機是蘋果四的,你的是蘋果六的。”然后問價錢。

    蘭蘭,“四千五,是王作家送我的生日禮物。”

    慶兒,“我這手機當時還買五千多呢。”著,便教蘭蘭如何接打電話和收信息,如何地上和微信。可是,那些東西太復雜,蘭蘭一時學不會,就先練習著接打電話和收信息。經過反復幾次練習,蘭蘭學會了接打電話和收信息。她先給王作家打了個電話。

    王作家接過電話,問,“你好,你是哪位?”

    蘭蘭笑了,,“你猜。”

    王作家想了好一會,,“猜不出。”

    蘭蘭,“猜不出,晚上就不給你做飯。”

    王作家一聽,笑了,,“是蘭蘭。”

    蘭蘭,“晚上想吃啥飯?”

    他,“想吃你做的苦瓜炒辣椒和土豆炒蝦仁。”

    她,“那我去買菜。”

    在去坡下商店買菜時,蘭蘭給光華打了個電話,以后我們不要再來往了。可是,光華她話不算數,要讓她當面清原因,否則,他就不甘心。蘭蘭想當面把話清也好,省得以后再生是非,她在坡下去商店的路上等他。

    過了一會,光華騎著摩托車趕來了。車還沒停住,就問,“到底是怎么回事?”

    蘭蘭不冷不熱地,“沒啥,咱倆以后別再來往了。”

    光華喘著氣,,“你變心了?愛上了別的男人?”

    蘭蘭冷然一笑,,“那又如何?”

    光華追問,“那人是誰?”

    蘭蘭搖著頭,“沒必要告訴你。”

    這時,光華看到蘭蘭手上拿著新手機,就,“是他送你的?”

    蘭蘭,“他送我的生日禮物,是蘋果牌的,四千五。”

    光華半天沒吭聲,顯得有些沮喪和無趣,過了好一會,才感慨地,“還是有錢好啊!有錢能使鬼推磨。”

    蘭蘭,“你光是有錢還不行,還得要舍得給別人花。”她覺得一個人愛另一個人,不在他是否有錢,而在他是否真心愛你,如果他真心愛你,就不怕為你花錢。

    光華惡恨恨地,“現在我才明白,女人都是這樣,真正愛的是錢,不是人。”

    蘭蘭一聽,惱了,,“明白就好,你走吧。”著,提著菜轉身朝回走去。走過一處拐彎處,她回過頭來,看到光華還靠在路邊的摩托車上吸著煙。她這才長長地舒了口氣:要不是王作家及時回來,她不定真會鑄成大錯。(未完待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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