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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秦記》劇組的開機記者會終于在十二點二十分順利召開。
此次記者會,本就是李文星為推廣《尋秦記》這個超級大ip搞出來的產物。
所以整個會場布置的是極盡奢華,用后世潮流語言形容就是高端大氣上檔次,讓人一看就覺得不明而厲。
當然,把會場整這么高端奢華,花費肯定不會少。
那這部分花費并不會計入劇組經費,否則佳士臺就肯定不會答應,那完全是鋪張浪費嘛。
事實上,此次記者會所有的花費都是由李文星名下的幾家公司籌集。
李文星當然也不是有錢沒處花,他向來是賊不走空,算的比誰都細致。
不說別的,就說此時整個會場至少有三十多家媒體報社的記者。
可以說除了麗的臺和無線臺相關的媒體報社沒來,其他主流媒體平臺都來了,甚至還有東南亞各國的外埠記者。
想想記者會現場聚集起這么多家新聞媒體,那這是多么強大的宣傳陣容?
這對于推廣李文星名下的星字頭公司,又會起到多么大的助力?
像是會場舞臺上的背景板,那上面全是星字頭各個公司的logo、標識。
待會這些記者們拍照攝像的時候,哪怕不去刻意的對焦,也都逃不過把這些標識拍進去。
等這些記者回去,把拍攝的照片資料刊進報紙,或者是放進電視后,無形之中就完成了一次強力的品牌輸出。
平常你想讓人家給你做廣告,那必須得真金白銀的掏廣告費。現在卻是一分錢不用花,就讓他們免費幫忙做廣告。
相比最后起到的宣傳推廣作用,小小的幾百塊紅包又豈會很貴?這才叫物超所值。
說白了,就是李文星自家贊助自家的記者會。
他名下大小十幾家公司,每家拿出千兒八百的,買點氣球,彩帶,印點海報、條幅。
再請劇組道具師做出各種背景板、易拉寶,湊一湊也就出來啦。<a href="http:///book/info/91/91549.html">龍族中的黑光</a>
而這些公司所能獲得的宣傳推廣,好比現在司儀就在臺上介紹:
本場《尋秦記》劇組招待會由星空文學社、星妮漫畫社、星輝出版……等等一長串的公司贊助。
再到記者會結束的時候,給記者們發個紅包,送點自家出品的小禮物,請他們回去寫點軟文正面報道。
無論之前花去多少錢,現在有這么一波宣傳推廣那就鐵定不虧。
此時,臺上的司儀花費兩分鐘的時間,終于念完手中卡牌上的提示語,開始進入他的自由發揮階段。
先是像往常的主持工作一樣,開幾個小玩笑暖場,哄一哄氣氛
接著再將話題拉回正事上面,給臺下的賓客們從頭到尾介紹起《尋秦記》的出現、火爆、風靡。
“從《尋秦記》面世,截止今天,兩個月的時間,在香江本土,《尋秦記》已經連載二十萬字……”
“連載報紙共計銷量九百余萬份;有聲讀播總獲七億四千萬人次;三冊實體書,共計銷售一百四十萬冊……”
“以上銷量數據均由尼爾森市場調研公司,香江分部所提供,大家有興趣的話,也可以進一步詳細了解……”
“大家都知道,這部名為《尋秦記》的,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一部,而是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現象……”
“我們在家里談的是尋秦記,在上下班的路上談的是尋秦記,在公司談的是尋秦記,跟家人朋友老板談……”
“此時此刻,就有一個好消息要告訴所有喜歡這部《尋秦記》的朋友們,經過一個多月的籌備工作……”
在這間布置奢華的嘉和片場禮堂內,這會兒擺放在禮堂四周的每一個音箱中,都同時發出由臺上金牌司儀傳遞的說話聲。
與此同時,臺下無論是前排坐著的劇組工作人員,還是中間坐著得幸運粉絲團體,以及后排坐著的電媒紙媒記者,都有種不明覺厲的深刻感受。
大家第一個念頭就是,臺上這主持人真能忽悠;第二個念頭就是,《尋秦記》真的了不得。<a href="http:///book/info/163/163176.html">拶指新娘</a>
矛盾么?兩種想法兩種想法一點都不矛盾,關鍵是他的話給大家造成的沖擊太大。
想一想,全香江才有多少人?四百五十萬左右。
以對方話中如此龐大的銷售數據來算,在過去的兩個月時間里,全香江每人都買過兩份連載《尋秦記》的報紙,
除此之外,每晚都有將近一百三十萬人在收聽電臺的《尋秦記》有聲讀播,每三人就有一人買過《尋秦記》實體書。
遍數香江開埠以來,只憑一部,在兩個月內就獲得這么大成績的個人或組織,還真找不出來另外一個。
哪怕是當年創辦明報,筆名金鏞的查先生也沒有這份殊榮啊(時代不同,全渠道和單渠道不能相提并論,沒有不敬)。什么時候香江出現了這么一號人物?怎么以前都從來沒有聽過呢?創作出這部的到底是何妨妖孽?
總之,以前只道是尋秦記很火,此時才有了直觀的認知。整個會場臺所有觀眾,心里就沒有不好奇亢奮的。
由于之前刊登尋秦記,李文星都只是用星空文學社做出處,這會兒大家就都想見識一下真正的創作人。
而個別知道真相的人,無論熟不熟悉,此時都不由看向坐在前排的那個,一襲藍衫,古裝打扮的年輕人。
難道真的有生而知之?他才多大?有二十歲沒有?要知道武俠大宗師查先生也是四十歲才有這樣的成就。
那在現場眾人都好奇《尋秦記》創作人的時候,李文星又在做什么呢?在臉紅。
無他,《尋秦記》再火,也只是李文星抄襲前人的創意,并不是他原創。
現在聽著臺上的司儀自由發揮,為了對得起他所拿的出場費,都快把《尋秦記》夸成是華語四大名著一般。
隨即,對方還自作主張,把《尋秦記》的創作人也夸成是百年不遇的文曲星,更是將其與幾位大師相比較。
李文星終究還是要臉的,抄襲就算了,還請人代筆,難不成真把功勞全都收歸自己?以后被爆出來怎么辦?
基于這樣的原因,接下來,李文星就想做一件自認為正確的事……為自己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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