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后,鄭啟杰故意殺人案,第二次的開庭。
同樣雒都中院,同樣的一號審判庭,不同的是,這次開庭是在下午。
時隔半個月,這第二次開庭引起的關注,絲毫不比第一次少。
這案子本來有些板上釘釘?shù)囊馑迹圆还钟辔闹仪捌谫M盡心思地渲染。
就按照表面上的證據(jù)來說,哪怕鄭啟杰一個字不說,沒有辯護律師,甚至自己在庭上認罪,這個案子,幾乎都是一面倒的結果——證據(jù)不足,鄭啟杰被無罪釋放。
但之前那次開庭鄭啟杰的“有罪供述”,給這個案子,添上了戲劇性的色彩。
甚至有少數(shù)知情人士開始斷言,這將是大天朝法治史上,一次重要的轉折點,通過這個案子的結果,可以真正檢驗,在經歷了這么多年的刑事訴訟制度變革后,司法機關斷案的標準,有沒有從疑罪從輕,轉向疑罪從無。
所以,這一次審判庭里的喧囂,比上一次更甚。
甚至,在法院門口都門庭若市,擠滿了沒有拿到旁聽證的媒體,饒有興致地攔住一個個路人,采訪他們對案子的看法。
作為被害人這邊請的律師,凌俐在門口就差點被攔住。當時她看著眼前十幾個話筒,腦袋一下子就懵了。
再聽到一個個記者口齒伶俐嘴里連珠炮似的發(fā)問,耳朵里嗡嗡一片,什么都聽不見。
祝錦川也沒法救她——他也被圍了起來……
還好法警小哥夠機靈,以“再采訪會耽誤律師上庭”,從人海里把他們扒拉出來,送進安檢門。
等到了審判庭,凌俐特意觀察了一番。
旁聽席上人聲鼎沸,卻并沒有李澤駿的影子。
前幾天凌俐就得知,正如祝錦川所料,李澤駿是不會出庭作證的。
刑訴法規(guī)定,所有知情人有作證幫助司法機關查明案件事實的義務,可是這樣的義務,在李澤駿一再強調自己和案件毫無關系之下,又有政協(xié)委員的身份保護下,終于不用把自己暴露在鎂光燈下。
但祝錦川還跟凌俐透露,李澤駿現(xiàn)在不僅因為唐傲雪的事情焦頭爛額,多年前那起花枝第二精神病院發(fā)生的事故,也開始起底,相關人員相繼被約談,只怕情況不那么樂觀。
不出所料,李澤駿不僅不來作證,連旁聽也不來了。看來他是知道輿論來勢洶洶,這一次主動避嫌了。
反而是上次要作為證人出庭的陳蓉,這一次坐上了旁聽席。
案情有重大變化,她的一點點證詞,已經微不足道了。
她更想看到的是,鄭啟杰的報應。
出來混的,遲早是要還的。這句話不僅適用于現(xiàn)在焦頭爛額的李澤駿,同樣適用于余文忠。
余文忠依舊在她對面,異常地沉默,低頭翻看著卷宗。而上一次他身旁的戚婉,已經換成了一個凌俐從來沒見過的小伙子。
看來戚婉當天在庭審上的表現(xiàn),終究還是讓余文忠起了疑心。
至于她為什么會反水的原因,還不知道余文忠查到沒有。
凌俐知道,余文忠這個看似油膩膩沒什么底線的中年人,實際有著和他外表不相符的精明。
連續(xù)背叛兩個一心一意信任她的人,戚婉這一關,怕是沒那么好過的。
凌俐垂頭看了看手邊厚厚的一疊證據(jù)材料。這些東西,都是警方前期提交給檢察院、又由檢察院裝訂入證據(jù)目錄的東西,算不上新證據(jù),所以今天并不會擔心會被余文忠以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為由駁回。
可就是這些不被余文忠重視的東西,將會徹底改變,這個案件的走向。
十分鐘后,控方就位、攝像錄音設備就位、法警就位,被告人也就位。
供法官進出的小門終于打開,五位合議庭成員姍姍來遲。等到審判席上響起一聲法槌后,鄭啟杰故意殺人罪一案,再一次復庭。
這一次的庭審,從上次斷掉的開始。
詢問被告人之后,便是舉證,和質證的階段。
審判長藍剛拿著本書照本宣科,提醒訴訟參與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的注意事項:“……法庭調查應圍繞指控的內容為主線,以審查、核實證據(jù)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實,其他訴訟參與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有相關的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jù),應當一并查清。指控多項犯罪事實的,應當逐項進行調查。控辯雙方必須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念到這里,他特意側過頭看了凌俐兩眼,那眼神里帶點無奈,似乎對上一場凌俐的表現(xiàn),頗有微詞。
凌俐裝作看不見。
她知道己方的策略給法院造成了很大的麻煩,不過,總算讓案件有了突破口不是嗎?
從而讓她抓住了,紅蓮業(yè)火這個關鍵。
想到這里,凌俐微側過臉看了看祝錦川,忽然有點心虛。
要說紅蓮業(yè)火的蹊蹺,最早其實是祝錦川提出來的,到現(xiàn)在她卻不自覺地,老把這件事算在自己頭上。
祝錦川感應到她的目光,轉頭和她對視,有些不放心:“怎么?是怕了?”
下一秒,他嘴角微勾,一個安慰的笑容:“我在這里,你只管去做。”
能感受到他眼神里蘊著的暖意和安慰,凌俐輕輕點頭,也不再解釋。
這幾天連續(xù)加班三天,每天只睡三四個小時,要不是靠著要親自揭開鄭啟杰畫皮的信念支撐,她就快要倒下了。
而祝錦川也和她一樣,甚至睡得更少。
他為了確保今天的庭審萬無一失,為了驗證證據(jù)鏈里幾個不怎么說得通的幾個疑點,三天時間,帶著她,幾乎跑遍了阜南二十二個地級市。
她還能在車上睡覺,祝錦川卻大多數(shù)時間,都是當司機的那個。
想到這里,凌俐放在桌下的手,輕握成拳,給自己鼓氣。
最多再一個小時,她就會讓鄭啟杰的真面目,呈現(xiàn)在眾人面前。
然而事與愿違。
一個多小時過去,庭審還停留在公訴人舉證階段。
進入質證階段,不出意料的,控方所有的程序性證據(jù),以及一些書面的證言證詞,證明力不是那么牢不可破,全部都被余文忠從合法性或者關聯(lián)性上予以否認。
這次開庭,他顯然要謹慎地多,完全沒有上一場的跳脫和浮躁,也不知道是因為戚婉的事給他敲了個警鐘,還是因為鄭啟杰這詭異的案子讓他心有余悸。
不過證據(jù)的根基始終沒有變。
沒有作案工具,沒有案發(fā)現(xiàn)場,沒有被害人軀干。要以這樣的證據(jù)要能判有罪,除非法字倒著寫。
凌俐也無心聽公訴人那一大堆繁冗的舉證,等得如坐針氈,有些明白為什么祝錦川會說,這場審判必定是漫長枯燥的過程。
這場審判是按庭審規(guī)范化示范庭的標準開的,所有程序嚴格打表,連鑒定人和現(xiàn)場勘驗人員都要上庭作證,能不漫長嗎?
差不多兩個小時以后程序走完,終于輪到了,凌俐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舉證時間。
剛才冗長枯燥的程序藍剛不怕,一聽到凌俐這方要上場了,如臨大敵一般,一直提醒:“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其訴訟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賠償請求的證據(jù)。還請被害方律師圍繞案情焦點,展開舉證和質證。”
凌俐點頭表示知道了,之后,首先提醒合議庭注意的,是在鄭啟杰的電腦里,發(fā)現(xiàn)的那些手臂殘缺尸體的照片。
藍剛心里卻不以為然——又是上次的套路,首先一上來,指出被告人心理變態(tài),喜歡收集各種普通人都不想多看一眼的恐怖圖片。
但是,心理變態(tài)是變態(tài),沒有有力的證據(jù)證明是他殺的人,哪怕他手機十個g一百個g的各種尸體圖片,也不構成犯罪。
如果說電腦里存了讓人恐懼的尸體照片就要判刑,那最應該被槍斃一百次的,就是法醫(yī)了。
他想是這樣想,嘴里還是一板一眼地問凌俐:“你的證明目的是什么?”
凌俐的回答卻出乎意料:“被告人收集這些照片的目的,是在為犯罪做準備,而且其中起到最關鍵作用的,是編好251到282的一共32張照片。尊敬的合議庭,懇請給我一些時間,我將結合其他的證據(jù),來證明被告人是如何犯罪的。”
藍剛沒來得及說話,葉專委的眼睛卻一下子亮了,越俎代庖地回答:“好的。”
審判長大人只好憋回一口氣,撫著額角,隱隱嘆了口氣,跟著回答:“好的。”
對于凌俐舉出的證據(jù),余文忠和鄭啟杰的質證意見都很簡單,那就是和藍剛一開始的意見不約而同——收集照片的行為,和唐傲雪的失蹤,并沒有因果關系,這些證據(jù)和本案無關。
凌俐沒有做過多的爭辯,在交由合議庭評議之后,便是那組密碼似的表格,也一一呈給了合議庭。
五位法官傳閱著表格,竊竊私語。
那數(shù)字、字母和簡單的幾個漢字,跟密碼似的組合方式,誰第一眼都看不明白的。
藍剛有些小小的意見:“律師,在把證據(jù)呈交給合議庭的時候,你應當寫明證據(jù)來源,證據(jù)內容,還有證明目的等,你這樣四個表格交上來,我們都不明白你要表達的內容是什么。還有,你應當提交的是要求給予一百二十萬的證據(jù)材料和法律依據(jù),刑事部分的證明責任,并不在你身上,你明白嗎?”
凌俐抿緊嘴角:“下次一定注意,因為時間倉促,實在來不及準備相關書面資料。”
而對后半句隱隱暗示她不要對案情做過多糾結的部分,當做沒聽到。
藍剛不再多說,讓凌俐做口頭陳述。
凌俐深吸口氣,開始說起這些表格,到底意味這什么。
“這表格是從鄭啟杰格式化后的硬盤里找出來的。經過多方查驗,這些表格上的數(shù)據(jù),分別是2014年,至2015年期間,阜南省內二十二個地級市,以及轄區(qū)內各縣區(qū)殯儀館里存放的無名尸體里,缺失一只或者全部手臂的數(shù)據(jù)。這些數(shù)據(jù)通過殯儀館的網站公示信息可以查到,而且,在案發(fā)前兩到三年,鄭啟杰的電腦里有大量瀏覽以上網站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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