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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傳聞是張文祥“為天地會復仇”說。
傳聞說,張文祥曾經(jīng)是湘軍鮑超部下。鮑超是有名的湘軍將領,其部號稱“霆字營”,為湘軍主力,不過軍紀敗壞,經(jīng)常公然掠奪地方民眾,號稱“所過殘滅如項羽”。張文祥加入霆字營后,由于作戰(zhàn)勇猛,受到鮑超賞識,被提拔為新兵營哨官。當時湘軍內部時興結盟自保,不少人都是哥老會成員,霆字營也有哥老會組織,張文祥加入了哥老會,并成為一個小頭目。湘軍后期,霆字營受哥老會煽動,在湖北金口鬧餉,發(fā)生嘩變。張文祥趁亂逃到天目山,躲進一座寺廟里。剛好寺廟長老是天地會首領,以出家人的身份做掩護,指揮山下的天地會從事反清復明的活動。張文祥知道真相后,加入了天地會。后來馬新貽任浙江巡撫,在寧波、臺州大肆“剿匪”,捕殺了不少天地會成員。寺廟長老十分痛心,便委托張文祥殺馬新貽為天地會會友報仇。
這是第一個公然將刺馬案與湘軍聯(lián)系起來的傳聞,這是我認為比較靠譜的一個版本。
第四種傳聞是“洋教”說。
傳聞說,馬新貽在上海與小刀會作戰(zhàn)時受了傷,在董家渡醫(yī)院治療時受洗加入了天主教。他上任兩江總督后,與法國天主教江南教區(qū)的主教郎懷仁來往密切,關系極為特殊。安慶教案發(fā)生后,法國駐華公使羅淑亞到江寧同馬新貽交涉,馬新貽對羅淑亞極其友好,一切照法國人的要求辦理。事后,馬新貽與安徽巡撫英翰聯(lián)銜發(fā)布告示,極力宣揚天主教的善行,勸人維護外教,并勒石豎碑保衛(wèi)天主教。馬新貽又派兵保護在江寧等地的天主教堂。同治九年(1870),江寧發(fā)生反洋教活動,組織者是提督陳國瑞。陳國瑞還得到了江蘇布政使梅啟照的暗中支持,幫助印刷了大量宣傳傳教士殘殺中國幼童的材料。馬新貽知道后十分生氣,派兵捉拿陳國瑞。陳國瑞逃離江寧,經(jīng)揚州到天津,參加了反洋教的活動,并得到了醇親王奕的支持。天津教案發(fā)生后,法國傳教士及駐華公使公開以武力威脅,要求懲辦陳國瑞,但由于醇親王的庇護,被軍機處敷衍過去。馬新貽被刺殺后,傳教士反應強烈,鎮(zhèn)江城里的傳教士還公然為他搞悼念活動。剛好張文祥供詞中有“養(yǎng)兵千日,用兵一時”的說法,又因為如沒有內線指引,張文祥根本就無法進入馬新貽由校場回署的箭道,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刀槍林立之中,一刀殺了兩江總督大人。于是,江寧城中又流傳著是醇親王奕和陳國瑞指使張文祥刺殺了馬新貽。而更為離奇的是,陳國瑞后來被發(fā)往黑龍江齊齊哈爾當差,于光緒八年離奇死于黑龍江戍所,風傳他是被人殺死。
曾國藩本人就是在天津教案上栽了個大跟頭,與洋人有關的一切都令他避之如虎。而醇親王奕是恭親王奕?親弟,慈禧太后親妹夫,正受太后力捧,廣結八旗子弟,整頓神機營,隱有制約湘、淮兩軍的用意,是個絕對碰不得的人物。因此對于這個版本的故事,他不愿意相信,也不敢追查。
第五種傳聞是“督撫不和”說。
傳聞說,是江蘇巡撫丁日昌花三千兩銀子買通張文祥,謀殺了馬新貽。
江蘇巡撫為兩江總督下屬,管轄蘇州、松江、常州、鎮(zhèn)江四府和太倉直隸州,駐在蘇州。之前,太湖水師哨勇徐有得、劉步標陪同哨官王有明到蘇州看病。當晚,徐有得、劉步標二人閑逛妓院,剛好遇到丁日昌族人都司丁炳、范貴等人。雙方因為爭奪一名美貌妓女起了沖突,打起架來。剛好蘇州親兵營游擊薛蔭榜帶兵巡夜,將滋事的雙方都抓了起來,各打四十軍棍,以示警戒。偏偏徐有得很不服氣,結果又被加打了四十軍棍。這件事就此了結。
不料四天后,徐有得傷重而死,事情一下子就鬧大了。江蘇巡撫丁日昌為了表示自己公正,主動上奏,自請議處。此時他還不知道當天晚上在妓院參與打架的還有自己的兒子丁蕙蘅(時為候補道員)和侄子丁繼祖,后來知道事情經(jīng)過后,后悔莫及,但也無可奈何。
朝廷將案件交給了兩江總督馬新貽處理。馬新貽接案后,倒也十分認真地秉公處理,但丁蕙蘅始終不肯來江寧投案,派人前去傳喚,丁日昌則推托說兒子夜里越墻逃匿,不知去向。而實際上,許多人親眼見到丁蕙蘅在巡撫衙門進進出出,毫無顧忌。這期間,丁日昌多次向馬新貽請托,希望他高抬貴手。馬新貽認為丁蕙蘅拒不投案是故意藐視自己,又因丁日昌是曾國藩親信,十分警惕,置之不理。就是從這個時候,“督撫不和”的故事開始廣為流傳。
由于丁蕙蘅拒不到案,此案拖了將近一年也無法結案。馬新貽十分惱怒,決定強行結案,將丁炳、薛蔭榜、丁蕙蘅、丁繼祖等人都處以革職,并判出款一萬兩白銀以安置死者。丁蕙蘅仗著父親是江蘇巡撫,堅持不肯歸案,馬新貽也有辦法處理,上奏請交朝廷議處。
以上全部是真事。四十天后,馬新貽遇刺。最可疑的是,馬新貽遇刺當天的閱射,按照慣例總督和巡撫都要參加,但江蘇巡撫丁日昌卻并未到場。他已經(jīng)在刺馬案發(fā)生前夕自蘇州趕赴天津。
不過,丁日昌趕赴天津卻是奉旨所為。當時,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不力,被全國上下痛罵,曾國藩感到難以支撐,便上奏請求另派大臣赴津協(xié)同辦案。于是清廷選中了有“洋務能員”之稱的江蘇巡撫丁日昌。六月二十八日,清廷下諭令命江蘇巡撫丁日昌赴津辦理教案,因其路遠,難以速至,又命工部尚書毛昶熙先赴天津。
奇怪的是,丁日昌接到諭令后,沒有立即趕赴天津,而是一直拖到七月十四日。當時,從蘇州到達天津需要十天左右,也就是說,丁日昌是在馬新貽遇刺前十天就離開了蘇州,并且剛好在刺馬案發(fā)生的前一天——也就是七月二十五日到達了天津。一下船,丁日昌便直奔直隸督署,與曾國藩密談良久。正是在當天,江寧大雨,馬新貽閱射未能成行。
第二天,七月二十六日上午,身在江寧的馬新貽被張文祥刺殺于回府衙的路上的時候,在天津,曾國藩正趕去回訪丁日昌,秘密交談了近一天。
第三天下午,馬新貽因傷勢過重而死時,曾國藩正在午睡,還在日記中記錄當時的心情是“心不能靜”。丁日昌隨后趕到直隸督署,二人又是一番密談,直到深夜。
刺馬案后,丁日昌一直滯留在天津,直到朝廷讓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的上諭到達。當時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不當,“殘民媚外”,備受中外抨擊,回任兩江總督能夠將他從泥潭中拉出來,絕對是一件好事。但曾國藩與心腹反復商議后,決定以身體多病為理由,固辭兩江總督。不料朝廷的態(tài)度十分堅決,有病也必須去兩江。
此時,太常寺少卿王家璧上奏,直接指出總督馬新貽被刺與江蘇巡撫丁日昌有關,說:“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被案,應歸馬新貽查辦,請托不行,致有此變。”還說,“聞此言者非臣一人,臣所聞者亦非一人所言,其言時皆相顧嘆息,及向根詢,則皆畏累不敢盡言。臣思陜西僻在西隅已有所聞,江南必有確實公論,屬吏或難兼采,京師相距較近,亦必有所傳聞。”連京官都這么說,可見“督撫不和”的傳言流傳很廣,絕非一日之功。
丁日昌在馬新貽遇刺前離開十分可疑。王家璧為此再次上奏說:“此其尤著者,丁日昌本系矯飾傾險小人,江南大小官員甚多,此事不疑他人,而獨指該撫之子,難保盡出無因。或其子妄為而該撫不知,抑或與知而乘其駛赴天津,可以使人不疑,均難懸揣。”一針見血地指出丁日昌趕赴天津是有意要避開嫌疑。
盡管丁日昌有種種證據(jù),可以證實他確實因公事才離開兩江,并非刻意制造不在刺殺馬新貽現(xiàn)場的證明,但朝野上下沸沸揚揚,將懷疑的目光投向丁日昌的大有人在。流言蜚語滿天飛,丁日昌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尤其是他到達天津后,奴相畢露,更加明目張膽地賣國求榮,比曾國藩有過之而無不及,以致被人稱為“丁鬼子”。天津人還四處張貼告示,揭露他在江蘇巡撫位上種種貪污丑行。
丁日昌看到時論的發(fā)展對他極為不利,急忙離開天津,火速趕回蘇州。回去后也是如坐針氈,見到曾國藩始終在京城磨磨蹭蹭不起程,實在按捺不住,上奏請求朝廷敦促兩江總督曾國藩盡快到任。
丁日昌是湘軍一系的人物,曾是曾國藩的幕府和親信,他上奏的本意,自然是希望曾國藩來江寧主持刺馬案,局面會對自己更加有利。不過這道奏折倒也十分合慈禧太后的心意,立即下旨督促曾國藩起程赴任。
就在丁日昌日夜憂嘆的時候,其母突然去世,他需回廣東老家丁母憂。朝廷下諭旨免去丁日昌江蘇巡撫之職,調漕運總督張之萬任江蘇巡撫。此時,曾國藩正在回任兩江總督的路上。
這一版本除了丁日昌是否刺馬主謀尚待商榷外,其他均為真事,順理成章,是唯一得到了朝廷官方討論的說法,看起來較為可信。尤其曾國藩先是推辭兩江總督之位,不愿接手,之后又有意拖延,遲遲不到江寧,態(tài)度之曖昧,實在令人起疑。由此一來,“督撫不和”的故事更加蒙上了重重迷霧。
又有傳聞說,在馬新貽被刺前幾天,江寧府衙門接到一封標明“緊急”、“機密”的公事。封套上還蓋著大印,不過印文模糊,看不出來是哪個衙門所發(fā)。把門差役接到公事后,不敢怠慢,即刻送交外署的門房。門上接收后先登記在冊,再送進位于內署的簽押房——這里是馬新貽日常辦公的處所。馬新貽打開公事一看,里面是一張紙,上面別無一字,只畫了一匹死馬。他醒悟過來后,立即派人趕出去追捕投送公事的人,但來人卻已經(jīng)不知去向。
日復一日,刺馬案的頭緒也越來越多,盤根錯節(jié),牽涉太廣。僅以上五種傳聞,就牽扯上了回王、湘軍、天地會、洋教士、陳國瑞、醇親王以及丁日昌。
從曾國藩的角度看來,五種版本中,“漁色負友”說和“私通回匪”說如果是真的,將有損馬新貽聲譽,朝廷和馬家人都不會滿意,因此無須追查;如果是假的,當然更加不必追查。“為天地會復仇”說牽扯到了湘軍,他也絕對不會追查。“洋教”說牽扯到洋教士和醇親王,情節(jié)更是復雜,諱莫如深;他曾國藩一生就敗在教案上,沾了洋字的他都要退避三舍;醇親王不僅是皇叔,還是慈禧太后的妹夫,當然更加動不得。至于“督撫不和”說就更加微妙了,如果丁日昌是刺馬主謀,那丁日昌為什么要在刺馬前一天趕到天津?他曾國藩不是有極重的同謀嫌疑么?所以,此說是最不能追查的。
而案子拖延不結,只會招致更多傳聞物議。思來想去,曾國藩覺得還是之前張之萬和魁玉的奏結最為妥當。在經(jīng)過深思熟慮后,他決定不再追查,仍照張之萬、魁玉奏報所擬罪名,比照謀反叛逆上奏。
關于刺馬一案,張之萬、魁玉、曾國藩、鄭敦謹四位大員反復公開強調說:“毫無確供。”既然沒有準確的口供,為什么明知不應為而為之,一定要用一篇漏洞百出的口供給張文祥定罪呢?
之前慈禧太后對張之萬和魁玉的奏結大加訓斥,十分不滿,等看到曾國藩幾乎相同的奏結后,她終于明白了,刺馬案不可能再弄清了,這口氣必須得咽下去。她將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以及稀里糊涂的審案結果。在慈禧太后的首肯下,朝廷終于發(fā)出了諭旨,正式肯定曾國藩、鄭敦謹?shù)淖嘟Y,以“張文祥潛通海盜圖謀報復”定案。這份漏洞百出的奏結最終成為官方認可的定讞,現(xiàn)存于臺北故宮博物院。
同治十年(1871)二月十五日,離馬新貽刺殺的日期--清同治九年(1870)七月二十六日,整整過了半年之后,曾國藩奉旨監(jiān)斬,在江寧小營刑場將張文祥凌遲處死,并摘心致祭。馬新貽四弟馬新祐為了增加張文祥的痛苦,定制了一把刀、一把鉤,交給劊子手作行刑之用。凌遲重刑,數(shù)十年難得一見,有人說只“扎八刀”,有點臠割的意思就行了,有人說要用“魚鱗剮”,一片片細切。而張文祥則是介乎其間,用定制的鉤子紮住皮肉往上一拉,快刀割切,鉤一下,割一下,自辰至未,方始完事。在殘酷的處刑過程中,張文祥始終未出一言,視死如歸,頗有英雄氣概。他的名字卻在史籍中被刻意改為“張汶祥”,“文”字加水,表示其江洋大盜的身份,有蔑視他的意思。
受到牽連的還有不少人。張文祥的兒子張長福時年十二歲,也受到牽連,被閹割后發(fā)往新疆為奴。其女張寶珍、張秀珍因許嫁已定,并不知情,各歸本夫。督標中軍副將喻吉三因疏于防護,被革去提督銜,降二級調用。把總唐得金等人均因失職罪名被斥革。
刺馬案久審不能結案,刺客供詞閃爍,主審官員含糊其辭,前后審案官員多達五十余人,每次奏結均疑點重重,無法自圓其說。所以一時流言紛紛,各種傳聞迭起,飛短流長,更使得案情撲朔迷離。當年袁世凱年僅十五歲,竟然也十分好奇地去向參與會審的嗣父袁保慶(本為袁世凱叔父,袁世凱被過繼給他為子)探詢。
本書收有關此案的書兩種。一是平江不肖生的《刺馬詳情》選自他的名著《江湖奇?zhèn)b傳》。據(jù)平江不肖生說,他對本案的詳情,是從鄭敦謹?shù)呐隹谥兴谩6嵍刂數(shù)呐觯瑒t在鄭敦謹審問張文祥時,在屏風后面偷聽到的。其真實程度如何,不得而知,但讀來娓娓動聽,合情合理。讀者不僅可以借以知道刺馬案的詳情,還可同時知道火燒紅蓮寺的來龍去脈,真是一舉兩得。
另一種是佚名著《張文祥刺馬》,所述與平江不肖生的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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