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跡看了看對方腫的和發面一樣的蜷曲的腿,也用差不多的語句道:“你才真傻,真的。我在六歲的時候就知道羽毛并不能讓自己飛起來,所以就不玩這些了。你現在這么大了還玩這個,你才是真傻。” 嘲笑別人的理想是激怒一個人最惡毒的方式。林跡現在心情并不美麗,所以開口便是毒舌。 完這些,旁邊這個叫鷹的男人已經像激怒的公牛一般猛然喘息起來了,但林跡還是不太想放過他:“你才真傻,真的。斷了一條腿并不是就活不下去了。而且也不是不能治,如果你昨晚愿意逃走,不定你還有活下去的希望,可是你現在又餓了一,腳也耽誤了一,活下去幾率就更了。想必今晚你想跑也沒力氣跑了,你只能死在這了。” 鷹的胡子剛長出一點,面容也還很稚嫩,應該才二十歲左右。他的身體也頗為精壯結實,身手應該不錯。他要從這吊著他的繩子里逃脫應該不難。大姬沒有將他燒死,而是將他吊著不管不顧,不定便有讓他逃走自生自滅的意思。 摔斷了腿的人會成為部落的累贅,曾對部落有貢獻的人直接弄死了則可能寒了其他男人的心,他自己走了就沒有什么問題了。 只是他可能因為自己摔斷了腿,以為自己活不下去了,居然沒有逃。他逃出去未必能活多久,但不逃則死定了。如果是林跡,無論如何也是會逃出去的。 “吼吼,你最好期望黑前熊爪會出來把你殺了。要不然晚上你會后悔的……我能吃一頓再走,照樣能活下去。”鷹被林跡刺激了一頓,忽然被激發了活下去的勇氣,看著林跡眼睛像狼一樣綠幽幽的。不用也知道晚上他會做什么。 林跡看到遠處的孩子拿著魚竿進了山洞,扭頭一臉憐憫看著鷹道:“你真傻,真的。你以為我會在這里吊到晚上?你以為我真跟你一樣傻?……敢不敢跟我打個賭?如果他們黑之前放了我的話,你就不要跑了,你這個身體就歸我了怎么樣?” “赫赫,賭就賭!如果你還被綁著,你晚上最好就別大叫,你就歸我了……” “一言為定。”得到了答案,林跡閉上了眼不再理身邊這個還在發狂的男人。 他還是太年輕了,如果想活下去現在就應該閉嘴保持體力,他卻想激怒林跡,讓林跡陪他一起痛苦。 林跡不是真傻,一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在頂撞大姬的時候,告訴了她自己懂得捕魚,而且自己也有釣魚的成功案例。 但凡大姬不是愚不可及,沒有失心瘋的話,應該會明白這些都是能給部落帶來更多食物的手段。大姬最后哪怕心存怨氣,可為了部落的利益著想,應該會放了他,讓他去試試。 如果大姬這都不能接受,那表示這個部落或者這個時代的保守觀念和比他想的要重,那他想的什么改變自己地位、救孩子之類的事情就可以作罷了。他可能就要想辦法從這個部落里逃出去,獨立生活三五年了。 他有城在手,找個山洞躲著,活個三五年應該不成問題。 三五年后他成年了,找個部落重新加入應該不難。或者他可以直接收羅三五野人當手下,然后仗劍涯,在這個史前留下坐在冒煙的石頭上飛奔的神話。 越野車什么的,在這個時代的人看來應該只是冒煙的會跑的石頭而已。 他還在想著越野車能在這個世界開多遠的問題,山洞里的人又烏拉烏拉跑了出來。幾個和林跡一般大的半大孩子飛快將他從樹上放了下來。 “大姬有沒有什么?”林跡問。 “沒,就把你放下來。”最大的名為朱猴的孩子答道。 林跡知道,這是大姬在觀望。算是給他機會了。至于能不能救下那四個孩子,便看后續他能不能弄來足夠的食物了。 后面,林跡的母親羅雀落后一步跑過來,拔出一根枯黃的蒲公英,帶著泥土就放到嘴里大嚼。嚼成糊糊后吐出來就往林跡耳朵上糊過去。 林跡耳朵上的血已經止住了,只是還**辣的疼。看到羅雀的舉動,林跡嚇得退后兩步:“我沒事,我沒事,我自己能處理。” 他這母親有些憨。包括林跡在內生了四個孩子,已經夭折了兩個。林跡如果不穿過來占據這個身體,估計就剩一個了。 看到她這種治傷的手法,林跡覺得自己這個身體能活到這個年紀算是生命力旺盛。 “我們去釣魚了。”林跡揮手告別自己不太高興的母親,帶著孩子們往河邊走去。那團糊糊貼到耳朵上,原本不發炎的傷口也發炎了。還是先躲開點吧。 鷹呆呆看著林跡被放下來,又看著林跡走掉,再次叫喊和掙扎起來。但再沒有人理會他。 …… 林跡等人走到河邊,安排幾個孩子去釣魚,自己便獨自向上游走去。他這幾都會單獨呆一會兒,孩子們也不怎么在意。 走到比平時更遠些的地方,林跡在一棵大樹后站定,看到四下沒人后就地一蹲,消失在原地。 下一刻,他出現在一個城的中心廣場上。 這就是他居住的縣城。地震中他看著城陷落,現在整個城卻沒有什么損傷。城的樣子和他平時看到的相差無幾。除了沒有活物。 城被一種陰般的蒙蒙白光籠罩著,這讓城到處都是明亮的,哪怕是以前要燈火照明的地方也一樣有光線。 這種白光之下,城里的時間似乎是凝固的。已經過了十多了,廣場邊的冰柜里,雪糕還是凍得硬邦邦的,超市里的蔬果依舊新鮮,餐廳里剛出鍋的飯菜還是溫熱的。 在這種時間凝固的規則之下,城里的各種機器停止了運轉,四周顯得安安靜靜的。只有廣場上的大鐘會在林跡進來的時候開始行走。 林跡每最多可以在這里待六個時,六時后就會被推出去。另外,如果林跡每次進來的時間不超過五分鐘就出去的話,外界人是發現不了他消失過的。林跡把這個功能稱為快閃。 林跡早已熟悉了這些,這次進來后,他直沖藥店,從里面翻出雙氧水棉簽對著鏡子給耳朵上的傷口消毒。耳朵紅腫一塊,一條傷口像蜈蚣般駭人。藥水上一沾上去,林跡痛得呲牙咧嘴。 咬著牙清洗完傷口,又吞了一片消炎藥,林跡在走出藥店后想起熊爪那可惡的嘴臉,終于怒氣勃發:“老子從到大沒被人打過,王八蛋敢這么對我?老子拿槍突突了你!” 干就干,林跡走到廣場邊,發動一輛摩托車就風馳電掣向區郊外的靶場駛去。 他去看巖壁的時候是白,因此路上的汽車摩托車基本是沒鎖的。城除了住宅,很多地方的大門也沒鎖,這大大方便了林跡的行動。 城不大,成為林跡隨身物品的范圍只有方圓十公里,外圍還有些農田菜地,那些莊稼還長得綠油油的。 不過幾分鐘時間,林跡就到了郊區山谷里的靶場門口。 靶場的大門也沒有關,前面的大院里還停著兩輛迷彩越野裝甲車和一輛坦克。 林跡丟下頭盔,直接沖向槍藥庫。 這里他已經來過了,對這里的位置也已經熟悉了。槍藥庫的門也是開著的,門口還散落這幾把槍,這些槍是林跡來時就有的,表示當時應該正有人出入。 林跡撿起一把突擊步槍,學著電影里的動作,冷酷地對著坦克扣下了扳機……沒反應。笨拙研究半,拆彈夾,裝彈匣,開保險,再來。 熊爪去死! 砰! “草——” 槍聲之后是林跡歇斯底里的一聲痛呼。槍的后坐力太大,姿勢也不對,讓他的肩膀如同被人敲了一棍子,人也差點摔倒了。 他之前來知道后坐力的問題,只試了試手槍,這回失心瘋般的亂來終于讓他吃了苦頭了。 林跡丟開槍,頹然坐在地上。 現在知道了部落和這個時代的環境之后,關鍵問題還是要想清楚以后的路該怎么走。 找個山洞躲著,靠城的物資活到成年這是下下之策。林跡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走這條路。 如果留在部落的話,怎么樣用好這個城的物資去達成自己想要的呢? 這個靶場各種槍械都有,其他周邊設備也齊全。但數量都是有限的,特別是彈藥,基本上是用一顆少一顆。 林跡之前住的縣城人口大約十萬,加上周邊鄉鎮人口大約五十萬。根據后世的商業物流運作周期和物資儲備慣例,整個縣城現在可能只有十萬人半年使用的物資。 這些東西對于姬林部落來幾乎是無限的。問題是,林跡不能把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弄出去。 以槍械來,他這個身體還是太弱了。他之前過來用手槍打靶。打完三個彈夾,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環還沒有子彈多。沖鋒槍步槍什么的,他連后坐力都受不了。這種戰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戰士面前,其實形不成什么殺傷力。不定還容易被反殺。 也就是槍械最好留著應急用,就算他把槍法練出來了,子彈也還是個制約。真靠這個稱霸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計一場規模的戰斗就會把這些彈藥耗盡。 其他的物資林跡也不能都弄出去了,來歷怎么解釋?搬得多了部落的人不會懷疑?老是有各種來路不清的東西部落的人會不會疑神疑鬼? 林跡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只借助城的少量物資,改善部落的工具,從現實里獲取食物達到自給自足,之后再慢慢擴大影響。也就是,他最好還是得在外面建一套獨立的生產體系。 這樣雖然會走得緩慢些,但這樣可以很保險。 而這個過程里,他因為對部落的貢獻越來越多,地位也應該會慢慢提升上來。這樣部落的人大概就不會把他弄出去交換了。這樣或者等他成年的時候,身邊也有了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時候再仗劍涯還是稱霸世界,應該都不會寂寞了。 至于熊爪,留著無關大局,等自己在部落里的地位改變了,大把機會慢慢炮制他。 想清楚這些,林跡站了起來,在想有什么食物可以從城里搬出去能穩住大姬,但又不會被人懷疑的。接下來又要怎么做才能給部落在現實里弄到足夠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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