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v id="content"> 今早上吾剛下班回到家,早已討厭的妻子急急忙忙道: “給我幾塊錢,我給孩子買東西,我不想破大票。” 吾一下子就了火,大嗓門的喊道: “沒有,什么玩意,我的工資都給你,還給我要錢,你還要臉吧?” “把你的錢都給你。”早已令吾厭煩的妻子道。 為什么早已令吾厭煩? 每當工資時,吾先留下煙和酒的錢,以及生活費,剩下的就全交給妻子。上交的錢雖然不多,但也是精神可嘉!但是嫌貧愛富的妻子卻總是在吾沒有錢向她要時總是以挖苦嘲諷以對,故此,每當妻子給吾要錢時,吾總是義憤填庸,不愿給她一分錢! “你買自行車花了oo,這個月吃飯oo,還剩ooo,你的都給你,我不要你一分錢。”妻子潑辣的道。 “我以后再工資不會再給你,你這個不講理的家伙!”吾氣憤的道。 “你滾,別再和我一張床,爬就爬,就像狗一樣,上班就讓車撞死你!”妻子像瘋狗似的咆哮道。 “您媽二個巴子,你咒我,走,離婚!誰不去誰就不是她娘養的!”吾被妻子的詛咒差點兒氣瘋。 “走,誰怕你!”妻子被吾激起來了。 于是吾帶著已經厭煩透了的妻子來到了民政局。民政局咨詢臺一位男士問道: “手續都拿全了嗎?看看這個。”男士指指柜臺前的貼紙。 吾看后,愣住了,原來離婚需要四樣手續:一,身份證。二,戶口簿。三,結婚證。四,離婚協議書。吾雖然沒有拿手續,但有一件事未談妥。吾對妻子道: “孩子給你一個,每月我交一千元的撫養費,行吧?” “不行,兩個孩子我都要!”妻子開始了耍賴。 吾聽后,知道妻子不想離婚,生命苦的吾也是拿她沒有辦法,吾不想用誘騙的方式與她離婚,因為她單純的可憐!吾無計可施,吾只有把家轉,道: “你什么時候給我一個孩子,再來離婚吧!” 于是我們又無功而返。 上班時,吾流了幾滴淚后由此感嘆: “為什么當初從相媒到結婚僅用了一個月? 為什么這么快? 為什么這么唐突? 為什么不磨合磨合再結婚? 為什么不能試一試婚呢? 也許試婚之后就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了吧? ······ o·· 破啐的婚姻,對雙方都是一種折磨。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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