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v id="content"> 強烈推薦: </strong>在商場滾打多年,王志成絕對不會相信世界上有免費的午餐吃。 有的話,就是一個騙局! 王志成接過鄭鑫國遞過來的方案新品牌策劃方案。 王志成迅速瀏覽了一遍后,大致明白這方案的意思: 就是匹科以技術和資本入股,張子楓肖像權以入股,雙方共同經營一家股份制公司。 這種方案類似于影視公司名下明星創立的工作室。 一開始,王志成看到這個方案還覺得具有操作性。 這家新公司可以是一家皮包公司,也可以是近似外包貼牌的公司。 它的產品運營全部依靠匹科,只是最后的產品不是打著匹科的三角形商標,而是一個新的商標。 雖然方案上寫著匹科以技術、資本入股,但其實到最后匹科根本不用出什么錢。生產設備和場地都是現成的,就是需要花錢宣傳新品牌。 王志成覺得這個方案到是具有操作性,不過這個方案最關鍵的是利潤分配。 當王志成翻到最后看到張子楓占股70%,匹科占股30%。 王志成當即喊道,“不可能,我們絕對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這等于是我們免費幫你制造販賣球鞋了,別我不會答應這樣的條件,就是匹科董事局哪里也絕對不會同意的!” 鄭鑫國看到王志成激動的樣子,并無意外。 這方案對方是認可的,就是股份分配需要談判罷了。 鄭鑫國一開始也沒有想過對方會同意,不然除了對方傻了,誰會同意這樣苛刻的條件。 只要對方不反對方案就可以,股份分配嗎? 漫要價,落地還錢,大家慢慢談唄! 鄭鑫國笑著,“王總,我們是很有誠意的。要不你們先拿回去給貴公司的領導看看。不定他們有興趣呢?” 王志成看了一眼鄭鑫國,當然明白他的含義,二話不,拿著方案回去了。 當匹科總部會議室,許錦楠將王志成發過來的方案復印幾份,分發給了幾個高層。 等大部分人都看完,許錦楠喊道,“對方提出來的這個方案,大家覺得怎么樣?” 財政總監馮誠思考了一下道:“我也覺得這份方案可以考慮,張子楓的商業價值擺在那里,既然我們拿不出那么多錢,那雙方合作,一起賺錢到是不錯的辦法。不過,對于這股份分配方案是我不同意。” 首席營銷官吳斌道,“這個方案具有操作性,共同分擔利益和風險。同時借助他的形象能幫助我們提高匹科的知名度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但新公司必須控制匹科名下。” 許錦楠聽到大部分人都同意這個方案,只是對股份分配不滿意,當即道:“既然大家都同意方案,那大家覺得給張子楓多少股份才好!” 財政總監馮誠道:“這個方案,運行是我們,設計是我們,銷售是我們,張子楓先生只是付出肖像權,就想占70%,這絕對是不行的。最多就是8%!” 首席營銷官吳斌:“8%,只怕是不行的。別忘了,張子楓形象代言費一年就能拿2、3個億,憑什么就能那這么點。” 財務總監馮誠:“他那形象代言權也就是在巔峰期才有市場,等他退役了,有多少人還認可他。但這品牌一旦建立起來,那可是長年累月的進賬,是可以吃一輩子、流傳子孫的!” 首席營銷官吳斌,“你別以為對方好蒙騙,張子楓的經濟人可是杜克大學商學院畢業的。這品牌白了,就是靠張子楓的名氣打響。沒有張子楓的名氣,這品牌憑什么出名!” …… 匹科高層討論了一下個下午,初步擬定了一個底價,但讓王志成傳達是5%。 鄭鑫國聽到王志成報出的股份分成方案,“什么?5%,你是打發花子啊!你們根本談判的誠意!” 王志成不在意地道:“這新公司主要是我們運轉,張子楓什么都不做就這樣干坐著拿那么多錢。最重要的是現在我們同意了貴方提出的方案,但等到張先生退役了,影響力不比從前,你覺得我們還會用心經營這個品牌嗎?到時張子楓又能拿多少錢?” 鄭鑫國當然也考慮過這些,定那么高的分配,不過是為了討價還價而已。 “張子楓拿一年的代言費去投資參股其他公司,未來能拿到的收益都不比這個低!貴公司這個方案,我方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談崩! 一年拿個三五億代言費是很不錯,但自己身上的代言不止這一個。 有它錦上添花,沒有也不會傷筋動骨。 自己現在正如日中,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張子楓在考慮退役后的生活。 現在既然有余錢的話,試水商業也是不錯的。 如果楓葉品牌銷售不佳的話,張子楓也就是少了這筆代言費。 但如果銷售火熱的話,張子楓將可能獲得比3億、5億更高地收入,而且還是一筆長久的收入。 張子楓也希望能和匹科達成協議。 張子楓想達成協議,匹科也想達成協議。 隔幾后,王志成和鄭鑫國又坐在一起,進行了新的面談。 王志成笑著,“對于你的話,我回去和老總他們商量了一下,覺得這方案還是有價值的。10%,這是我們公司的底價了,真的不能太多了。你想想我們公司賺的多,以后才會用心經營這個品牌,然后你們才能賺的多!” 鄭鑫國喊道,“65%,一旦張子楓代言其他品牌,必然會對你們匹科的產品銷售造成影響。這當中效益別你們沒有考慮過,不然你們就不會同意這方案了!” 王志成:“什么?65%,我們公司不會同意的。” 鄭鑫國:“你們公司不同意,好,我們去找其他公司,我想按踏這幾家會有興趣跟我們談的!” 王志成:“你們愛找誰誰去!” …… 經過長達一個星期的激烈討價還價,最終鄭鑫國代表張子楓和匹科達成了協議。 張子楓以形象代言費作為資本入股,和匹科合伙建立一間新公司,專門制造楓葉品牌的體育用品。 新公司中匹科占股65%,張子楓占股20%。 剩余的股份由其他投資者以實際資金入股,營業收入按股份比例分配。 協議達成,匹科和張子楓聯合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本來新公司產品就是要借用張子楓的名氣,當然要讓大家知道。 發布會中,許錦楠道,“張子楓具有積極健康向上的形象,匹科具有專業的體育用品制造經驗,我們和張子楓合作將會雙贏的局面,同時也會給廣大的體育愛好者帶來更好更優秀的產品……” 在一眾記者的見識下,張子楓和匹科的董事長在文件上各自簽字。 其實那些文件也就是做做樣子,真正的合同文件早在一個星期前就簽字了。 隨著發布會照看,耐克和阿迪達斯立馬就知道張子楓最后還是和匹科達成協議,這惹火了他們。 雖然耐克和阿迪達斯跟張子楓無仇,但商業上你擋了我的發財道路,就是死仇。 既然你不識好歹,不肯跟我們簽約。那么就不要怪我打壓你了! 上個賽季耐克和阿迪達斯還不在意張子楓, 但去年華夏匹科和自家銷售成績一對比后,他們哪里還會再輕視張子楓。 在耐克和阿迪達斯的努力下,針對張子楓的打壓慢慢開展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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