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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我多稀罕似的!”
“不行!
前一句是雷巨的,后一句是巫總管和李頓異口同聲。引野獸是部落最危險狩獵方式,不到山窮水盡絕對不會這么做。就是派一個人去引起帶著獸的母獸的注意力,比如犀牛,然后盡量分開它和獸的距離。這時候部落其他成員用最快的辦法將獸殺死,母獸發狂之下,很難有人能夠活著回來。蠻牛部落人丁稀薄,每一個成年男子都是部落最珍貴的財富,絕對不能消耗在內斗之上。
雷巨不屑一顧的表情確實讓巖石很難堪,不過這家伙賊兮兮地看向李頓,后者見狀,大致猜到了對方的想法,笑道:“你要什么樣的賭注?”
“部落戰士每人一只叫化雞!弊尷铑D大跌眼鏡的是,雷巨這家伙竟然學會了收買人心,當然多吃多占的本性也沒有丟:“我三……至少要五只叫化雞!
李頓松了一口氣,頭道:“可以。”他心頭也是不住地犯嘀咕,別人穿越古代,稱王稱霸,最不濟也是當上了貴族,出門有駿馬,穿衣有侍女,廚子至少是一流水準,還有貌美如花的戀愛對象(基本上都是多個)搞曖昧……為什么到自己,不僅沒有如此待遇,還要伺候一幫粗魯的野蠻人吃飯?
難道自己亮的不是大王屬性?
而是廚神屬性?
在來到蠻荒世界不到一周的時間里,李頓敢很自豪的,他是各個部落首領之中,做飯最有天賦的首領;同時他是各個部落廚師之中,部落地位最高的。
這樣的結果是他想要的嗎?
現代,蠻荒。
這絕對是兩個對立的環境,李頓庸庸碌碌地活了這么久(其實是窩囊),來到蠻荒后,從不信到認命,他內心最迫切地的念頭是創造一個奇跡,一個屬于他的奇跡。在現代社會里,恐怕他這輩子都無法完成這樣的奇跡,可是在蠻荒,擁有了那么多的儲備知識,他不相信自己會被埋沒。
至于雷巨的要求,李頓也覺得不是個事,頭應允了。但他也沒有,沒有山雞,雷巨想要吃叫化雞的希望就會幻滅。再了,狩獵隊的目標一直很分散,屬于見著機會就上,看到便宜就占。根本就不可能指定一種獵物去抓。
按照雷巨風風火火的脾氣,他當天晚上就下達了狩獵隊的獵物目標,只有一個——山雞。
在他看來,巖石不過是個傻蛋,失敗者而已,就算是有首領的啟發,他就不相信這貨就能飛上天?
一夜無話,在此起彼伏的呼嚕聲中,李頓終于在天快亮的時候睡著了。雷巨認定巖石會失敗,這是他驕傲的一面,對看不起的人永遠不會給予一個過高的評價?蓪τ诶铑D來,第二天的起籠行動,關系到他這個首領在部落之中的威望。
不僅僅是威望,還有另外的原因。
李頓總不能在蠻牛部落控制的這片活動區域內終老,他既然來了蠻荒,對于這個世界的開拓是有著很大的期待的?墒沁B食物問題都沒有解決,他們怎么去開拓未知世界?
可解決不了食物的問題,他就算是雄心萬丈,還只能為一口吃的奔波。
其實不管是否在蠻荒,都是這樣。理想就像是高不可攀的月亮,人還是需要腳踏實地地去活。生活二字,拆開來都容易,放在一起也不難,無非就是吃喝。只有吃飽了喝足了,才能想一想自己的人生到底是為了妹子?還是為了一別的東西。
李頓面臨的困境也無非是這樣,家有余糧,才不會慌。
當然最理想的方式不是通過采集獲得食物,因為采集不管從效率和品種上,都很分散。只能按照季節來選擇食物的來源。理想的方法當然是發展農業,選用優良的種子,不斷改造,從而解決部落的食物問題;蛘吒纱噙x擇畜牧業,將部落徹頭徹尾改造成一個游牧民族,不過要是游牧民族的話,森林是不太適合生存的環境,他需要考慮部落的遷移。相比森林中層出不窮的掠食者,草原要相對平靜很多,人類的敵人也從老虎、熊瞎子、豹子等變成一種群居生物——狼。而且保護羊群也好,牛群也罷,都會容易很多。
可惜,不管是發展傳統農業也好,還是促進畜牧業,都需要幾代人,甚至十幾代人的努力。并不適合李頓眼下的窘境。
就一個人口不到60的部落,做什么都戰戰兢兢,唯一的期望就是和外界聯系,甚至通過交易將人口基數提上去,或者是戰爭。后者李頓基本不想,一共就七個戰士,還想要玩打仗,玩鬧呢?
漁業,顯然是一個解決食物很好的補充。
他沒辦法拒絕優質蛋白質的吸引。
翌日,太陽初升。
陽光透過薄霧,驅趕著昏暗的田地。
蠻牛部落的駐地,部落成員在猿啼鳥鳴聲中醒來。隨后營地周圍就開始喧鬧起來,最先醒來的不是男人,更不是戰士,而是部落的女人。嘰嘰喳喳地開始了一天的忙碌。不過這一天有特別,部落不管老人孩子,男人女人,都聽到了一個消息,太陽掛在樹梢之上的時候,也就是第二天中午,蠻牛部落的首領李頓將帶著部落所有人去河灣起魚籠。
魚籠并不神秘,部落成員大部分在昨天都已經見識過了。
可要魚籠能夠給蠻牛部落帶來何等的豐收場景,就連巖石心里也沒底。
他神情凝重地站在營地,眺望河灣的方向,像一座雕塑一樣一站就是一個多時。就算是部落不少成員都聽到了關于巖石的傳言,什么獲得了首領的祝福!
首領將從神哪兒學到的機關術教授給了巖石啦。
可沒有人會覺得魚籠有多大的用處,他們之所以愿意放下忙碌的采集食物的時間,跟著李頓和巖石去看他們瞎胡鬧,純粹是為了好奇。別以為只有后世才有人會看熱鬧,其實……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精神,來源于我們的祖先。
曾經有一位學者在談論國人的性格的時候,寫到人們喜歡看熱鬧,就舉過一個真實的例子,高大上的帝都百姓,一群路人捂著鼻子,一言不語,引來路人好奇加入……
“哎呀,兄弟什么事?撞人了?”
對方不言語。
這位聞著味道不對勁,也閉嘴了,可是他的腳像是在地上生根了一般,就是不走。
人越聚越多,警察也來了,看的人更多了。
大家都很沉默,仿佛是在目睹很嚴肅的事情。
……
等到清理車來了,警察開始疏導人群,人群散開之后……一輛手拉的糞車翻到在路上……這是一種什么樣的精神?才能支撐一群人對著一輛翻到在路上的糞車,圍觀三五層?
蠻荒也一樣,除了今天的主角,巖石之外,其他人幾乎都可以劃歸為看熱鬧的一類。感受著臨近結果揭曉之前的緊張,巖石深呼一口氣,強做鎮定地邁開步子走進了山洞之中。從明媚的陽光下,進入昏暗的山洞之中,巖石的眼睛有不太適應。停頓了一兩秒之后,徑直走向了李頓休息的位置。憑借著山洞里微弱的亮光,巖石發現被他寄予厚望的首領,張著嘴,正躺在干草鋪成的墊子上,呼呼大睡。
這一刻,連巖石都開始懷疑,相信李頓是否是他人生中最大的錯誤?
巖石嘀咕了一句:“首領不是該在天不亮就起來,整日為部落奔走的人嗎?”
可是李頓的做派,讓他無法和首領光輝的形象聯系起來。
得虧李頓睡地死沉死沉的,要是他醒著聽到巖石在他面前這么話,還不把他給氣死?他來蠻荒你丫以為是主動的?可就算是哥來了,也不是給你們做牛做馬的。理想懂不懂?哥是來實現人生理想的,不是來當老媽子的。
“誰!”
雖陷入熟睡之中,但蠻荒人長期生存在惡劣的環境下培養起來的警覺沒有丟,就算是在睡夢中,當一個人出現在他床榻邊上的時候,李頓還是醒了,不僅醒了隨手還拽著一塊鋒利的石頭,要是對方不言語,或者是個生臉,李頓不定就抄家伙上了。
“首領,是我,巖石!
“巖石。∧阍趺床蝗ニX?”
“首領,天亮了,太陽都快到樹梢了!”巖石哭喪著臉,這和他在洞外表情堅毅自信滿滿的神態判若兩人。
松開手中的石頭,李頓撐著坐起來,打了個哈欠,低著頭找鞋子。這在后世很尋常的生活動作,卻讓他一愣,回不去了,恐怕真的回不去了。
沒有拖鞋。
連草鞋都沒有。
其實每一個蠻荒人都有一雙媲美牛筋底的腳底板,李頓沮喪不過一剎那,看著山洞口亮堂的光鮮,心情頓時好了起來。他記得昨天是過太陽掛到樹梢上的時候,去河灘取魚籠,既然時間到了,就別拖延了,干脆去吧!
出了山洞,李頓一看部落的人有一個算一個,都圍在營地周圍,都等著看起魚籠呢?心情不錯的李頓招呼道:“大家準備繩子,我們去河灘!
河灘還是那個河灘,唯一不同的是,河灘的邊上有兩根編織的繩子栓在相鄰的兩顆樹的根部。伸手試著拉了一下繩子,浸透水的麻繩重了很多。就他的胳膊腿,恐怕要出丑。眼神招呼巖石,然后叫來了部落另外一個戰士,準備妥當,便高聲大喊:“起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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