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六章地頭蛇
這就對得上了!
馬進寶果然將大部分糧食直接寄存在了附近寨子,如此,他就有了足夠的船只,當天便將柴薪和桐油運回城內。
可是,雖然自己的懷疑得到了證實,顧炎武的心頭,卻一點都輕松不起來。
因為,這個秦書辦只知道一處藏糧之地——城西吳家,藏有三千石。
至于其余的都藏在了哪里,他便一問三不知了。
顧炎武判斷,這個老滑頭說的八成是實話——事到如今,揚州重回官軍手中,再為韃子隱瞞實情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他犯不著撒謊。
事實上,一個小小的書辦,若非親身參與經辦,恐怕就連這一點點實情他都很難知悉。
至于揚州的富賈大戶中,平時與韃子走得最近,爭取到最多利益的那幾家,顧炎武心里倒是有點數。
但是,馬進寶在要緊關頭到底看上了哪幾家的寨子,敢于將關乎生死的物資托付其手,他急切之間卻不敢亂猜。
于是,顧炎武尋找何守信的心情愈加迫切。
只有找到這個何連長,才能從俘虜中找出韃子大官,以最迅速、最可靠的手段把糧食搶回來……
幸好,當他們風塵仆仆,終于趕回城廂米鋪的時候,“軍管會”的布告已經張貼于各重要街口,留在鋪子里的每一個伙計,都知道了“軍管會”的地址……
……
乍一見到這位器宇軒昂的顧先生,在場的人有驚有喜。
驚的那位,自然是會首程老爺。
“原來這位神秘的蔣先生,便是大名鼎鼎的亭林先生……”
雖然王略曾向他透露過,但當顧炎武親自站在面前的時候,老頭仍然又驚又悔就是了。
他悔的是,此公隱居揚州都這么久了,自己居然毫無察覺,只知道他是“蔣記米鋪”的東家之一。
唉!真是枉為地頭蛇了!
看來,揚州這個地方,果真是臥虎藏龍,自己還是道行不夠,不夠哇……
喜的那位,當然就是張晨楓了。
打量著眼前這位如雷貫耳,在后世廣受敬仰的顧先生,張晨楓雖然極力壓制著激動的內心,仍禁不住目露異彩,心跳加速。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哈哈!終于找到你了,大儒!”
今晚一定要跟隊長通話,將這個大喜訊告訴他!
正好趁機催催他,快點來揚州主持大局……
“程老爺,”
略作寒暄,聽顧炎武匆匆介紹情況后,張晨楓大喜之余,忍不住對程老爺譏諷道,“看來,你們這幫士紳代表,只能代表自己呀?”
“呃……大人……首長,恕罪則個,”
程老爺連忙躬身作揖,急赤白臉的解釋,“小的……確實只能號令米糧行業,至于最有勢力的鹽商……與小的們實在不是一條心……”
“是嗎?鹽商……都沒來?”
“運商有來的……幾家勢力最大的總商,他們……只派來了……宗親代表。”
“哦,總商?”
張晨楓眉頭一皺,追問道,“你說說,都有哪幾家?”
“額……這個,江家、盧家、汪家、鮑家,還有吳家的老爺們……都未曾出面……”
這邊廂,程會首一副囧樣,一旁看著他表演的顧炎武,卻在暗暗發笑。
因為,這個老頭看著使勁裝可憐,可他的眼中,分明閃現出一絲狡黠和殺機……
“看來,在新秩序來臨時,這個老家伙,不甘放棄任何一次扳倒鹽商、重新洗牌的機會……”
對于揚州錯綜復雜的民間勢力,以及相互之間相愛相殺的關系,張晨楓和何守信都是兩眼一抹黑,可顧炎武和王略卻清楚得很。
事實上,程老爺掌控的這個米糧行會,可遠沒有他自己說的那么弱小。
他們雖然財力遠不及大鹽商,但作為地頭蛇,長期以來,一直與幾乎全是外來客的大鹽商博弈,而且,似乎還并不太落下風……
作為兩淮鎖鑰,鹽運重地,揚州這個地方,富商大戶多如過江之鯽,但論起實力來,最厲害的那撥,當然非鹽商莫屬了。
不過,鹽商也是有大小之分的,眾多的小鹽商并不一定比別人強,只有少數幾家總商,才是真正的大玩家……
這個時代的鹽業制度,采用的是灶戶個體經營為主的模式,作為匠籍的一個分支,眾多灶戶是最底層的那撥人,他們無田可種,專門承擔官府攤派下來的鹽課。
由于鹽場眾多,為了“方便管理”,官府在眾灶戶之上,又指定了一些場商作為總領。
這些場商擁有壟斷的特權,殘酷剝削灶戶,他們以極低的價格,從灶戶手中收購食鹽囤積起來,再以事前商定的價格,轉交給運商,賺取第一道利潤。
而運商向場商買進食鹽后,便集中運到揚州,憑鹽引販往指定的銷鹽區,他們在食鹽的流通過程中,起著產地與銷售地之間的橋梁作用,賺取第二道利潤。
而處于最上層,經濟實力最雄厚的那一撥,便是總商了。
憑借與官府的密切關系,總商是鹽商中的巨頭,他們賺錢最輕松,往往只需干一件事——將鹽引轉賣給運商……
明初時候,食鹽尚可以自由販賣,后來,為了解決邊軍的糧荒問題,老朱便效仿宋朝的茶引制度,設立了“開中法”,借以吸引商人們從內地運糧給邊防軍,然后發給引票作為報酬,讓商人回產鹽區領取食鹽轉賣牟利,這個引票,就是鹽引。
后來,由于長途運糧耗費巨大,鹽商們干脆在各邊境直接雇人開荒種田,就地入倉換取鹽引,以便更多地獲利。
因這種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經營的,故史稱“商屯”。
明初時期,商屯東自遼東,西至甘肅,北自宣大,南到交趾,各處都有,根據官府的需要,他們除用糧米換取鹽引之外,有時也可用布絹、銀錢、馬匹等換取。
然而,自萬歷后期開始,朝廷的財政虧空越來越大,越來越缺錢,便在兩淮地區推行了“綱鹽制”。
按這個“綱鹽制”,官府將每年出產的官鹽按地區分為十大綱,每綱發放鹽引二十萬引,每引折鹽三百斤,簡單粗暴地抽取重稅后,交給有實力有關系的商人,讓他們成為擁有食鹽專賣權的“御用商人”。
這撥商人,便是總商。
眾多未入綱者,理論上無權經營鹽業,只得以高價從總商手里轉手購買鹽引,直接造就了一幫不勞而獲的巨富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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